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俗称走路,也可以是一门艺术。“走路也算是艺术?”没错,在我眼中,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只要你严肃认真地对待它,它都是可以说一门能够为你带来精神愉悦的艺术。
马克思认为,最有效的、最适宜的锻炼和休息方式是散步。他能一边谈话,一边散步,连续几个小时。1837年,由于过度工作使他的身体垮了下来,但是他每天仍从住处步行到柏林大学。步行使他心情舒畅,不久便恢复了健康。他曾回忆说:“我没有想到虚弱的我却恢复得十分健康和强壮”。从那时起,他把散步作为健康和休息的最重要的手段,并长期坚持下来。
爱因斯坦也喜欢散步。一次,他去比利时访问,国王和王后准备隆重地欢迎这位杰出的科学家。火车站上张灯结彩,官员们身着礼服在车站迎接,可是旅客都走光了也不见爱因斯坦的影子。原来,他提着皮箱,拿着小提琴,从前面一个站下车,一路步行到王宫。王后问他为什么不乘火车到终点站,而偏偏徒步受累呢?他笑着回答:“王后,请不要见怪,我生平喜欢步行,运动给我无穷的乐趣。”
康德,更是有严格的散步习惯,他穿一件灰色外套,拿一根手杖,每天下午三点准时出现在大街上,由于这位可爱的哲学家风雨无阻而且极为守时,他的邻居都按照他散步的时间对准钟表。
64年前,一位走路艺术界的前辈——埃德温•米切尔(Mitchell, Edwin Valentine)写了一本叫做《散步的乐趣》(The pleasure of walking),这本书中收录了许多名家以散步为主题而作的文章,记录他们对散步的所思所想。然而,这门曾经受到欢迎的艺术如今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发达的交通工具夺走了散步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散步这门艺术就快要失传了。
64年之后,乔夫•尼克尔森(Geoff Nicholson)又写了一本《散步:一门失传的艺术》,以此悼念这门小众的艺术的衰落。而这门小众艺术的衰落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正如美国当代心脏病专家怀特所说,“对人生命的最大威胁,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以车代步。”散步的失落难免带来疾病的威胁。我不知道抑郁、焦虑这些心理病症与体力劳动的减少有多少关系,但是我相信“Body fills mind”。安步当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勤勉、思考、坚持的时代呢?
我喜欢散步,也算得上是散过许多步的人,对散步这件事也有一些矫情的癖好和讲究。
散步,作为一门艺术,地点很重要。如果你只是在跑步机上散步,那么它的质感便会折损大半。我喜欢在城市的街道上散步。如果我喜欢在一座城市的街头散步,那么十有八九,我也喜欢这座城市。如果清蒸是对一只鸡的最高礼遇,那么散步就是对一座城市的最大尊重。
东南亚的许多城市当中,越南的胡志明市要算我最爱的一个了。虽然只在那里停留了一晚,但是我却在穿过红教堂的外围回廊,开始沿着大块青葱的绿地向着统一宫游荡的时候,爱上了它。法国人走了,留下了法式的优雅与浪漫。这座曾经的殖民小城街头散落着大大小小的花园,时不时出现的喷泉和长椅,调节着散步者的前进节奏。在家乡人民还裹着棉袄的2月,胡志明的街头繁花似锦。鲜花和草地是讨好散步者最好的礼物,而这对于热带季风气候的胡志明,简直不算什么难事。
每一座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性格,而我的体会是,了解一座城市最好的方式就是走。一位朋友前阵子去上海面试,我问他对上海这座城市的感觉如何,他说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啊。我暗暗猜测这句“没有感受”背后的原因——那就是地铁。我猜想初到上海的人,除了几个少数的地点需要走上地面,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地下穿梭,如此一来,自然不会对这座城市有太多深刻的感受。
我并不是在说地铁的坏话,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地铁的,在地铁上可以感受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而且像伦敦和莫斯科这样拥有古老地铁的城市,其地铁站本身就是精美绝伦的艺术精品。但是如果你想更全面地了解一座城市,我的建议是,不妨在街道上走一走。我的说法是,“walk the city”。
记得我在上海求职的时候,所住的青年旅舍离外滩不远,从窗子里就能看得到东方明珠塔。吃过晚饭之后我习惯沿着河南东路那几条石库门的老街道走去外滩散步,从和平饭店的路口出来之后,我会先站在黄浦江边等待海关大楼顶部的上海大钟在7点钟准时敲响,然后望着浦东的高楼依次点亮灯光。江面的轮船时来时往,汽笛声高低相和。我继续开始散步,经过陈毅雕像一直走到外白渡桥,铁桥之下流淌着苏州河的河水,桥上偶尔会有合照的情侣。最后沿着苏州河南岸走回隐秘在弄堂之中的住处。我总觉得,那才是上海。
再走过了许多城市之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即使一座城市总体来说不适合散步,但是总还是能够找出一些不错的地点,我称之为“散步爱好者的秘密花园”。北京,一个人多车多的城市,故宫总是人满为患,但其实故宫背后的景山公园就是一个不错的散步之地。曼谷,一天只堵一次车,一次就堵12小时,这座东南亚“堵城”,看起来是散步爱好者的梦魇,但是湄公河畔的曼谷法政大学月亮码头校区,绝对是散步闲逛的绝佳圣地。莫斯科,这座高大全的城市不适合脚力不足的人们散步,但是在亚历山大花园到红场之间的空间里,大片的绿地和鲜花保证让你享受最闲适的散步时光。
如果你认为在城市的街道上散步太闭塞,更喜欢在郊外散步,那说明你是“远足”爱好者。远足比散步要严谨一些,多数时候需要一个明确的目的地和出发前周密的准备。我们喜欢在春天远足,我们说是春游,其实也就是在郊外散步。
在我的小学时代,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会组织一次春游活动。老师带领着一队小学生爬上传说中埋葬着华夏始祖——炎帝的小山,美其名曰,拜祭祖先。但是小孩子哪有如此兴趣,烧过香之后我们的主要活动就是从草坡上挨个儿往下滚,折腾累了大家就围坐在一起,掏出各自的零食水果,分而食之。这种经历也算是我在散步艺术这方面的启蒙吧。
高中的时候,学校竟然不顾“学生安全问题”的阻碍,组织了我人生中第二次重要的远足,整个学校浩浩荡荡两三千人从学校一路走到郊区某不知名的寺庙。一路上欢歌笑语、旌旗蔽空,在教室里憋出的气全撒在了乡间的路上。这一次远足,我们不是为了拜祭祖先,也不是为了烧香拜佛,倒像是一次青春的游行。
西方人的远足哲学,似乎更有一种苦行的味道。在贝加尔湖最大的岛屿奥克洪岛上,我们见识到了一些更为艰苦的远足者。那一天,我们搭乘马力强劲的“海燕牌”面包车,去探访岛屿最北端的壮丽风光。我们在尘土飞扬的土路上一路飞驰的途中,时不时会超过一些徒步探险的旅行者,他们背着几十升的登山包,艰苦地跋涉。我们需要乘车才能到达的地方,他们只靠双脚。
除了地点,散步的时间其实更为讲究。一天之中绝好的散步时间莫过于清晨和傍晚。这两个时间之中,阳光不会太刺眼,温度也不会太高,如果能有些微风就再好不过了。如果前一晚宿住海边,不妨早晨醒来之后,和自己的爱犬在沙滩上晨跑一阵子,你一定会爱上那种感觉。如果你没有出远门度假的时间,那么挑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约朋友在公园或者操场散步聊天,也是极为享受的事情。
当然,不是只有清晨和黄昏适合散步,而且一些特殊的地点还需要特殊的时间来配合。莫斯科的红场当然要晚上去才最好,圣瓦西里大教堂梦幻的色彩只为那些有胆量夜访红场的人们准备。圣彼得堡则更为神奇,它需要你熬到深夜再出门才能体会到这座城市的浪漫。涅瓦河上数十座桥梁在午夜时分才会升起桥面,供船只通过。深夜里已经没有交通工具运营,但是为了观赏这样壮观的景色,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游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步行而来,沿着河岸悠闲踱步。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次散步爱好者的深夜派对。
地点,时间,这些要素选对了,就一定能散步愉快吗?不一定。我的体会是,这世界上有很多不错的事情可做,但是到头来你会发现,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谁一起来做。
在旅途中,我喜欢和我的旅伴们一起散步,旅行在我的概念里十分简单,就是到了一处地方,放下行李,一起出去走走。有的时候路上的风景都在记忆里模糊了,只是记得路上的聊天真的是很愉快。英文里有句话叫做“walk the talk”,意思是言出必行。其实你想一想,其实也有“行出必言”的道理。你和朋友走在路上,难道不说话吗?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几个人走在一起必然要说话,说几句话之后就知道谁比较有学识了。有个电视节目叫做“锵锵三人行”,其实就是三个人坐在那里谈话,为什么不叫“锵锵三人坐”或者“锵锵三人谈”,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行在乎言”的道理吧。
我看过一部电影非常有意思,叫做《Before Sunrise》,整部电影只拍男女主角的散步和谈话。电影讲的是一个美国青年和一个欧洲青年在火车上相遇,互生情愫,然后他们改变原先的计划,一起在维也纳下车,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走了一整天。我其实早早就看出他们两个人互有好感,因为他们是散步散了十几个小时,竟然还一直有话可说。
我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是这样的。一个人住在山上,有一天下山去拜会老朋友,时间渐晚,朋友执意要送他一程,于是两人边走边聊一路走到了山顶。当朋友把他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朋友正要告别,他说,这怎么能行,我也的送你回去,于是两人又开始一起聊着下山去了。有人把这样的情景总结成了一句话,叫做“行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步多”。我看的确是这个道理。
虽说和朋友边走边聊是极为快乐的事,但有时候一个人安静的行走也是必不可少的活动。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开”的散步,后者则是一种“闭”的状态,是一种极为珍贵的“精神内守”。在这个方面,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是让我十分佩服的。
正如《散步:一门失传的艺术》这本书中所写:“走路和写作都很简单,且很有共性。走路时候你一脚前一脚后,一步接着一步。写作时候你也是一个词语接着一个词语往下码。有什么比一个脚步更简单的呢?有什么比一个词语更简单的呢?可是,如果你将这样无数的步子,足够的词语连接起来,这就成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这说的是写作和散步的关系。走路、跑步,这是人人都会的动作,但是有多少人能跑完马拉松的全程呢?写字、说话,这也是人人都会的事情,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写出长则数十万字的作品呢?
任何一件事情,只有严肃认真地对待它的人,才能把它变成一门艺术,这个严肃认真的态度从哪里体现?一是专注力,二是持续力。
村上喜欢用“严肃(Serious)”来形容他的跑步练习,他的“严肃”的标准是“每天跑六公里,每周跑六天(Six miles a day, six days a week)”。每次都要跑到一定距离,这是专注力;每天都要跑,这是持续力。对于马拉松,途中只能跑步,不能停止,也不能说话,这是专注力;每次都要跑满26.2英里,这是持续力。对于画鸡蛋的达•芬奇,只能画鸡蛋,不能画别的东西,这是专注力;一颗鸡蛋要画无数次,这是持续力。
村上在《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什么》中说“把自己所拥有的有限才能专注到必要的一点的能力,如果没有这个,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无法完成”,这是专注力;“就算能做到一天三四个小时集中精神认真执笔,但持续一个星期就累垮,那也没办法写出长篇作品”,这是持续力。
我看过一篇很好的年终总结,作者说他高考前的半年里“坚持不吃晚饭而去背书”。她说,“我最大的收获不是因此记住了多少知识,或是瘦了多少斤,而是我发现,当我坚持一件什么事时,我的毅力和自制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而那件我起初做得比较被动的事情,就会随之被带动着完成”。
无论是散步、还是跑步,画鸡蛋还是不吃晚饭而去背书,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精神内守”的劲头。生活有开有合,最危险的就是讨好了别人,忽略了自己。
好吧,先说到这里,没想到关于散步竟然有这么多话可以谈。不过谈得再多,也没有行动来得有力。在万物复苏的春天里,不如去外面走走吧,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在这美好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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