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翻出了一台mp3,充上电,发现居然还能用,里面的自建歌单还是十一二年前我反复在听的歌曲。
听着听着,我仿佛能摸到名为“过去”的大门,用力一推,里面堆满被尘封了的记忆......
我还记得当时这台mp3虽然容量只有512m,却要1399元,在那时候对于一个毫无收入的学生来说,它贵的让我无措,而且感动。
我感动却并不是因为他贵,那时候不缺送我礼物的人,但是我几乎没有接受过。
小时候我就从长辈那听说,男人在得不到你的时候总是会对你千般好,但得到之后就会变脸的,而且凡是得到的都需要付出代价,有时候这代价甚至是你想象不到的巨大和沉重。
于是我不安的带着防备去面对这些讨好我的人。
虽然当时的我根本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但我却清楚那不是我想要的。
于是我内心在浊世中保留了一片清明。
只是那时候年纪轻为人处世尚且显得稚嫩和笨拙。
我倔强的拒绝别人好意的同时,也曾用言语去伤害过那些对我表达出喜欢之情的人。
直到我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爱与被爱的差别我在那时候才懂得。
在这个男人面前我所有的骄傲与自尊都被打碎,在这个男人面前我卑微的不像自己。
而他也算是诚实的男人,他从一开始就不爱我,所以从来都不屑去讨好我甚至欺骗我他爱我,我却甘愿为爱遍体鳞伤。
很傻,也很天真。
那个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在受报应,当初不屑别人对我的付出,怀疑别人的“喜欢”的报应。
当初无知的去践踏别人的感情,如今轮到我的感情被无情践踏。
我与他纠缠不休,最终还是分了手,失了恋。
而送我mp3的男生,阿满,是我从前的朋友,正好在我分手后还在迷茫的时候重新和我联系,我像是溺水的人找到浮木那样对他展现微笑。
尽管我心里还惦记着我曾经爱的人,但我还是答应了给他机会大家相处看看,说是相处,也不过是天天煲着电话粥,因为那时他人在外地集训。
我收到包裹的时候,阿满在电话里跟我说,我从你答应我那天就开始存钱了,还好赶得上今年的圣诞,我知道你喜欢听音乐,Sony的机子我以前用过真的很不错……
我在电话里听着他细细道来,心里感动得无以复加,也许在被伤害得体无完肤之后,别人对我的好都被十倍百倍的放大了,我当时真的觉得被人惦记着喜好的感觉是那么那么的美好。
我忽然有了要去见他的冲动,于是我随便收拾了点东西,买了车票第二天夜里便坐火车去了他那里。
当时他抽不开身,只能请出几个小时的假陪我逛逛当地的步行街,我早上到达,晚上又坐火车赶回学校。
不过是很短暂的一天,我却还记得那天的感觉,哪怕我已经开始记不清他的脸。
我记得我们在音像店挑CD碰上和我们一样来自广州的老板,他还为我拉了一段小提琴。
下着雨,我们在露天的西餐厅吃Pizza,店里播着我们刚买的小野丽莎的CD。
我们面对面的窝在沙发里,捧着咖啡杯吹气的神态是那么的神似。
其实我觉得我们并不像一对恋人,但偏偏他给了我我想要的感觉,我想我是爱他的,起码在那短短的一天里面我是爱他的。
因为我爱那种感觉。
还记得回程的时候,阿满没办法送我回来,便让他爸爸去火车站接我。
我还记得他的父亲是本地一位不太出名的作家,出过书,也当过出版社的主编,为人很开明,也很健谈,那段时间我偶尔会陪他父母亲去喝早茶聊聊天。
我印象最深刻是他父亲笑着摇摇头的对我说过,舒言,你是一个很执着的人,有时候凡事都要看开一些,一切随缘。
有时候我不禁会想,他父亲是不是在那时候就知道我和他儿子是不会有结局的呢?
因为我和他的缘分,是那么的短暂。
不久之后他便说受不了我的不在乎,他觉得我不爱他,我无法反驳,没办法和他吵架,也没办法骗他。
我自己也说不清是爱还是不爱,也许爱,却不是当初爱那个人那样的爱。
于是我们并没有等到他回来和我结束远距离恋爱的那一天,我们先结束了恋爱。
甚至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再见面,后来再见,也物是人非了。
而那台mp3,我却持续用了好几年,几年后换了一台iPod classic,却还是把它保留了下来,不是因为放不下,只是因为想延续一点点那时候的感动。
但没想到的是它在号称“电器杀手”的我手里,竟毫发无伤的活到了现在。
想不到,一台mp3的寿命比一段爱还长久。
我听着歌,把房间收拾好了,最后用布把它擦干净,重新放到盒子里,仿佛和最初从盒子里把它拿出来的时候没两样。
这样,它在我心里就永远都不会坏了。
仿佛只要它不坏,那种小小的感动便会一直都在。
我感动的是当初有一个男子,曾经如此待我。
尽管不爱了,尽管我们也不再是那时候的我们,但我想,我还是会记得那一天,那场雨,那首歌,还有阿满在我耳边低喃的话。
他说,舒言,我爱了你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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