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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故事节|非著名作家之死

423故事节|非著名作家之死

作者: 兜兜小兔 | 来源:发表于2018-05-04 21:38 被阅读3943次

    原创申明:本文参加“423简书故事节”,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1-

    秋意浓,风渐凉。

    窗外的银杏叶绿了又黄,白果也由青到熟,却都没能逃脱跌落枝头的命运,终归于尘土。即使仍然心有不甘,想要随风起舞,却也难再掀起什么大波澜,不过几日的功夫,就散发出了酸涩的腐败味道。

    沈华清此刻正趴在窗台上抽烟,他的眉头紧锁着,眼神深邃而悠远,他似在看那树,可眼中又无树,一阵秋风袭来,拨乱他额前的发,还有混沌的心海。

    夜色渐浓,丈母娘在厨房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切菜声,还有老丈人在客厅看电视播放新闻联播的声音,无不提醒着他,他的妻子就要下班回来了。

    他赌气般重新坐回电脑桌前,打开码字软件,想要再敲下几行字,可是双手却颤抖着不听使唤。他的脑子里像是装了一个剧场,书中角色各自在台上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可是他却怎么也走不近他们,更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他颓败地将头重重伏在桌上,上手插进头发里胡乱揉着,双目紧闭,似睡非睡之际,他听到了妻子开门的声音。

    -2-

    席莫云打开家门,看到在客厅里各自取乐的小儿和老父,还有在厨房中忙碌的母亲。

    她放下包,净了手,抱了抱儿子。看到书房的灯亮着,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

    她和沈华清结婚7年,分居3年,自从儿子出生以后,她的丈夫便搬到了书房自便,并且,似乎再也没有回卧房的打算。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惹的自己的丈夫如此厌烦,她小心翼翼地经营着这个看似美满的家庭。她害怕行错一步,她苦心经营的一切都将会像脆弱的瓷器般碎裂。

    她看着眼前那个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男人,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足足大他十岁的男人,任性起来,依然像个孩子。

    可是,当初她就是迷上了他眼神里的单纯,他的孩子气,他的性情和才华。虽然如今,这一切的一切,还不如一个温情的拥抱来的实在。

    看丈夫显然没有打破沉默的打算,席莫云只得先开了口,她淡淡地说:“你今天回来的倒蛮早的。”

    -3-

    沈华清不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了起来,他其实早就听到了妻子进门的声音,他只是不愿面对,更不想面对。

    他这个小妻子虽然年轻,却处处管压着他,在这个家带着,让他感到莫名的窒息。

    其实他也没想要怎样,他只是渴望一席自由之境,可是在她妻子的眼中,一个已婚男人的自由是不该妄想的奢侈。

    三年前,他的身体出了些问题,这让他更加感到人生无常。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将自己和死这个不吉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他还能活多久?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活着,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八年?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想在有生之年完成一部属于自己的著作。叶落有声、雁过留痕,他也想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上留下点儿什么,只可他的梦想在妻子的眼中只是一文不名的胡闹。

    成男人不出去挣钱养家成天着迷于写作,还算男人吗?写出来的东西既不能当吃,又不能当喝,有什么用?想到妻子对他惯用的点评,他不由得脊背发凉,一双瘦长的大手来回搓了又搓,他清了清嗓子,道:“我辞职了!”

    -4-

    “你又辞职了?沈华清,这是你今年第五次辞职了。你知道我欠了多大的人情才帮你找到现在这份工作,你辞职之前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席莫云近乎失控地尖叫道。

    她知道她的丈夫一向随性惯了,只是她没想到他会如此的不负责任。

    他们还有车子和房子的贷款要还,他们还有双方的父母需要赡养,他们的儿子已经上了幼儿园,吃喝拉撒睡,各种培训班,样样都要钱,而她的丈夫却选择在这个时候追求自我,去写什么鬼书,而拒绝好好上班挣钱,将养家糊口的担子完全推到她一个弱女子身上,真是岂有此理!

    想到这里,她再也维持不了一个大度的妻子应有的风范,她扬声质问道:“乐乐的家教费下个星期要结,如果不能按时结清,人家可能会拒绝再继续交乐乐,你知道一个好的外教有多难请吗?”

    不等丈夫说话,她又接着说:“这个月的房贷、车贷都还没交,给你父亲的家用还没有划款过去。家里有多少存款你是知道的,沈清华,你觉得你选择在这个时候辞职合适吗?”

    -5-

    沈华清半响没有说话,看着妻子像一只进入战斗状态的火鸡,自以为胜券在握,其实是让所有的弱点原形毕露,他有些不忍,但还是狠了狠心,说道:“莫云,我们离婚吧!”

    席莫云脸上的愤怒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眼神中的困惑和无助,她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说什么?沈华清,你一定是醉了,是喝醉酒说的醉话是不是?”

    沈华清苦笑了一下,说:“莫云,我是认真的。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既然这样,不如趁着你还年轻,放你自由。”

    席莫云的神色越发难看,精致妆容下的脸孔没有一丝血色,她有些颓败,却又不肯就此认输,她紧紧盯着面前男人的眼睛,说道:“华清,何必说年轻不年轻的话,我们连孩子都有了,我们……”

    不等席莫云说完,沈清华就罕见地打断了她的话,他说:“莫云,你就当是我对不起你。”他真的怕再听她说下去自己会心软。

    席莫云颓然地跌坐在地,眼圈一红,问道:“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沈华清低头关了电脑,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才有勇气面对妻子难得的脆弱。

    似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席莫云才看到沈华清好看的菱唇开了又合,他说:“没有,我只是不再爱你了。”

    -6-

    沈华清收拾好东西要出门的时候,一家老小都整整齐齐地坐在了客厅,就连乐乐也丢下了心爱的积木,跑过来保住他的大腿。

    乐乐说:“爸爸,你不要走。”说这些话的时候,乐乐就像是一个照本宣科的拙劣演员,一点儿也不走心。

    沈华清猜想,这一定是他那老丈母娘教唆的。但是看着儿子眸子里的纯真,他还是有些罪恶感的,他不想伤害儿子,于是说:“乐乐乖,爸爸要出趟远门。”

    乐乐眨了眨眼睛,又问了一句:“那今晚爸爸还会给乐乐讲睡前故事吗?”显然,这个问题才是他此刻最关心的,因为乐乐早已习惯了在爸爸的故事中入睡。

    那些不被妈妈认可的故事,在乐乐这里可是大受欢迎的。孩子的喜恶往往都是最直接的情绪反应,不会夹杂太多世俗的考量。

    沈华清蹲下身子,抬手揉了揉儿子细软的黑发,柔声道:“乐乐想要睡觉的时候打电话给爸爸,爸爸讲故事给乐乐听。”

    -7-

    离家第一天。

    北京的夜有多长,只有失眠过的人记得。

    沈华清离开家的时候,城市的霓虹正亮。一个人、一支烟、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老旧的汽车,这是他现在的全部家当。

    他开着车慢悠悠地在这大城市的小街巷穿梭着,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去哪里。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如此美妙却又糟糕透顶,他明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自由,却在这一刻感到空虚和迷茫,人啊,就是这么的矛盾。

    在这座城市,他成了无根的浮萍,彻彻底底。这座城市,还有这座城里的人,他们的的夜生活才刚开始,可是属于他的生活,似乎在他离开家的那一刻就彻底结束了。

    他刻意不去想儿子的笑脸、妻子的眼泪,离婚协议一签下,他顿觉轻松了不少。他到久未涉足的夜店流连,试着酒精和音乐麻痹自己。他告诉自己,日子总是过一天少一天的,就让他再放纵一次,最后一次。

    酒精的可恶之处就在于它能让人发泄一时的烦闷,可沉醉总会有转醒的时候,一觉醒来,还是要面对生活的种种。

    沈华清酒醒之后选择了离开北京,这既是逃避,也是成全。人活着,总要学会成全,可是成全太难了,成全自己难,成全别人,有时候,更难。

    -8-

    离家第二天。

    出了北京一路向北,城市的繁华终究抵不过风沙的洗礼,渐渐褪去了颜色。破旧老爷车驶出了柏油路,在羊肠小道上徘徊良久,终于再也招架不住,轰隆一声,抛了锚。

    沈清华抛下罢工的汽车,背起行囊,趁着暮色向远处若隐若现的蒙古包走去。

    夜风微凉,路边牧草上的夜露打湿了他的鞋袜,他挽起裤脚,蹲坐在地,望着不远处的炊烟,突然感觉到有一种“大漠孤烟直”的寂寞与悲凉。

    无牵无挂,方可随遇而安。他接过牧羊人递过来的酒囊,仰头干了一大口马奶酒,一股温热从胸口蔓延开来。他知道,在这片荒凉的大地上,自由的终究只是他的身体,而不是灵魂。

    拿出笔记本电脑,他开始给儿子写信,修长的指尖在键盘上跳跃,似是在抚慰儿子的睡脸。他说:“儿子,如果有一天,你的妈妈决定走进别人的生活,请你一定不要怪她,因为,不该走进她生活的,其实是我。可我又如此庆幸我和她之间能有一个你,你和我是那么的相像,幸而你终究又不是我,你是那么的健康、活泼、富有活力,愿上天庇佑你,我最亲爱的儿子!”

    无论如何,对于妻子,他终究是亏欠的。

    一夜,难眠。

    -9-

    离家第三天。

    手机在静止了四十八小时之后骤然响起,沈华清的心猛地颤抖了一下,他拿起手机一看,是父亲。

    父亲已经年近七十了,但是声音依然洪亮有力。最经得住岁月洗礼的,是人的声音,看来这种说法还是有些道理的。等到他像父亲这把年纪是否还能有这样一副好嗓子?又或许,他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逝去,来不及苍老,就会如春花般,急速凋零。

    在他胡思乱想之际,电话那头的父亲显然已经失去了耐心,他提高嗓门问道:“你什么时候带乐乐回来?”

    他沉默了两秒,有些敷衍地说道:“再过些时候吧,我最近有些忙。”

    他和父亲之间的父子缘有些浅薄,老辈人都认定了棍棒底下出孝子,殊不知,棍棒下的孩子的心,也随着棍棒的挥舞而渐行渐远了。

    父亲又操着如洪钟一般响亮的声音说道:“最近莫云怎么样,她到底比你小那么多,你凡事要多让着她,听到了吗?”

    听到妻子的名字,他有些心烦,冷声道:“当年也没见你让过我妈。”

    父亲急了,嚷嚷道:“臭小子,你找打!”

    他哼了哼,心道父亲的脾气果然没有任何改变,于是没好气道:“没什么事儿挂了吧,我这儿还忙着呢!”

    父亲急忙道:“华清,我,我想乐乐啦!”

    沈华清一怔,父亲突然间的示弱让沈华清感到有些心酸,他知道,父亲真的是老了。父亲是想乐乐了,可能,也想他了。

    -10-

    离家第十天。

    沈华清提着行李出现在村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父亲养的那条老狗。那是一条乡村见惯了的土狗,一身土黄色的杂毛没什么色泽,像生养它的土地一样贫瘠,只有额头的那撮白色能将它和其他的土狗分别开来。可就是这样一条老狗,却是母亲去世后,父亲身边唯一的伙伴儿。

    他俯身去抚摸那老狗脖子上的绒毛,它舒服地眯着眼,静静地卧倒在地,任由夕阳照在它的身上,形成一道浅浅的剪影。

    沈华清提着行李,一人一狗行走在村子刚铺就的洋灰道上。一入巷子,他就看到了那个佝偻的背影,是父亲。

    沈华清感觉到,他这次回来,父亲对他较以往略有些不同,不知是察觉到了他有什么不对,还是真的年纪大了,移了性情。无论如何,沈清华还是享受这些不同的。

    父亲嘬一口他那辆报废汽车换来的老酒,逢人就说:“我儿子从北京回来啦!”仿佛他回到老家是多么值得炫耀的喜事一样。

    在他小的时候,父亲也曾经望子成龙。到如今,父亲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希望他时常回来看看,哪怕他不是衣锦还乡,哪怕他这次回来落寞而又狼狈

    就在那一刻,他在心里和父亲和解了,他似乎在那一瞬间就原谅了与父亲有关的种种不快。在那一刻,他只觉得,父亲,终究是父亲。

    -11-

    离家一个月。

    他本来打算像往常一样,在老家住个三五天就走的,可是禁不住父亲的一再挽留,他竟然破天荒地长住了下来。而父亲,也没有多问。

    这里的生活与大城市的喧闹截然不同,这里的宁静和安详让他渐渐平静下来,抛开生死难题,他还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你看,植物都要接地气儿才能存活,或许人也一样,在城市生活久了,精气神儿似乎也渐渐不足了,往家乡的土地上一站,他感觉自己又真正地活了回来。

    白天,父亲带着老狗去村口散步,他就蒙头儿在家码字,他跟着自己笔下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他大声念着文中的对白,为了他们的命运而感叹着、唏嘘着,即使被邻居笑话是喜怒无常的神经病也在所不惜。

    晚上,父亲会烫上一壶老酒,爷俩儿喝上一杯,然后蹲坐在院门口,一边抽烟一边说话,困了就各自去睡。那段日子,父子俩的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

    期间乐乐打过几次电话来,闹着要爸爸讲故事。他给乐乐讲着故事的时候,隐隐地听到莫云难耐地啜泣声,只觉得心如针扎一般地刺痛。

    他险些就要心软了,可是终究没有心软,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双手在敲打键盘的时候颤抖的越来越厉害了。或许一两年,或许三五年,他的双手就会没有知觉,再也不听使唤了。他不能赌,也不敢赌,莫云知道了他的身体状况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所以他选择了有尊严地离开。

    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肩膀上立着事业,扛着家庭,他是父亲的寄托,他是孩子的依靠。可如今,他正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生命力在一点一点被时光所吞噬,却无力挽回。

    -12-

    离家一年后。

    父亲的病来得又凶又急,沈华清每天带着重病的父亲辗转于省城的各大医院之间,身心俱疲,憔悴不堪。

    他有时候在想,或许父亲就此撒手也是好事,就不会看到唯一的儿子一事无成,甚至可能先他而去。可是很快,他就觉得自己的想法简直是罪无可赦,他不能放任重病的父亲不管。

    原来,他根本放不下亲情,更参不破生死。原来,他的灵魂根本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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