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看到两个关于银行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第一个故事。说某地某位女士去银行取款,当时快下班了,可能银行的同志下班需要接孩子,比较急,多点给了这名女同志1000元。第二天,银行发现后要求该名女同志归还这1000元,这名女士说自己这事没有过错,银行柜台的提示牌是“钱款方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最后双方为这事打了官司,法院的三觉说女同志是不当得利,应该退回银行,不还是违法的。
还有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位女同志,是一家外企公司的会计,因为业务关系经常跟银行打交道,某天到银行取钱,本来是取的是10000元,结果银行出错误少给了1000元,这位女同志忙着接孩子,感觉这么多年和银行打交道没遇上过问题,也就没当面数一下,直接把钱装包里离开了。
第二天一上班这位女同志就联系银行说少了1000元,银行的同志说“离柜概不负责”,没有办法帮助王女士。
这位女同志咨询律师,律师的说法是,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银行确实少给了他1000多块,最好不要打官司,很难赢。
听完后感觉不是很合理,为啥银行多给了钱,就是不当得利,必须还给银行;银行少给了钱,就“钱款方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没办法要回来。
和一位在银行干领导的伙计闲聊说到这个问题,伙计说,你说的这些事儿,一般不可能发生。
一般不可能,不是绝对不可能,如果发生了,你们怎么处理。我咬着不放。
那恐怕就得动用法律,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故事的结果。
这个结果是不是很不合理。
伙计说,从社会人士角度看,肯定会有很多人说不不公平不合理,会攻击银行,说店大欺客,从银行角度说,其实是公平合理的。银行是专业机构,一般不会多给或者少给客户钱,多给了客户钱打官司讨要,也得给法院提供充足的证据。“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其实是提醒客户,客户说银行少给了钱,这事恐怕很难提供证据。
他觉得合理,我还是觉得很不合理。
不管合理不合理,与钱打交道,还是当面点清好。
上面的故事,很可能是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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