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很喜欢去姑姑家小住,能与表姐表妹玩耍、有好吃的食物是诱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姑姑家就在一座小山脚下,能看到在自家看不到的景色,我们每天还可以到山上摘野果采野花,追追野兔、逮逮蚂蚱,玩得随心所欲。
这是一座石头山,不很高,树木稀稀拉拉,顺着窄窄的山路很快就能爬上去。站在山顶往下看,没有什么高楼大厦,零落的村庄、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田地、变矮的数木、成为一条线的小河都一览无余,偶尔飞过星星点点的小鸟,远处隐隐约约地露出几座山峰,仿佛是悬浮在半空中,又像是水墨画简单地勾勒出线条、涂抹颜色……
天地间有些空旷,但那种一望无际的开阔让人觉得清爽,让自己的心情无比舒畅,一切的烦恼都消失不见,依稀有点“一览众山小”的豪迈。
其实我更喜欢的是看闪电。夏天雨水多,大风雷电更常见。在雷雨来临之前,我和表姐会爬到半山腰,坐到一块大石头上,一起看天上的阴云在风儿的吹动下,一点点地移动扩散或者飞快地奔跑。天渐渐暗下来,远远地听得到闷闷的雷声,也能看到天际云彩缝里透出的阵阵明亮,有点像战争片中,远距离看炮弹炸开时发出的耀眼光芒。
随着云儿不断推进,雷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回荡在整个天空中。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临了,闪电越来越清楚,就像有谁握着一支神奇的画笔,在一块几千里几万里的暗色画布上,不时刷地一下随手画出一段银色树枝,行动迅速、技法熟练,画上枝丫分明,瞬间明艳至极而后消失,然后在不同的地方又挥出一笔,很是肆意潇洒……整个天空被闪电照亮装点。
自己没觉得害怕,反而升腾起一种渴望,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如果是自己拿着那支笔多好,可以在天空中画出任意图案,那是有着几公里甚至几十、上百公里长宽的巨幅画作,多大的手笔呀,世间难觅,想想都美。
光速比音速快,闪电过后就会是雷声,轰鸣声在山间回响,与再一次的轰响交织在一起,久久不息。
有时风向转弯,阴云和雷电跑着跑着就偏离我们远去了;有时是迎面而来,甚至能看到连天的雨线。判断马上要来雨了,我和表姐便从半山腰飞奔而下,我们虽然不怕雷电,但也没有富兰克林大雨天里拽着风筝感受电传导的勇气,更不想成为它打击的目标,村头那棵被雷劈过烧成黑炭的大树,已经让我们见识过雷电的力量,还是躲着它比较靠谱。
当我俩跌跌撞撞、喘着粗气呼哧呼哧地跑到大门厦子底下时,大雨点已经噼里啪啦砸下,地上腾起一阵阵灰尘,一会儿地上便一片水汪汪,一股子腥腥的湿气扑面而来。
闪电就在头顶上亮起,那亮度比屋里15瓦的小灯泡可强多了,恍得人眼前一片白茫茫,屋檐下看过去,只有忽明忽暗的雨不停地下,这时的闪电与在山上远看的情形截然不同。接着一个炸雷在头上响起,震耳欲聋,即使捂起耳朵也听得特别清楚。看来只能远观不可近瞧,光与电交织在一起,没有了美感,只剩下震撼。
好在持续时间不会很长,雷电很快又跑远了,雷声由大变小渐渐消失,只剩下雨声哗哗。我俩又可以打着伞,穿着塑料凉鞋踩水玩,其中的乐趣只有小时候的我们感受最深。
欣赏雷电的机会随着自己长大越来越少,直至到外地上大学、安家,便再也没有了。我偶尔从高楼上透过玻璃窗看过闪电,比起深深印刻在心中的那幅景象逊色了很多,时过境迁,心情也已经与往日不同。
自己记忆中留存的都是最美的事物,在脑中浮现,难以忘怀。也唯有这些美好,支撑着自己不断前行,期望下一次能遇到更好的景、更好的人、更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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