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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的东边,有一棵三人手牵手才能合围的老枫树。枫树的树冠高耸入云,在小孩子们的眼中几乎是高不可攀的。
秋天里,风过树梢,枫叶在秋风的抚摸下露出娇羞的红润,恰如唐代诗人杜牧写下的名句: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一场秋雨一阵凉,气温在秋风的吹拂下逐渐变冷,枫叶在秋风中也变得越来越红。一片片火红的枫叶把秋天点缀成了春天的色彩,让人忘记了冬天就要来临。风是温柔的,雨是柔顺的,风和雨在一起却成了时光的加速器。火红的枫叶禁不住风雨的肆虐,一片片红叶在风中似一只只火红的蝴蝶,演绎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
红叶飘呀飘,不变的是秋天的浪漫。梁山伯与祝英台终不能双宿双飞,火红的枫叶也不能变成真正的蝴蝶,最后只能轻轻地落在泥土上,铺成一层层厚厚的红地毯。
每到这时,林诗音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树下捡红枫叶。她小心翼翼地在树下寻找着她最喜欢的红枫叶,然后一片片压平,珍藏在课本中。
王梓涵是院子里最调皮的男孩,每天背着一个花花绿绿的小书包跟在诗音的屁股后面,奔走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其实他最反感的人就是他每天必须跟在后面的这个小屁孩,但又无可奈何。每当他看到诗音捡火红的枫叶时,他都会气势汹汹地喊道:“林诗音,我不准你捡我家的枫叶。”
“为什么?”诗音看到梓涵气急败坏的样子,心中感到特别特别的舒服。
“枫树是我太爷爷栽的,我不准你捡。你太讨厌了。”
“你说的不算,你娘同意过的。”诗音扬起她好看的小脸蛋,对梓涵发起了挑衅。
“那也不行。”王梓涵想不起另外的理由,似一只好斗的小公鸡,不甘示弱地挡在诗音的面前。
“要不我教你做作业,你让我捡枫叶,行么?”林诗音想不明白的是落在地上的枫叶,为什么梓涵不让捡自己就真的不敢捡。
“好吧。我先帮你捡枫叶,然后我们一起到我家去吃饭,吃完饭你一定要告诉我做作业。”
“行。”王梓涵捡枫叶的眼光比诗音不知好多少倍,他捡的枫叶又大又红,特别漂亮有型。捡到后面,诗音干脆不捡了,小迷妹一样看着梓涵,稚嫩的脸上映出两朵淡淡的红云。
枫叶捡好了,夕阳见好戏看得差不多了,终于想起了回家。太阳开始下山时,梓涵拉着诗音的手,两人背着书包似花丛中的蝴蝶,欢快地在回家的路上飞舞。刚刚看到家的棱角,王梓涵就用欢快的声音呼喊着母亲:“娘,我带诗音回家吃饭了。”
“呃,”朱瑛姑从屋顶上冒着炊烟的厨房走了出来,远远地答应着。
“娘,做了诗音的饭么?”梓涵完全忘了是带诗音来辅导他做作业的,心里只记得吃饭。
“做了,做了。正热在锅子里呢。”娘笑眯眯地说,伸手接过两个小书包。
吃饭的场面是温馨的,刚吃完饭就有点鸡飞狗叫了。林诗音一拿出课本,王梓涵就想偷偷从门边遛走。这时可由不得他,只见诗音一伸手,梓涵就变成了她手中的菜。想逃?没门。
“林诗音,你就是一个魔鬼。”这时,梓涵觉得诗音一点都不乖,让人讨厌,简直和狼外婆一模一样。
“好,你敢说我是魔鬼,我现在就去告诉干娘。不肯做作业,明天我还要告诉老师。”梓涵的妈妈朱瑛姑是诗音的干娘,只要诗音一提起干娘,比拿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人还要厉害,更何况她的后面还有老师做后盾,这杀伤力瞬间就摧毁了王梓涵调皮捣蛋的雄心。
“你就只知道告状,”王梓涵说归说,但只能乖乖地坐下,做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学生。
晚饭是诗音家吃的。诗音和梓涵家仅一墙之隔,只要不说做作业的事,两个人又成了亲密无间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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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后,梓涵和诗音不敢拉手了。
上高中后,两个人又开始偷偷摸摸拉起手来,每次拉手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甜蜜中带有几分心惊肉跳。
上大学后,两人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拉手时,偏偏又拉不上了。
为啥呢?大学时王梓涵去了一所东北的大学,林诗音留在了南方的花城。虽然相距千里之遥,但鸿雁传书,电话视频,两人聊得不亦乐乎,大有一种非君不嫁非君不娶的势头。
每逢假期,都是一人先去对方的城市才一同结伴回家的。在同学们的眼中,这绝对是将修成正果的一对神仙眷属。林诗音也是这么想的,甚至连毕业后结婚时盛大的场面,都在她心中排练了好几遍,只等她穿上婚纱就可以登场了。
梦是美好的,做得多了总会有睡过头的时候。大学美妙,光阴似箭,转眼就到了写论文实习的日子。林诗音一方面在老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一方面又在花城的一家跨国公司中实习。每天忙得一塌糊涂,给王梓涵的电话也打的少了,更别说像从前一样一煲就是一个通宵。王梓涵准备考研,生活也是一样的忙。
那天晚上,林诗音披着星星戴着月亮离开公司时,接到了王梓涵的电话:“亲爱的,在干嘛呢?”
“刚下班,还没回到宿舍呢。亲爱的,有事吗?”林诗音加了一晚上的班,太累了,有点心不在焉地问道。
“没事。那你先回去休息吧!”王梓涵语气有点低落,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林诗音没想那么多,挂了就挂了,回宿舍后也没当回事。美美地冲了个凉,四平八稳地躺在床上睡起美容觉来。第二天的生活还是一样,除了累还是累,这样一晃就是一礼拜。等她想起王梓涵那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时,再打去时接电话的人却变成了一个声音非常甜美的姑娘。那声音如百灵晨啼,又如画眉求偶,余音绕梁,让人有一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感觉。林诗音作为一个女孩子,听了都觉得是我见犹怜。
“你是谁?王梓涵呢?”林诗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找梓涵啊,你是诗音姐吗?”对方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好听,但在林诗音的耳中却如雷鸣。于是,她没好气地说道:“是啊!我是林诗音,你叫王梓涵快点来接电话。”
“叫他接电话啊?那你可要等一下哟,梓涵正在医院里做心电图检测呢。”
“他怎么了?生病了吗?严重吗?”林诗音焦急地问道。王梓涵可是她的心尖尖,听到他可能生病了,非常关切地问道。
“没事。就是在一个星期前,他突然在图书馆中晕倒了。现在好多了,再查下心电图,如果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再说还有我呢,你就放心吧。”对方轻描淡写地说道。
王梓涵一生病,身边就多了一个美女。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几乎是在她心里扔了一个大炸弹,把她整个人都炸得七荤八素的。林诗音立即去公司请假,但带她实习的师傅因为觉得她可以独当一面,在她之前已经请探亲假回家了。跨国公司嘛,又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她再想离开是不可能的。
怎么办?林诗音也不是没想过自离。能在跨国公司实习可不是谁都能得到这么好的机会的。为了她,她的指导老师找了好多关系才把她弄进去的。假如自离,首先是指导老师这一关不好过,更别说顺顺利利毕业了。后来想到反正王梓涵明天就出院了,再去也没什厶意义,也就算了。
于是,林诗音又给王梓涵打了一个电话,想问下情况。这次接电话的人倒是王梓涵,她向他问了下病情,王梓涵也只是说一切都好,谢谢她的关心。
听了王梓涵的话,林诗音总感到怪怪的,又说不清那里不对,但工作太忙,也就没想那么多,只盼着有了时间再去东北探望他。
等到林诗音有时间去东北探望他时,已经是一个月后。当她熟门熟路找到王梓涵宿舍时,舍友告诉她,王梓涵还在住院呢。
问清楚地点后,林诗音心急火燎地找到医院,在病房门口,她听到王梓涵和那个说话声音好听的女孩正在亲昵地聊着天。她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当王梓涵看到她出现在病房门口时,仿佛是看到一个天外来客。坐在病床边的女孩发现王梓涵的脸色大变,看了一眼林诗音,知趣地离开了。
“你怎么来?”王梓涵虽然感到意外,还是热情地说道。
“不欢迎啊,是不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林诗音见他们的举止实在是太亲昵了,心里想痛快都痛快不起来。
“欢迎,欢迎,当然欢迎。”王梓涵急忙解释道,“那是我同学,这次生病多亏了她。你不在时都是她在照顾我,你可别想多了。”
“有人替我照顾你,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见怪呢?”林诗音言不由衷地说,“有时间的话,请你代我谢谢她啊。”
话不投机,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都感到没意思。林诗音看了下手机,说:“老同学,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林诗音把老同学三字咬得很重,表达了内心的不快。
很长时间都是喊亲爱的,没想到今天又变成了老同学,两人都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吃了饭再走吧。”王梓涵没有问林诗音急着离开的理由,只是礼节性地挽留了一下。
“不了,我还要赶飞机呢。”其实她连机票都还没买,只是想尽快离开这里。
“好,那我就不留你了,一路顺风。”
“谢谢,也祝你早日痊愈。”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林诗音逃也似的离开了医院。
林诗音的人是离开了东北那座带着寒意的城市,但内心感到空落落的。在他离开的时候,轻轻地在病床边放了一片红枫叶。
当王梓涵看到那片红枫叶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这片略带枯黄的红枫叶被书本压得整整齐齐,似一只温柔的小手,充满期待地摆在他的面前。他想起来了,林诗音每次来看他时,都会给他带来一片红枫叶,并对说,亲爱的,我不在的时候,就让我的红枫叶陪伴你。你要好好的,我每天都看着你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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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了?”林诗音一离开,那个女同学悄悄进来问道。他似乎没听清她说的话,仍默默地看着手中的红枫叶。女同学叫程盈盈,院里副院长全国知名教授程明的女儿。
“这枫叶好好看啊,是她留给你的吗?”
王梓涵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此时,他的心中只有儿时他给林诗音捡起的红枫叶。
“能给我看看好吗?”程盈盈见他对着一片红枫叶出神,心中完全不是味儿,但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么悦耳动听。说着伸手去拿王梓涵手中的红枫叶。
“不行,”梓涵一把打开她的手,近似咆哮地吼道。
“好,我不要。你好好休息休息。”程盈盈善解人意地退出了病房,眼角轻轻一抬,让人觉得有点诡异。
王梓涵躺在病床上,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的秋天。他和诗音在枫树下看风中飞舞的红枫叶。
机会是自己给的,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想要逃出我的掌心,那是不可能的。程盈盈在医院旁边的公园里漫无目的地欣赏着快要落山的夕阳,她看似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争强好胜的心。但此时她似乎感到了内心的恐慌,本来,她以为她完全有把握拿下王梓涵的。看到他凝视红枫叶的那一瞬间,她明白了,她喜欢的这个男人,内心还装着一个难忘的她。
夜幕降临了,程盈盈收拾好心中的不快,到医院外面的快餐店买好梓涵最喜欢吃的饭菜,傻白甜一样出现在病房内,说话的声音分外好听:“梓涵,你睡醒了吗?”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盈盈回来了,”王梓涵脸上似盛开的桃花,伸手接过程盈盈手中的食物袋。
“吃饭吧,”盈盈打开饭盒,翘起兰花指轻轻撕去饭盒上的盖子,把菜放在床头柜上一一摆好,扯开一次性的竹筷,和饭一起,温柔地递到王梓涵的手中。然后坐在一边,如欣赏艺术品似的,双手托腮看着梓涵吃饭。直到梓涵吃得差不多了,她才端起饭盒,斯斯文文地吃起饭来。
这场景,假如你不认识程盈盈的话,你根本看不出此时吃饭的程盈盈是东北女孩,比深闺中的淑女还要温柔三分。
在她的精心照顾下,王梓涵终于痊愈出院了。程盈盈一手提着生活用品,一手扶着梓涵,在医院门口打了一辆车,直接把他带到学院的教授楼下。
“盈盈,你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王梓涵下车后,发现不是学生宿舍,不解地问道。
“去我家啊,我爸想见你。”
“这……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你不是在考我爸的博士研究生吗,提前去见见老师有什么不好的?更何况丑媳妇还迟早要见公婆呢……”
“什么?”
“没,就是想让你见见老师。”程盈盈见他的脸上露出不快,急忙打住了话头,“走吧。”
“可是,可是,我两手空空的?”
“没事,以后机会多的是。走吧!”
“好吧,”王梓涵答应一声,跟着程盈盈进了家门。
“梓涵来了,快坐,”程教授热情地招呼道,“听盈盈说你要来,你师母早就张罗好了。”边说边把梓涵让到餐桌前。
梓涵刚坐好,师母手脚麻利地摆好碗筷,笑语盈盈地问道:“梓涵,你会喝酒吗?”
“妈,你说什么呢?梓涵刚刚出院,不能喝酒的。”
“对,对,我怎么忘了呢。来,我给你装饭。”程师母说。
“对,年轻人学业为重,不喝酒好。”程教授咽了下口水,悄悄放下手中的酒瓶,示意老婆装饭。
饭后,程教授问林梓涵:“听盈盈说,你想考我的研究生?”
“是的。”王梓涵急忙侧过身去,毕恭毕敬地说。
“这就好。你生了一场大病耽误了学习,我看这样吧,你不用考了,我跟学校打声招呼,用我的直选名额。”
“这……行吗?”
“没什么不行的。只要盈盈认可了,就算是我认可了。”程教授说。
“怎么样?就答应我爸吧!”程盈盈好听的声音适时地在王梓涵耳边响起。
“那就谢谢程教授了。”王梓涵急忙站起来说。
“谢什么。记住,要对盈盈好。”
看着小鸡叼米般点头的王梓涵,程盈盈知道,她把他的心病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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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音人虽然离开了东北,但她的心却留在王梓涵的身边。她回到花城后,掰着手指计算实习结束的日子。心里想,只要实习期一过,无论如何她都要去东北,陪在王梓涵的身边,不能让他轻易从自己的手边溜走。
可是,林诗音的实习期尚未结束,干娘朱瑛姑打电话告诉她说,王梓涵要结婚了,问她是怎么回事?
什么?梓涵要结婚了,我怎么不知道呢?林诗音只觉得天昏地转,说话的声音都变了,不敢相信地问。
干娘比她知道的还要少,告诉了她结婚的时间,准备回她一起去东北,劝林梓涵回心转意。
不用,干娘。林诗音对干娘说,我去就行了。
放下电话后,林诗音整个人都虚脱得瘫在床上。她想不明白自己喜欢了一二十年的王梓涵会轻易离开她,她想在他的婚礼上诘问他,这到底是为什么?不,不能这么做,这样一来,梓涵的名声就全完了。但她又放不下对他的爱,她不想失去他。最后,她看到了她用来珍藏红枫叶的小皮箱。她想,这是你给我捡的,我就用它做个“囍”字送给你,假如你实在不能回心转意,那就当我送给你们的新婚礼物吧!
在王梓涵结婚的前一天,林诗音来到王梓涵的宿舍楼下,在一块干净的水泥地板上,用她带来的一整箱的红枫叶在地上贴起“囍”字来。
林诗音小心地拿出每一片红枫叶,用胶纸贴好粘在另一片红枫叶上。枫叶很多,林诗音贴得很慢,到中午时分总算贴出了一个大概的棱角。
“囍”字的棱角一出,立即在校园里引起了轰动。这可是创意非常不错的行为艺术,让那些想不出妙招求爱的梓梓学子倍感亲切,纷纷围了上来。
在王梓涵的新房里,此时的王梓涵就如热锅上的蚂蚁,明天就要结婚了,家里人怎么还没来呢?此时,他虽然和程盈盈在岳父出资为他们购买的新房内热情地招呼宾客,但心里直打鼓。他和程盈盈打声招呼,独自来到阳台上,想给父母打个电话确认下。刚掏出手机,电话先响了,王梓涵看了一下,是室友打来。他按了接听键,室友告诉他,宿舍楼前有个搞行为艺术的女孩,好像是他的老同学林诗音。
什么,他和室友确认过后,知道父母是不会来了。顾不得和程盈盈打招呼,急忙跑下楼,向宿舍跑去。
宿舍楼前,林诗音的“囍”字也差不多成型了。见王梓涵气喘吁吁跑来,站起来说:“梓涵,你来了。你看,我给你准备的结婚礼物快要做好了,喜欢吗?”
王梓涵看着地上用红枫叶贴成的“囍”字,稍微愣了一下,心中直埋怨父母,自己反复叮嘱过他们,千万不要告诉她。现在好了,林诗音这一闹,自己的脸算是丢尽了。今后程家会怎么看自己呢?因此,他顾不得许多,也不想去听林诗音的解释,弯腰抓起地上的“囍”字就想把它扔进垃圾桶内。
林诗音自然不愿意,拼了老命去追他。他跑得快,林诗音追得更快,快得连王梓涵找垃圾桶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她追出了校门。
校门外是繁华的商业街,王梓涵记得在商业街的旁边有一个大垃圾箱,只要把它撕烂扔进垃圾箱内,林诗音想要恢复几乎是不可能的。
人急出乱子,当王梓涵正想把“囍”字扔进箱内时,垃圾车正在倒车过来,清洁工人想提醒他时已经来不及了,好在追在他身后的林诗音刚好赶到,用力一推,把王梓涵推到一边,自己却倒在垃圾车的车轮下。
林诗音留给王梓涵最后的印象就是地上的一片殷红,鲜血染红垃圾箱,染红了垃圾箱内撕的碎“囍”字。王梓涵整个人都变傻了,眼睁睁地看着清洁工人打电话报警,又眼睁睁地看着120把林诗音拖走。
王梓涵从垃圾箱内捡出刚才撕烂的“囍”字,鲜血染红了他的双手,他旁若无人地坐在垃圾箱前,准备把“囍”字重新贴起来,可是他的双手在急促地颤抖着,贴了撕,撕了贴,“囍”字越贴越碎,地上一片狼迹。起风了,狂风把散乱的红枫叶吹起,似一只只翩翩起舞的红蝴蝶,飞舞在王梓涵的身边。王梓涵伴随着红蝴蝶的舞姿,迷失在夕阳的余辉中。头发凌乱,衣冠不足,那情形滑稽可笑,似癫似狂,手舞足蹈地说着谁都听不懂的方言。
程盈盈很快就闻讯赶来,顾不得平时的淑女范,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把他送回了新房。
王梓涵病了,婚是结不成了。朱瑛姑和林诗音的父母一起来到东北,把她的骨灰带回了老家。
一个月后的一个风雨交结的夜晚,整个院子里的人都似乎听到一个男人近似疯狂的呐喊。第二天清早,清扫垃圾的驼背王老汉在枫树下,发现了全身盖满红枫叶的王梓涵。
王梓涵疯了,每天胡子拉碴地坐在枫树下,看秋风中飞舞的红枫叶。在他的身边,是一个美丽的东北女孩,在静静地陪伴着他。直到傍晚,才和四位老人一起把他扶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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