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鹅黄色的灯罩在两百五十六双鞋上。女人的高跟鞋、皮鞋、高低筒靴,女生的帆布鞋、板鞋、凉鞋、拖鞋。男人的也有。只是我们偏爱卖女人的鞋,跟女人的脚打交道。尽管女人的脚要比男人的脚挑剔,可女人比男人舍得在脚上花钱。
好了,绕了一大通,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是个卖鞋的。我不是这四十平米鞋店的老板,我是老板他儿子,一个专业递鞋、擦鞋、捯饬鞋的刚成年男子。
“伙计,我想试试这双鞋。”“好的!”不和你扯了,我得招呼客人去了。
“合脚吗?”女人将试穿的鞋递给我,小圆的鼻头处颤着几粒晶莹的汗,“有小一码的吗?”
“小姐,这是最小码的了。”从来只有嫌鞋小,没有嫌鞋大的,怎么会有比35码还小的脚?替我爸当了五年的鞋掌柜,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
2
女人弯下颈子,有点可惜地看了看鞋子,手里不舍得放下似的,一直提着,提着。玫瑰色的高跟鞋悬空得宛如一只憩息树枝的花蝴蝶。
“要不您试试其他款式的鞋,可能这款偏大,旁边这款你喜欢不?”我滔滔不绝地推销起来。女人皱起眉头露出一个不及格的笑。我领会地挠挠后脖子,告诉她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带朋友过来看看。回答是爽快的,“一定。”
没两天,她果然带着朋友过来了。当时我正在招呼着其他客人,店里本来还有一小伙阿龙,比我小一岁,和我一样没读书。家里比我要穷苦,父母亲在农村养了一头水牛,种植半亩蔬菜,日子过得入不敷出。出城找工作时才十三岁,别人嫌他个头小,又是一张娃娃脸,不愿冒险请童工。我爸刀子嘴豆腐心,见这孩子可怜,就纳他进店干粗活了。这天他要去入货,店里只我一人。我扭脸朝女人招呼了一句,“你们先看看。”女人笑了笑,露出两排乳白色的牙齿,“你先忙吧。”
3
这天的旺生意大概一年也遇不到几次,送走一批又源源不断地涌来一批。什么年龄层的顾客都有。等我将被试穿的鞋一一归位完毕,抡一张面巾坐下擦汗时,却发现——“你还没走?”这话实在不好听,像赶客似的,但我实在惊讶,她该是早就离开了呀。她的朋友们呢?
她大约也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妥。双手挪到了背后,双肩瑟瑟耸起,像只四面受敌的小松鼠。我这时才认真端详起她,柳条儿的眉沿搭着稀薄的齐刘海。双唇合拢,像颗盛夏吐露的鲜果。双颊充斥一层粉色。我心里起了小小一笔惊叹号,这是个好看的女生呀!
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我的脸热了,嘴也钝了。倒是她打破的沉寂,“我的脚太小了,几乎没有适合我的鞋子。”
我晃晃脸,不明白她的话。她把脸子斜得很低,顺着那目光,我看到她正穿的鞋。是一双普通无比的运动鞋,图案粗糙,与她的运动装束极其搭配,貌似这是个爱好运动的女生。(后来她说自己一点也不爱运动,是为了搭配运动鞋才穿的运动服,而穿运动鞋是没办法的事。)
她缓缓坐下,将运动鞋脱了,半举着。灰白色的运动鞋似乎藏了秘密那样被她的手探进去,接着一团圆鼓鼓的纸团吐了出来。这时她向我递了个眼色,像在问我懂了没。
我点着头,说不出话。她的脚需要顶着这么个恶心的纸团才能走路,鞋本来是为了舒服脚,结果倒是脚去服务鞋了。
她将纸团塞回去,把光溜溜的脚也同时塞了回去。那是一只巴掌长手腕宽的脚,娇滴滴的粉扑扑的,小得惊悚。
她听到我说对不起,冲我无奈一笑,然后挥挥手走了。那天晚上清帐单时,我爸问起我这天的生意。我的脑子里全是那只娇滴滴滴滴娇的小脚,断断续续回答了半天才说清店里的事。我爸递根烟给我,说我太累了,是店里的功臣,放我一个礼拜的假期。阿龙一个人怎么管的住?我问。没事,阿龙来店里也四年了,一直让他送货搬货的,太委屈这孩子了。我爸的话一向是驷马难追,我的假期没商量地开始了。
4
那一周,我经常去店里转悠,阿龙见了我,问我怎么不去玩,我问他今天客人多不多。阿龙觉得我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了我的话,不多。不多是多少?我也感到自己的问题很混账,又问,有没有一位齐刘海穿运动服运动鞋的女生来过?这下阿龙彻底糊涂了,直咧着红黑的厚嘴唇傻笑。我放弃地拍拍阿龙的肩膀,心内同时下了个决定。在店里拿了双高跟鞋,转身走了。
直到假期的最后那天,阿龙打了个电话给我,他说店里有人找老板,问我老板在不在家。当我隐隐感觉蹊跷,问那人长什么样。阿龙支支吾吾,语气生涩地描述不出来。我急着嗓子让他拖延住那位客人,老板马上来!
那天烈日很爆,我奔到店里,像被大雨淋湿的样子。
但没关系,我终于等到她了。阿龙在店里招呼着其他顾客,我摆摆手,她跟我来到了门口。看见她,我首先说,“我不是这里的老板。”她笑着伸手进背包掏出面纸,说这么热的天还做运动。我嘿嘿地浑身抖几抖。
“我今天找你是决定要买那双鞋。”
“噢?”
“但刚才在店里看不到了。你的店伙计说那款鞋断货了。所以我才说要找老板......”红粉色从她耳根泛开,延伸至她的鼻翼两侧。她的名字、她的出生、她的一切,那一刻我都想知道。
我的手提起来,一个棕色盒子呈现在她的面前。她问这是什么。我舒张着双眉,示意她打开。在盒子翻开盖那一秒,她倒抽了半口气,随即看了看我,再看了看盒子里的玫瑰色高跟鞋。
这时我摆出个邀请的姿势,让她进店,直至她款款落座。同时我拿食指嘘一嘘,别动。她的脚乖乖地任我的手脱下鞋,她今天穿了双helloKitty的袜子,这真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女人。高跟鞋就在她的脚边,“你试试吧,小姐。”
于是那只娇滴滴粉扑扑的小脚将信将疑地探进去了。我对自己的鞋匠手艺还是颇为自信的,趁着休假这几天把鞋子改小了,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心里拿捏的那个尺寸与她脚的实际尺寸惊人地一致。
“这......”她的眼睛睁得巨大,一颗泪扑通掉在了脚面上。
5
两年后,开了一家分店,我爸正式将鞋总店老板的职称传给了我。我又将鞋分店老板任命给了阿龙。我没念过书,阿龙也没念过书,我想自己这辈子只会修鞋、销鞋,是个可以把一生望到底也望不见出息的男人。
但我的老婆说,我是这个世上最可爱的男人。从她第一眼看见我痴痴地在卖鞋时就认准了这一点,她没见过一个男人捧鞋的样子可以那样虔诚,憨到足够打动人。
我的老婆还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长了双畸形小脚,恐怕没办法借机靠近我,甚至吸引我的关注。
我调皮地亲吻一下她那颗圆乎乎的脚趾头,并告诉她作为资深卖鞋佬多年卖鞋以来的最深领悟:征服女人的从来不是一双童话般的水晶鞋,而是一个愿意为她低头弯腰穿鞋的男人。
我愿意。
THE END
在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