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殇】记得用右脚踩着左脚

作者: 原屿 | 来源:发表于2017-04-21 19:04 被阅读325次
    【殇】记得用右脚踩着左脚

    文/原屿

    ― 1 ―

    不知道自家父母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个名字,周雨,周而复始下着的雨,听着就让人有一种忧郁又感伤的气息。

    晚上,录完天气预报的直播后,我走出了电视台,站在写字楼的门口。

    哦,又是一个雨天。

    我站在大楼门口,看着眼前的雨,它就像是空气中的尘埃,静静地漂浮着,继而又轻轻地吻在脸上,让人很是舒服。所以,我就直接迈了出去,选择走路回家

    反正,虽然我有家,可家里如今却没有等我的人,回去也是一个人。倒不如在街上,看看路人。

    不过,我就是再慢也有走到头的时候。

    到了楼下,我踩着细长的高跟鞋,缓慢而优雅地走入大厅,上了电梯,到了顶楼,掏出钥匙,打开了自家的房门。

    家里的一切都是双份的,这明明昭示着两个人的生活痕迹。可大部分时间,三百六十五天中的三百六十天,单薄的落地窗前,映着的,都是我一个人的身影。

    我轻轻的叹了口气。

    细微的雨弄得我身上潮潮的。于是,我进了浴室,想着把身上的湿意清洗一下。可是在电视台站了一天又走了一天的我,太累了,恍惚中,我好像躺在水里睡着了。

    突然,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将我给吵醒了。我赶紧收拾了一下,穿好衣服去开门。

    看到来人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改如何描述那种感受,只是一种无言的暖意瞬间盈满了心房。然后,随着而来的就是一种默默孤单等待的委屈。眼前这个人,他走的那年,我二十九岁,还是一个奔三的女人;可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三十二岁,变成了一个奔四的女人。

    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唯有新年才会相见。视频与通话也极少能够做到,因为他是电视台常驻海外的战地记者,每天东奔西跑,做采访、赶稿子、做剪辑,在生命随时都面临着危险的时候,还要像个陀螺一样地连轴转动。

    所以,我们几乎没有可以说话的时间。况且,我们在地球上的时间,刚好差了十二个小时,我的白天,是他的黑夜,我的日出是在他的黄昏,而我们很难有所交集。

    所以,当现在,不是在新年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我就知道,这难熬的三年结束了。

    ― 2 ―

    第一次知道他名字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实习生。只不过,我是刚进入电视台的实习生,而他则是一个刚转正的实习生,而且我们还是校友。但我却从此记住了他,因为他的名字,周阳。

    那时,我想,我们的名字多相配啊。于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会留意到他播报的新闻,留意他上镜的时间段,每天早上7点半准时打开电视。这甚至都成为了一种习惯。

    那时,虽然我们都在电视台的大楼里,也相遇过几次,但都只不过是点头微笑就擦肩而过了。所以,我们依然不认识。

    两年之后,当我可以正式播报第一条天气预报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他。

    孔雀为什么会开屏呢?那是因为它想要用自己美丽的姿态来吸引异性的注意。我想,而那个时候的我,就像是一只竭力开屏的孔雀,用尽全部力气想要吸引他的注意。

    可没想到,我第一次上镜,却因为用力过猛,彻底地出了丑。

    我把稿子那句“一个雨带覆盖着华南沿岸,预期未来的几天里,将会有持续性的降水和乌云”,给说成了“一个乳晕覆盖着华南沿海”,立刻我就看到了演播厅里的每个男人都在笑。

    当时,我脑子里只闪过两个念头:一是,怎么办,好不容易见他就给丢脸了,好难堪。二是,我四分之一个月的实习工资啊。不过,虽然我心里哀嚎着,可表面上我还是若无其事地播完了全部内容。

    节目结束后,周阳来跟我说话。

    “我叫周阳,我们见过几次,还是校友,有影响吧”

    “嗯,我叫周雨”,我心里又一次哀嚎,我快难过死了,好丢人,好丢人啊。

    “第一次做节目,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我可以看出他表情里的勉强。

    “我就怕明天,走在路上有人认出我来”为了缓解内心的尴尬,我开玩笑地说到。

    “我第一次做出镜记者报道新闻的时候,不见得比你好。那时,我紧张地双脚都在抖。”

    “我刚才就是那样。”

    “不过后来我想到一个方法。”

    “什么方法?”

    “我会用右脚踩着左脚。因为心脏在左边,这样就好像是在安抚自己一样,起码有一只脚不抖了呀。”

    我笑了笑,对他说:“以后一定试一试。”

    又交谈了几句,我们就各自下班了。

    可是,他这个法子,我却记在了心里。在日后每一次紧张又孤单的时候,我都会这样做,就好像是他陪在我的身边,尤其是在他走的那三年。

    有了那次对话的开头,我们也就越来越熟捻。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们总是会有很多不经意间的“偶遇”,虽然都是我在刻意等他才造成的。不过,我们见面的次数也确实越来越多了。

    自然而然地,我们就在一起了。没有鲜花,也没有美酒。不激烈,不浪漫,可快乐确实我们实实在在所拥有的。

    三年前送他走的时候,我只对他说了一句:“三年后,平安地回来。”

    而他也只对我说了一句“三年后,我回来,咱们就结婚吧。”

    虽然我们连决定结婚的想法也是这么淡淡的,可是两个人的心里却都盈满了一种谓之幸福的东西。

    ― 3 ―

    此时,当我看见站在门外的周阳时,那种感觉又一次填满了自己。这感觉并未因三年时光的隔断而变得单薄。相反,这里面加了一味叫思念的药,让我们更爱对方。

    爱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因为你一想到他,就会感觉很温暖,莫名的笑意爬上嘴角。

    就像我,如今,很少有事情会让我很紧张。可每想到他的时候,我就会不自觉得用右脚踩着左脚,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当初他在我身边安慰我一样。

    我看着门外的他。

    “你是来娶我的吗?不是的话,就不用进来了。”

    他笑笑,摸摸我的头,把行李箱推在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在我面前缓缓跪了下来。

    “周雨,你看我们的名字这么配,是不是天生就该在一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答应他,那是肯定的。可我没想到,他会这么来一出。我以为我们会一直都是淡淡的幸福着。

    “别再用脚踩着脚了”他保持姿势不动,温柔的说到。

    我没敢看他,别扭着把手伸了过去,不想让他看见我眼里的泪。

    在他给我带上戒指的那一刻,我一把把他拉了起来,冲到他怀里就哭。

    这三年,我见不到他,甚至都听不到他的声音。我唯一可以看到他的方式,就是从电视里看新闻。在这里,我一个人,守候着我们的回忆,用右脚踏着左脚。还要时刻担心着他的安危。

    我想,这三年里,放下骄傲,放下个性,放下青春。

    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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