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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纪实】有个人去爱,多珍贵 (二)

【连载•纪实】有个人去爱,多珍贵 (二)

作者: f6764026ac55 | 来源:发表于2017-02-26 08:46 被阅读145次

    这是本人的大学生活纪实,关乎三情(主要关乎爱情)、成长。恋爱、成长当中有很多小确幸,愿你我都被生活温柔对待。                                                                                ——前言

    图片来自《我不喜欢这世界,只喜欢你》

    目录:《有个人去爱,多珍贵》

    1、

    我们是在12月14号确认关系的,江同学抱着我围着学校的人工湖大喊:“夕子,我喜欢你。”就算是告白仪式。每个月的14号算是我们的纪念日,以各种形式庆祝,那天不是有意识地加个菜就是一起去看个电影,碰上半年纪念日或是周年纪念日,相互送点小礼物,嗯,写情书这种把戏也会用上。纪念日的那天,睁眼闭眼都觉得很幸福,有个人来爱,多珍贵。

    2、

    那天正式有了“女朋友”这个身份,就像村上春树在《四月遇见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写道:“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尼玛,疼,是真的。不行,幸福来得太突然,我得起草一份《恋爱合约》,条款如下:1.每晚跟对方道晚安,尽量做到坦诚对待彼此。2.如果发现自己不喜欢对方了,不要因为内疚感而继续坚持这份无“爱”的关系。3.努力做好自己。当晚我郑重其事地签上了自己大名,次日给他签名,他笑称这是卖身契!

    3、

    在同一个校区的时候,周五我们会找个安静的地方用电脑看电影。

    4、

    我们曾在公园里一起插柳树,看着穿制服的人迟迟不敢折湖边的柳枝,两个人晃荡了一大圈,终于我掩护他“偷树”。挖了个小坑,里面埋了张各自写的字条,说好不泄露信息的,某次我“坑蒙拐骗”地套出了他写的内容——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是我第一次发给他的“糊涂话”,然而我也是写的这个。

    我们相处半年,不知因为什么事情,我小女生情结发作,闹分手,态度坚决,几天断绝跟他的联系。后来他说他自己一个人去了湖边看那颗柳树——死了。他又偷偷地栽了一颗,很难受,我笑他居然哭了。

    5、

    我实习后,江同学来看我,楼下有家花店,来的时候都会去那里带朵花,我嫌浪费钱,其实是口是心非,心里笑开了花。某次我在厨房,他从身后拿出一朵康乃馨。我不开心:“我不是你妈,为什么要送我康乃馨?”“啊,康乃馨是送妈妈的呀。我真不知道,本来老板说上楼拿玫瑰,我想早点见到你,嫌麻烦所以就将就着------”

    6、

    江同学最大的坚持是每晚给我道晚安,惹毛了我是绝对没有“晚安”可言的。我不回短信也是我生气的一个信号。

    上次他电脑在实验室不小心被学长的“溶剂”浸湿了,主板坏了,电脑里存的那些短信相片统统没了。

    “傻B,你为什么不上传在云端呢?这可是四年以来我们的短信和相片呐------”我把矛头指向了他。

    “别说了,你以为我不难受吗?我会找个维修电脑高手尽量找回那个文件夹------”

    7.

    江同学高中有两个拜把子兄妹,老三去过他家(以前江同学称呼为小三,听着怪怪的,我立马让他改口叫老三),江同学爸妈左看右看都觉得这俩人很般配,听说老三的爹还是开银行的,四眼放光。不知为什么,当时他跟我讲这些我就莫名地难过起来,觉得我等小民如何跟银行家的女儿比啊,深深的自卑感。他很严肃地跟我说:“我喜欢的人是你,当时我妈开我跟老三的玩笑,我几天没理他们,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所以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别那么不自信。”

    8、

    上大学我幻想过过各种跟未来男朋友相见的场景,一见钟情、日久生情的都有。我最为满意的是:俩人不小心撞个满怀,我手中的杂志《读者》也没幸免掉在地上,他内心一惊,碰到一个同样爱看《读者》的少女,不禁多瞄了她几眼——巴掌大的脸庞点缀着樱桃小嘴,淡淡的小雀斑显得如此可爱。而他有着《冬季恋歌》里面裴勇俊一样迷离的眼神,高酷的外表下有颗炽热的心,对,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一见钟情。然而,我跟江同学第一次见面,他还是以我的小粉丝的身份出现,且长着一颗逗逼的心。

    “你怎么跟裴勇俊相差这么大啊?”

    “大姐,你是要70后还是90后呢?”

    “当然是90后!”

    “那就对了,你想想当你四十岁,裴勇俊六十岁,他还背地动你吗?背不动,只要我这个汉子才能背你------”我已成功被他洗脑了。

    9、

    宿舍楼下不管白天黑夜都能见到一对对情侣在那里你侬我侬,单身时也会加入室友八卦的队列。“天呐,直接就在宿舍楼下就亲上了,还是大白天,太恶心了。”对此,我们是相当赞同的,亲嘴、牵手等一系列的亲密动作看地都不是那么顺眼,嗯,打死我都不会这么做的!

    但,恋爱之后,没有打死我也这样做了。电视剧里是告白当天就把“吻”献上了,我那时候比较羞涩,且在一个鄙视亲密动作的氛围里“熏陶”太久,还未打算让自己的嘴唇去接触别的嘴唇。恋爱初期,与江同学嘴亲密的动作也就两小无猜似的牵牵手,几次外出游玩他都试图kiss,凭借我矫健的身姿还是能巧妙地躲过的。在一公园里,他太霸道、力气也大,妈的,把我给弄哭了,那一次吓地他差点跪地求饶了。那次之后两个人商量在跨年的晚上彼此交出初吻------

    后来发现这些亲密动作是不自觉就会表现,验证了“身体是实诚的。”这句话。去年英语四级考试时,一大早他从N市赶过来考试,我帮他准备好早餐,吃完后他去考场,我本应该回寝室,当时我就呆站在分叉处,内心是想给他一个“吻的鼓励”,迟迟不敢动嘴,旁边太多双眼睛了。我在犹豫的过程,他微蹲着靠近我的嘴唇——蜻蜓点水,软软的,甜甜的。

    江同学的锁骨特大特明显,我的小手搭在上面估计就可以荡秋千了。许久未见,我露出色色的眼神。

    “慢着,娘子,我刚刚吃了大蒜,还没刷牙!”

    “没关系,我的目标是啃你的锁骨!”


    今天接着发糖,明天更新“科学护肤”一块!这章节整理的是日常的“小仪式”,所谓的爱情保鲜,除去不断地各自成长,还需那些仪式感!

    关注夕子夕,在打造一个有颜有料的王国,致力于“科学护肤”一块,顺便发发糖。2017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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