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张晓某时,他已经是脚镣手铐加身。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张晓某对他杀人的事实并不否认。大致经过如下:张晓某在2009年开大车期间在足疗店认识了受害人,后多次发生性关系,期间也多有来往。张晓某也多次赠送受害人钱物。若不是那年清明节前后一两天发生的事,也许这种平衡会一直持续或者修成正果。那一天,受害人打电话给张晓某说想拿5000块钱回老家,张晓某同意并让受害人来出租屋。中午二人一起做饭、吃饭并发生性关系。午后两点半许,受害人起床要拿钱回家,张晓某说身上钱只有两千多,不行他去找老板再拿点。受害人说张晓某欺骗她,并撕扯张晓某,继而发生扭打。张晓某将受害人推倒在床上,手卡住受害人的案子,后来受害人就因窒息死亡。按照张晓某的说法,他当时就是阻止别害人抓挠他,因为他中午喝了半斤多白酒情绪也比较激动,等反应过来人已经死了。(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案发时情形,姑且就这么认定吧)
张晓某发现受害人没有了呼吸,掐了一会人中还是没醒过来。他害怕了,锁门走了,回到JINCI找了一个朋友喝了点酒,又借了朋友的车,凌晨许将受害人抛尸至某国道旁山沟。
过了一段时间,受害人的哥哥和舅舅先后找到张晓某问受害人下落,但张晓某都以不知情搪塞过去。家属想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得到回复。时间一晃到了2016年,张晓某在此期间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日子也过得很稳定。但张晓某在此期间染上毒瘾被拘留过(做过排查)并在一次盗窃案侦破中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2016年3月,张晓某被以盗窃罪抓获,期间,侦查人员问起是不是还有其他事情要交代。张晓某说出2009年的事情。我问张晓某为什么要说出这件事呢?他的回答是:不是有政策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我的回答是:嗯……。
说起张晓某(78年出生)的过往那简直就是犯罪史,从15岁时成为少年犯开始、寻衅滋事、盗窃罪两次,大部分时间几乎是在监狱度过。
第一次开庭庭审,受害人的哥哥嫂子来开庭,普普通通的老实人。我递烟给受害人哥哥,他拒绝了……。开庭中,没有太多可说的,受害人哥哥也没有对我这个给“坏人”辩护的律师进行攻击和指责。开完庭,因为他们要回省城坐车回老家,我说我捎他们回去吧,这次他们没有拒绝。一路无话……
因为证据的问题二次开庭,这次只有受害人哥哥来参加。这次我给他递了一根烟,一起吸烟,聊聊家常,关系融洽了许多。庭审过程同样平淡无奇,开完庭我们一起回到省城已到了吃饭的点。我说咱哥俩喝点吧,他同意了。我们边吃边聊,他说:李律师,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有敌意的。接触下来觉得你没有那么坏。呵呵,是啊,这很正常。我们吃着,喝着。我说:张晓某是死刑还是死缓对他意义不大,可怜了他的妈妈,就像你父母失去你妹妹一样……。他认可我说的话。我说赔偿是赔不起了,但不管你们能不能谅解,我还是希望他们把你妹妹的后事给操办了(把骨灰运回)老家,后来说下需要2万元。张晓某母亲同意筹钱(74岁的单身老太太,给别人当保姆),但是由于一审法官以时限为由未组织调解。一审判处张晓某死刑。
张晓某提出上诉,二审开庭审理同时组织调解。受害人家属提出四万赔偿(受害人哥哥给我说,家里人特别反对,也只能对不住了)。张晓某的妈妈说我只有两万块钱,其中的一万五是高利贷。问我能不能借她两万块。我说可以啊,主审法官一愣(后来和我讲,没见过我这么做律师。)
二审改判死缓,老人一年后还给我两万(因为我不在,没能当面接受锦旗,也没能挡住老人给我800元好处)。
几点感悟1.:父母为了儿女可以付出一切2.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很多3.法官可以被律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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