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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14.43:幼而不学长无述,老而不死是为贼

善读「论语」14.43:幼而不学长无述,老而不死是为贼

作者: 善氏 | 来源:发表于2020-03-17 11:37 被阅读0次

「宪问篇第十四」43

【原文】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译文】

原壤蹲着等候(孔子)。孔子说:“年幼时不知谦恭友善兄弟,长大后不能遵循传承礼义,一直这样活到很老也不死,那就是败坏礼法的祸害!”并用拐杖敲了敲原壤的小腿。

【注释】

“原壤”,孔子的老相识。人物背景不详。

“夷”,古时常见于夷人的一种姿势,一说为蹲,一说为双腿分开而坐,难以确论。“夷”也有“傲慢”之义,如《荀子》中的“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因此在当时的华夏族看来,“夷”应当是一种傲慢无礼的不雅姿势。

“俟”,音“四”,等待。

“孙弟”,音义皆同“逊悌”,意为谦恭友善兄弟。“逊”顺也,谦恭也;“悌”,善兄弟也。

“述”,循也。此处指遵循、传承礼义。通常是解作“可称道”之类,今不从。

“老而不死,是为贼”,骂人老而无德的话,成语。“贼”,祸害。如贾谊《论积贮疏》中的“淫侈之欲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左传·文公十八年》云:“毁则为贼”。杜预注曰:“毁则,坏法也”。故此处的“贼”指败坏礼法的祸害。

“叩”,击也。

“胫”,膝盖以下、脚踝以上的部分,即小腿。

【评析】

原壤是孔子的故友,从小就不懂孝悌之道,不能善待兄弟。长大后也不学礼法,既不遵循也不能传承礼义,只知放浪形骸。据《礼记·檀弓》记载,原壤的母亲死后,原壤居然敲着母亲的棺木唱歌。因此当孔子去看望原壤,又见到他蹲在地上的那副无礼惫懒样子时,不由得用拐杖边敲着他的小腿,边笑骂他是“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说他是少不更事、长不知礼、老而无德、败坏礼法的祸害。

人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如果仅仅作为自然人独居生活,人当然可以活得放任自由,不受约束;但若作为社会人群居而生,人就不得不让渡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利,不得不为维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担负责任,不得不为维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去做有益的事而非有害的事。因此就必须要知礼守礼,而不可以“放浪形骸”。如果只想张扬个性,而不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甚至挑战和破坏社会规范,那就会成为害群之马,成为对社会有害无益的祸害。一个人这样度过一生,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岂不可悲?

正因为社会规范的产生,需要社会中的所有人,以让渡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力为代价,所以,社会规范就必需要尽可能地公平、合理,必须要尽可能地有益于整个社会,而非偏向于社会中的少数个人或群体,尤其是那些手握权力的个人或群体。儒家将这样的社会规范称之为合义的规范,将这样合义的规范称之为“礼”。而只有经由这样的“礼”,人类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安定和谐,才能实现儒家所谓的“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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