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碌碌无为,有不少人为梦打拼,也有很多人怀着梦却什么也不做。
我就是后者。
1.
初二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通宵读完了《幻城》,在痛哭流涕之后暗自下决心——自己也要写一本能令别人记住我的书。
这成了我今后写文章的唯一动力。
这股劲儿就像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半年后为了升学考试我不得不把墨水用在习题上。
那个时候我趴在课桌的一摞书上,像死鱼一样盯着天花板的吊扇,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说我能考上高中吗?”姜小姐听完拍了拍我的肩膀:“没事,哥觉得你行!”
姜小姐是女汉子,初中每周两节体育课,她一节课跟男生打篮球,另一节课跟男生踢足球。上学时候别人吃晚饭她在操场跑圈,单杠双杠信手拈来,俯卧撑仰卧起坐从不间断,在我这懒癌晚期患者的眼中,她就像发狂的运动怪物。
她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当兵。
不过很可惜,姜小姐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没有报上心仪的军校。散伙饭那晚我们坐同一辆出租车去KTV,借着月色我看到她的眼圈红红的,我没有多问,装作喝醉靠在车窗假寐。
上大学后我们只偶尔在微信聊过几句,她完完全全活成我想要的样子:进了社团,参加戏剧表演,创办电台,着手写书……
而我像咸鱼般吃完就睡,睡醒就刷手机。
她跟我说新电台资源有限,要我帮忙写些短稿,隔了如此久再拿起笔就像生锈的水龙头一滴水也挤不出来。总算是东拼西凑了几百字,左看右看自己都不满意,但还是发给了她,她立马跟我说写得很好,然后第二天就发给了我电台读稿的音频。
我觉得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是对的。两年后姜小姐成功应征入伍,她问我她走后的几年里没人去管电台会不会有人忘了它,我说不会的。因为至少我还记得,它是我重新写文章的源泉。
2.
在我浑浑噩噩的几年里,D是我唯一的好友。
我去网吧通宵,会三更半夜去D家睡觉;我闲的无聊,恰巧D也如此,我们就去水吧刷一下午手机;我说诶,xxx家火锅看起来不错,我们就骑两个半小时自行车去吃。D不喜欢喝酒,我也不喜欢;D学抽烟,我也跟着学;D交往了个女朋友,我就像失恋了一样难受一整天。
我俩深夜长谈,互为人生导师和灵魂伴侣。
突然有一天,D说我要去工作了。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一周后他就剪了干净短发,穿着铮亮皮鞋和西服正装出现在我面前。
难以想象一周前他还是吊儿郎当的那个熊样。
D进了国企,因为他爷爷在国企退休,他老爸在国企上班。我的家庭不算好也不算差,父母没有催我找工作,我就那么无所事事地过完一天又一天。
没事看朋友圈,D删掉了以前的动态,新发的都是马云刘强东的企业演讲。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差距,这比我知道他交了女朋友还要难过。
我和D的联系慢慢少了,上一次见到他还是在夏天,他穿着白衬衫,西装裤和皮鞋从一辆大众走出来,我还是那副模样:背心,短裤加拖鞋。我递给他烟,他摆摆手说戒了。那一刻别提我心里多难受。
那天晚上大家都很沉默,我喝了两瓶酒后就窝进沙发假寐,大概到了凌晨一两点,D起身离开了,走之前拿张毯子盖在我身上。
他走之后我坐了起来,走到窗前望着黑漆漆的天空,这片夜空很辽阔,我们却很渺小,在时间长河里很快就被大风吹散。
3.
这个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们”,他们从出生落地到耄耋之年,一生都为了觅一份体面的工作,娶一个贤惠又还算喜欢的妻子,生个不太让人操心的孩子,拿份够花的薪水,过着普通的生活。
这个世界还有一部分人,怀着梦想踏浪前行,燃烧生命只为一日圆梦,或者混混僵僵地过日子,反正脚下的路前辈已经铺好,自己只管信步走去好了。
这个世界还有一小撮人,心中有一轮明月般的梦想,口袋里却分文没有,不肯前进亦没有后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终无所获。比如我。
以前我打算等姜小姐退伍后一起经营电台也算是有份生计,或者买个店面卖卖奶茶或旧书。不过很快我就放弃了,是的,我总是放弃。
我不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可日子过得就是这么快,快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一次我从深夜醒来,忽然想起十八岁许下的梦想,开始怀疑那是自己真正的梦,还是一个让自己沉沦度日的借口?
我不想弄清楚,这些年我见过太多没有答案的问题,若非要下个结论,或许我从来没有那轮月亮。
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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