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段时间,我在简书写的《大胡子》一文,一经发布,立刻在我的朋友圈引发了强烈反响,认识大胡子的朋友纷纷表示看得不够过瘾,应大家强烈要求,那我就再一次说说他,聊聊我和他的故事……
我的朋友——大胡子相由心生:笑,永远是他标志性的面部表情,古铜色的脸庞和一身橘黄色的工作服直接表明了他工作的特殊性,眼角被岁月雕刻出几条不深不浅的皱纹,说明他曾经跨山过海,历经风雨;左手,拳头紧握,表明他对生活充满无限力量,永不服输;右手,五指分开,显示他对金钱、名利、女人、地位、命运的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唯独对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爱好,永不释手!
大胡子性格温和,为人厚道,笑口常开;干工作认真踏实,任劳任怨,不怕脏,不嫌累,每天起早贪黑,风雨无阻,乐此不疲;待人接物礼尚往来,知恩图报;对生活而言,如果说他唯有美食与美女不可辜负的话,显然有些片面,他的人情世故在如今这个薄情的社会里显得弥足珍贵。唯有金钱面前见人心!
他上半天班,虽然每天只挣五十元钱,但他很满足。有人曾问他为什么不用剩下的半天去做兼职,能挣更多的钱。他笑着反问道,“就我现在的工资,我一年能存五千,十年就五万,我一个人即使有再多的钱,又能干嘛?”问他的人佩服地连连点头。
知足常乐,是大胡子快乐的源泉。
即使我经常地“接济”他,他碰到我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也就是有没有剩下的残羹剩肉。他看到别人(门房大爷)吃肉,常常眼放蓝光,大爷把肉夹在筷子上,他盯着筷子上的肉死死不动;大爷把肉放进嘴里咀嚼,他双目圆瞪,喉结翻滚着提前咽下去。如此反复数次,大爷实在吃不下去,把碗一推,索性都给他了。
接过碗的大胡子毫不客气地双手开工,连咬带吸,不一会儿就把一碗肉消灭殆尽了,完了用食指在碗内旋转一周,连油带渣一股脑地拋进嘴里。人们常常看到他油光发亮的嘴唇问道,“大胡子又吃肉来来。”他常常咧着嘴巴笑而不拢。
前几天,大胡子看见我在逛街,问我在买啥?我告诉他,我十月一号要给儿子圆锁办酒席,买点新衣服。他笑得更加的厉害了:“办酒席又有可多肉了哇!”我连忙答道:“有有,剩下的全给你!”他接着说道:“多了没有,到时候我去记一百块钱的礼。”我僵持着没敢应答。
今天,大胡子碰见我,再一次核实一号的信息准确无误后,从裤兜里掏出二百元说:“我刚从银行取的礼钱,这几天思前想后,我觉得我不能去,你接触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我去不合适,钱你收着,我礼去,人不去了。”我内心犹如打翻了五味瓶——苦辣酸咸甜一应俱全,推搡着说:“你挣钱也不容易,心意我领了,礼,真不用记!”他显然有些不高兴了,嘟囔着说道:“这就像千里送鹅毛了,礼轻情意重哇。”
我也不好再次拒绝,用颤颤巍巍的双手接住了他那份沉甸甸的礼金,从上面:我看到了有他朝九晚五,披星戴月忙碌的身影;我闻到了劳动人民血汗交融,惺惺相惜的味道;我听到了情感相互交融,彼此碰撞的心跳声;我尝到了我们之间甜蜜的友情和幸福的味道!
此刻,礼金的多与寡显然已经不能证明彼此感情的深与浅,大胡子这份贵重的礼金,我会列为朋友类,独一份写在最前面!
虽然他去不了我的宴席,但,他是我内心最尊贵的客人;虽然他的礼金最少,但,它在我心中的分量值千金!
网友评论
共计五篇:
1、风的衣裳《关于写作 | 最后一天的审稿,就在这一场兵荒马乱中结束》
2、鸣凤在竹《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3、追梦人《我的朋友,大胡子》
4、北府涵《如果一件事迟早要做,早比晚好》
5、嗅梅《谁来治愈我的玻璃心》
【最佳推荐语】
鸣凤在竹《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文章写得很美,语言文字很精炼!
孤独的是身影,心里面的富有又有几人知?一个人很好,可以静静地思考、写文,一个人很好,可以随心所欲地逛街、散步!其实,你并非一个人,你有爱你的老公,乖巧的儿子,疼你的父母。不理解你的人,不必苛求,因为,我们活得很丰富,我们自成风骨!
【最佳美文】
追梦人《我的朋友,大胡子》
文章感情真挚,人说大胡子傻,大胡子楞,可是在作者眼中,大胡子很可爱。他的可爱体现在为人热心、性格温和;他的可爱体现在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他的可爱体现在热爱生活,人情保满;他的可爱体现在知足常乐,没有贪念......大胡子爱美食,当得知作者要为儿子办酒席时,不由分说,主动随了礼,又怕自己的形象和身份会有失作者一家的体面,便再三推辞不去酒席现场,尽管,他那么想去吃肉!
读到这里,心里很难受,为了大胡子生活的不易,也为了他心中的善良......
五篇文章,作者都很用心,只是,因为规则,只能优中选优。
另外,嗅梅发文较晚,文章虽美,只能记入统计,不能参选最佳推荐语及最佳美文!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