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坐在我身后的老王

作者: 格子墨 | 来源:发表于2016-06-12 22:23 被阅读631次

    老王不老,只是少年老成。

    研究生正式报道那天,我早早的来到教室,坐在角落里像个女流氓似得扫描零星而至的男同学。看到老王背着个小学生的书包拧哧拧哧的晃进来的时候,我鼻子里哼了一声,又是个路人甲。

    老王把小学生书包撂在我后座的时候,我回头瞅见了他满脸的绒毛和小眼睛。眼小也就算了,眼角也耷拉着以至于看不清楚他的眼珠子。老王精神状态很不好,像是刚被人打了一顿。

    如此,看完第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了。

    没想,一根手指头背后戳过来问同学你好,你叫什么?出于礼貌,我假惺惺客套了几句,才知道此人姓王,名可以,黑龙江人士,来南方水土不服,吃了碗姜汁撞奶便上吐下泻,赶上突来的暴雨还崴了脚。

    这样可怜,我江湖女侠的豪气油然而生,半仙的架势拿出来,加上入粤五年的东道主气场,瞬间给他开了一道药方:保济丸加三七片,多喝水。没想老王遵医嘱后神奇的康复了,精神一天天抖擞起来,小学生的书包也背的更加矍铄了。

    康复后的老王,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雷打不动的坐在我后面,教室、实验室还有集体活动的公交车。如此明显,是在暗恋我吧?万万不可,我看上的可是那枚剑眉星目白衬衫的篮球少年啊。

    偶有一天台风将至,我爬上公寓20楼的天台准备收被子,想起来这段日子老王的痴汉行为,愁肠百结。对面的白云山依然袅袅亭亭,渐起不定的风并没有吹走山顶的雾,我眯着眼睛,回忆着篮球少年昨天烧烤时候递过来的鸡翅,越发的觉得自己像韩剧里的女主角,这是要妥妥的三角恋不成!半忧半喜之时,裙子被大风吹翻糊到了脸上。我淡定的扯了下来,抱起我的被子,转身离开,结果裙子被大风吹翻糊到了后脑勺。我仍然淡定的走完这区区十几米,留下对面宿舍某些小混蛋们嗤嗤的笑。

    回到宿舍,老王发来微信,原来是我的阳台囧照。你大爷,太不懂事了!女神是可以这样被亵渎的吗!

    没想还没等我摆臭脸给老王看,老王已经发觉自己做错事了,跟个小媳妇一样蠕动着过来,嗫喏的问我有没有生气,我被他欲说还羞的表情逗乐了。女老汉的豪气又来了,拍拍他的肩膀说,无所谓反正也看不到脸!老王好像被震惊了,他以为我要唾沫星子满天飞外加一巴掌甩过来,没想到被我如此云淡风清的就掠过去了。

    从那以后,老王更像个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了。

    老王的老板是个红顶学者,平时免不了带老王出去应酬。老王酒量不行,啤酒两瓶倒,白酒三两倒,完全没有东北大汉千杯不醉的潜质。有次老王的老板跟我的老板一聚,酒过三巡,偏遇到个把不太懂事的试剂商,硬是要灌老王几杯,老王喝多的时候眼红脸不红,嘴唇发紫,像中毒一般。爱闹的小姑凉把啤的白的红兑在一起,满满一杯。我一看形势不对,一把把老王摁下,说这位同学胃不好,这杯我来。山东大妞一口闷下这杯混搭“鸡尾酒”,不忘说我干杯各位随意,随着满桌起哄,老王的眼珠子也快掉出来了。

    至此,我发觉老王看我的眼神更复杂了。

    我以为老王就是个只会泡在实验室喂小白鼠的实验狗,直到有天来了几个外国人来校参观访问,才知道老王也算是个才子。 老王是翻译。 那天老王一身正装,在一堆外籍访问学者中做为学生代表陪同参观,老王打着手势,轻抚领带的样子随意优雅,英、韩、东北话切换自如,绿豆眼里神采飞扬。学术访问后,进行了场足球友谊赛,原来,老王那小短腿,居然可以倒腾的那么快!老王戴了护目镜,换了白的晃眼的运动球衣在草地上飞奔着,像团白云山上的被风吹着跑的云彩。

    真正拜倒在老王脚下是那天狂吃了两斤荔枝后,两眼发黑摔倒在老王桌子边。如此,并未发生韩剧里公主抱的桥段,因为老王的小身板根本抱不动,拖还差不多。都以为是荔枝病,结果补了葡萄糖后千呼万唤的醒不来。送到医院急查了CT,才知道鸡蛋大的垂体瘤,压迫了视神经,倒下不醒不是因为垂体瘤,是瘤体压迫造成的视觉障碍加上荔枝病导致的低血糖外加摔出个颅内血肿,懵掉了。

    老王正儿八经表白是在我术后拔管从ICU转到普通病房那天,老王没有因为照顾我变得胡子拉茬,也没有分外憔悴,因为有我的父母在,根本轮不上他来照顾。

    老王仍然背着他的小学生书包,混迹在一堆看望我的同学中,好不容易等人都走光了,他从书包里掏出来中医、西医、中西医还有药师资格证,哆哆嗦嗦跟我说,以后,能不能让我来照顾你…我能把你照顾好。我隐约看到他脸上的绒毛,挂满了细细的小汗珠,他紧张。

    没错,玛丽苏的是老王正是神经外科临床专业的博士,做为学霸的优秀代表,从一个小县城一路杀到灯红酒绿的妖都。

    我记得有次老王喝高了挥着他的小书包,对着白云山喊,给我十年,变成岭南一把刀。

    我动了动我带着血氧饱和度检测夹子的手指头,示意他附耳过来,努力跟他说了一句话,我说你以后不要再跟在我后面了,你坐到我旁边来。他弯起来他的绿豆眼,捣蒜一样的点头。

    就这样,老王成了我的男朋友。 后来老王说,那天趴在我床头听我细语说话,都快被我发酵的口气熏吐了,但还是感觉好幸福幸福。

    我问老王什么时候看上的我,是拍我囧照被原谅,还是豪气挡酒的时候被感动,还是日久生情?老王说都不是。是开学那天,进教室后突然发现窗边坐着一个乡村版的全智贤,盯着门口的眼神分外专注,像是等待某个人出现,小心脏就一下被扣住了。

    我笑而不语。

    张爱玲的《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到的人,被引用多了,反倒觉得矫情,感情这种东西,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定睛突然发现原来你也在这里,仔细想来,确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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