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我也是好久没唱歌了,唱唱嗓子就哑了。”
“多唱就不会了。”
“只是现在很少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那你都在干嘛?”
“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自己反省一下吧。这周你有码字吗?”
“没有,被人说得不敢码字了。总是写不出理想的文字,什么关注社会动态,热点,我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提起笔纠结好久都写不出,感觉到了写东西的瓶颈期,我卡死了,一想起码字就想退缩了。”
“我知道他们对你很重要,所以你很在意他们的想法。坚持本就是很难的一件事,质疑和嘲笑不可避免。他们的建议也好,我们可以吸收,也可以适当去改变,但是千万不可忘了初心,迷失了自己。对于我们的文字,如果能让人产生共鸣,能打动人,哪怕只有一个,它就已经有意义了。”
(你是我39°的风风一样的梦,所以,我再也不要放弃你了。)前段时间总是迷惘度日,就像我对烟花说的,我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之后的日子真的有在反省,我还年轻,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做不喜欢的事呢。
从小就爱哼唱的我因为妈妈一句我唱歌比姐姐好听高兴了一整个星期。小学学校的唱歌比赛被老师选去当小歌手,一首爸爸的草鞋在不太懂得歌词的年纪唱得深情款款。初中每次音乐考试,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得A+。这些都是小时候挺嘚瑟的事情,可到了高中,一切都变了。明明在高一选班干部的时候特别想去竞争文娱委员,却碍于自己并不是个相貌出众的姑娘退缩了。机会这种事真的很难把握,错过了,下次相逢的几率太小了。
高中教同学们的第一首歌是天高地厚,那时班上好多人都上去试了试,都下来了,最后还是闺蜜把我退了上去。我承认,那时的自己真是胆怯呀,可我很感激闺蜜,让我有认识自己的勇气,那次教歌很成功。在高一下册分班后,所有班干部重选,我很大方的走了上去,介绍了自己,以那首a little love获得了班上全票通过,成为了文娱委员。之后每次考试即将上阵,同学们都会一起唱天高地厚,那样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满是感动。
我是从什么时候不唱歌的呢,复读吧。整整一年听歌少,开口更是少。那时真是满满的内疚自责,复读一年让人老了好几岁的感觉。
真的,有那么一段日子我都活在自卑里,活在阴影里,觉得自己不配拥有喜欢的事物,现在翻看那段时光,真是觉得自己蠢到爆。明明我是我自己人生的主角,为何要把自己的剧本写得苦不堪言呢。
慢慢拾起被我弄丢的喜欢,除了唱歌,还有码字。
我原本是个讨厌写东西的姑娘,是初一那年歌颂母爱的作文得了全县二等奖才让我第一次有了想写的冲动。初中老师真的给了我很大的灌溉,高中老师亦然,虽然作文不曾拿过满分,55却足让我乐个好几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我也不例外。有好的自然也有坏的。我的作文也会被老师拿到全班面前批,说写得含蓄晦涩,犹抱琵琶半遮面。议论文是我的一大死角,我写不出,畏惧老师的言语,不信自己的能力。
现在也会这样,每次码字,被人说看不懂想表达什么的时候,我会把它全部删掉,开始一个人的自我拉扯,不断否定自己,自己也嫌弃自己。就像我现在写的,趁还年轻,拾起那些被弄丢的喜欢。
我想,我们都是缺少安全感,缺少自信,需要人不断鼓励,不断安慰的人。成长的路上,我们不断拾起又不断丢弃。那些喜欢的,不喜欢的,那些还在的,那些弄丢的,哪些是你的本意,哪些又是你的初心呢?
就像杨绛说的,少年贪玩,青年迷恋爱情,壮年汲汲于成名成家,暮年自安于自欺欺人。我们总该活出自己那个年纪应有的本色,但不是固执于执念,是懂得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懂得自己的取舍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又有好几天没有码字了,看书空暇之余,我总爱翻看其他公众号的文章,然后反思自己的文字,也许是我这颗心还不够敏感,也许是我对自己还不那么了解,我的文字写的是我的心,但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所以文字也变得胡说八道。
我没有酒,没有故事,你还愿意陪我流浪吗?
我很抱歉没有长成大多数人喜欢的样子,但毕竟我不是人民币。上次有个姑娘加我,说是喜欢我的文字,让我感动了好久。我真的期待温暖与被温暖,但我想这也是有前提的,你还记得你的那些喜欢吗?你能坚持你的那些喜欢吗?如果自己都放弃自己,谁还会温暖你,谁还愿意喜欢你呢?
烟花跟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高学历的建筑师,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工资也很高,但是他喜欢唱歌,喜欢民谣,所以他决定放弃高薪职业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开了酒吧。酒吧虽然没什么生意,但是他自己喜欢。他的女朋友很爱他,也支持他这么做。但是女朋友的父母觉得他不靠谱,放弃那么好的工作来开酒吧,而且工资也不稳定,吊儿郎当,觉得他不能给他们的女儿幸福,私底下找他谈话,劝他们分手,那个男的想了很久,还是分手了。
一个人为了喜欢可以走到放弃一切的地步,我也是艳慕的。不是那个男的不爱他的女朋友,是太爱了,而自己又给不了女朋友爸妈所期许的生活。鱼和熊掌自古不可兼得,分手也许是好的。
你看,我们还年轻呀,喜欢一件事不该是特别有毅力,风雨无阻的吗?一味抱残守缺只会让自己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生的意义又何在呢?
唱歌和码字真的是很微小的喜欢,但要一直喜欢打的却是一场持久战。我承认,在这场持久战中我曾是个逃兵,但此刻醒悟的我却再也不要丢盔弃甲的逃跑了。
敬以前那个怯弱的我一杯酒,我只往前再也不回头。
本说长不短的一生,遇上喜欢的东西后就觉得更加短暂了。
亲爱的你,趁还年轻,拾起那些被弄丢的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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