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喜欢听民谣,虽然有些人说民谣一听就感觉挺穷的。
可我唯独喜欢这份憨厚的安稳,淡淡的,没有噱头,没有刻意的技巧,只是轻轻地哼唱着,唱着生活,唱着我们。
我喜欢的歌手们一个个的火了,从开始的赵雷、好妹妹,到后来的马頔,宋冬野,他们就这么毫无预兆的火爆了起来。
那些我私藏的音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街头巷尾的通放流行,
其实那时候我心里挺难受的,
跟自己千辛万苦藏了一个宝贝,最后还是被人挖走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
或者再形象点的比喻是,就像是一个钉子户,坚持着不肯搬迁,但是一趟买菜的功夫,回来家就没了,变成一堆土,虽然你知道,马上就有钱了,可以领一大笔拆迁费,可以住更好的房子有更大的发展了。可你还是高兴不起来。
嗯,就是这样的。
我既替他们苦熬这么多年,终于得到回报而开心,又为自己而莫名低落。
录音棚的你2.
写稿的时候,我听着赵雷的《成都》,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淡淡的,真实的,深刻的,不做作的。
都说听歌听得不是旋律和歌词,大家听的都是记忆,好的文字和音乐一样,能让人久久不忘。
刚看了有网友的评论,说他陪跑雷子多年,从五十元的票价升到了一千多元。
他发觉他快爱不起赵雷了,他的工资还是那么少,他已经要负担不起了。
可是又实在的替他开心,眼看着他一步步从黯淡走向辉煌,总觉得这里面多多少少会有他的一份势单力薄的支持。
毕竟,这么多年的陪伴是真的,那些感情再也给不了第二个人了。
我特理解那种感觉,像是之前一直单曲循环着的《南山南》忽然就变成大街公放了,那个长的有点胖的小公主马頔一下子就被曝光在大家眼前了。
我第一个反应不是开心,而是落寞。
即使我知道,我应该替他高兴。
我不知道一个差价用了多长时间,但真情实在的令人动人感伤,如今那些大都一直深情爱着雷子的人很多都见不起雷子一面了。文艺真的不该贫穷,但雷子应该还那些深情陪他多年的歌迷一首歌。
那些我们喜欢的小众歌手,一开始听到他的歌,他的声音就会一下子被牢牢吸引,感觉就像是哥伦布带着船员一心探险去无意发现了新大陆。
然后每天听着他的歌,每天憋着一点小高兴,像是只松鼠,攒着满腮帮子的果仁,又开心又私密。
不敢常常和朋友提到,怕他们烦,但是每次只要聊到音乐都会激动的说,那个谁谁谁啊,真的特别有范儿,唱歌真的超级好听。
总是希望身边的人都能认可他,都能跟着我说上一句,他啊,挺好的。
歌如其人3.
可忽然有一天,大家全都知道他了。
于是就有人开始问我,你听过他的歌吗?挺好听的,我只能淡淡地回答一句:嗯,他的歌我都听过。
于是去KTV也能听到有人唱他的歌,那时候才明白他再也不是我的专属了。
于是我在聊天的时候再也没有机会提起他的名字。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向全新的旅途,
有点为他高兴,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熬过来了,
也有点为自己失落,这么宝贝的你,再也不是我的私享了。
为什么会忽然想到这个话题呢?
因为某天晚上我读者的一段话,这让我想了很多,又沉默了很久。
她发私信给我说,
“白哥,偷偷告诉你啊,我很少分享你的文章出去,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了,所以想私藏,像是自己暗中挖到的宝,谁都不想告诉,只会在每天夜色降临时轻轻地拿出来,抚尽上面的尘土,一点点的欣赏珍视。”
“我特怕你红,又特怕你不红。你那么努力没理由不红的,你那么有才华应该得到更多掌声的,这些我都懂,我知道我应该多宣传你,多推广你,可我做不到,我有我的小私心,我只想你属于我,只有我爱你,只有我知道你,那这样就没人和我抢了。”
我哭笑不得,
我说“可是如果你的城市里,我的读者人数不够,我就不能说服公司在那里举办签售会,就意味着我不能去你的城市看你,不能把精心准备好的礼物面对面的交给你,不能亲口对你说上一声谢谢。”
然后姑娘问了我一句让我觉得心底一暖,鼻腔酸酸的话,
她说,“白哥,如果以后你红了,火了,你还会不会记得我,记得曾经在深夜有个喜欢你的姑娘翻遍了你所有的微博,紧张的不行和你发了第一条私信,然后你善良的和她聊了很久。”
我说“傻丫头,我不会忘的,人无论走多远,都不会忘了回家的路的。”
有座小城4.
因为李志爱上南京,因为赵雷爱上成都,
路上的人,总把他乡当故乡。
总想着那就和解吧,那就歌唱吧,那就写字吧
总之,生活还得往下过,你我都要好好的往下走,走更多的路,听更多的歌,成一个更好的人。
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半夜睡不着,给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的赵雷发过一条私信,那天我也是听着这首《成都》
那时候我的微博还没有动辄几万的粉丝,没有加V的新浪认证,我是那么的平凡,比现在,还平凡。
我和他说啊,
你真的红了 很开心 内场票也可以卖到1000+ 虽然以前50就能听你的livehouse
越来越听不起你的演唱会 不过没关系 我会努力变得跟你一样好
民谣不应该穷 以前你吃过的苦都是值得的 难过的日子都是你陪我一起过的
你说你是个普通人 想要买房结婚 我知道 愿你有酒有肉有姑娘 愿我能写能赚能安稳。
那天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很快就回复了,
他和我说,“我们一定会的。”
5.
因为一首歌 喜欢上一座城。我那时候用笔在笔记本上写:等我有钱了 第一站就去成都。
人们说民谣太穷,一听就是一包烟一听就是三瓶酒。
可是我只有一根烟还要抽一夜,只有一点爱还要过一生。
民谣不是穷,只是歌词用的都是最朴实的字眼。写字儿也不是寒酸,只是字字句句都是最掏心窝子的话,
每一首民谣,都是个故事。
每一篇文章,都有它独特的背景。
喜欢民谣的,喜欢写字看书的,
这样的我们,可能会红的有些晚,过得有点难,但本质和初心永远都不会变坏。
赵雷红了,李志流行了,我不知道我距离被大家提起认可还有走多久。
我心里挺没底儿的,有点担心,又有点疲惫。
感动有你们一直在可是每次看着微博微信里那么多的点赞,后台的那么多留言,我就告诉自己
“白雪,你可一定得坚持着走下去,这么多人在背后支持你呢,你别让他们跟着你丢人。”
6.
于是,我一路踉踉跄跄地走到了现在,走到了这十万人面前。
熬过无数的夜,看过太多次初升的太阳,
度过了很多数不清的一个人的加班赶稿的晚上。
可能我离真正的红起来还要好久好久,
可能因为有你们,我愿意等,愿意咬住牙,撑住等。
如果有一天,我带着新书一身风尘的去到你城市,
请你接下这份千里迢迢送来的礼物,
然后和我一起轻声合唱,这首陪了我们熬过很多艰难日子的,《成都》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 ”
玉林路小酒馆-end-
网友评论
从你的文字能感受到,你对他的喜欢真的很深!
这是在网易云音乐下面被赞最高的评论,很高兴竟是你
这就是写作技巧里面负面的负面,大家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