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做事

作者: 七乡师者 | 来源:发表于2021-11-06 21:11 被阅读0次

    用心做事,做良心事,做有意义的事,哪怕环境埋没了你,哪怕他人误解你了,你得理了,也要懂得饶人,未必要争辩。

    “得饶人处且饶人”释义: 指要宽容、体谅别人,尽量宽恕别人。字面解释:在能够饶恕他人的地方就饶过他人吧。

    “饶人”也好,“争辩”也罢,这二十三年来我作为他人“不饶”时的牺牲品不曾去讨论。相聚是缘,珍重唯一,哪怕合理人人都只会一味地“不饶、争辩”,事怎能更好地完结。脚踏实地、砥砺前行,这是最佳的行事航向。有的事,时间会检验一切;有的话,事实会给予证明。

    我发现近几年的教育“后生”面对工作太过于斤斤计较,不愿意过多付出,职责划分太清,“责任病毒”极其严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导致工作中严重缺失了一切相互协作,共同进步的集体力量。更为明显的一个趋向是:哪怕你用领导的“权利”命令他们协助工作,他们也善于用自己所谓的忙于“本职工作”加以辩驳和拒绝。达不到自他的目的甚至于“争吵”,不是领导没有给他们下台阶,而是他们不想给领导台阶下。

    这样的“后生”,不仅仅善于“得理不饶人”,更善于“标榜”自己。因为他们握有人生自由的“尚方宝剑”,更拥有一份大不了走人的“雄心壮志”。

    最近一段时间里,我常常能听到某某下属上报材料时和上级伦理了,似乎他们说的也有一点点正确;也收到部分要好的“后生”倾诉怎样和上级领导辩驳……

    对!“争辩”是每个人的所拥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如果接受工作的出发点是这样的话,一切的工作都有拒绝的理由,“有理”我就可以不依不饶。

    对于此类之事,我是不赞成的,别忘了中华的传统美德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下面,我围绕二十多年的一些经历,谈一些具体的事例。我并不是要“标榜”自己“伟业”,可以说我的这二十三年是不值一提的,也正因为这样我才成为一直“走不出去”的“元老”。更值不得于大家而言起到什么“榜样效应”。我只是想让大家,从我的决定和选择中感受一种“忍辱负重”后所带来的“家庭和睦”和自我较为完美的历练和成长。

                    参加工作的第一次遭遇

    我是1998年9月参加工作的,第一次到中心校报到时由于太“内向和胆怯”,回答校长交谈时问起的“能否胜任音乐教学”时,让校长不太满意,最终被分配到一个乡内最偏远的一所完小。就当时而言,虽然有些失落,但也算乐意,或许当时压根不知道自己的“战斗地”会是那么的偏远。

    如果我要“争辩”完全可以,我很“得理”:凭什么一次非正式的“考验”、或者说初出茅庐的我不清楚用意的简单谈话就把我“下派”了?难道,我口头上很自满地回答“能”,就能随意留下来吗?这样随意的安排,我敢说校长的思路和领导班子的二次讨论是不合理的。

    然而,我并没有“标榜”与“争辩”。我从农村来,回到农村去,这是多么的合情合理、科学安排。

    于是,我以正式师范毕业生的身份被该完小领导赋予重任。两个月后,代表学校参加了全乡的课堂教学大赛。独特的课堂教学组织表现,让领导“深深”地记住了我,看中了我。第二年的九月份,在我还没有批准转正的情况下,我被任命为乡内一所最好的完小任教导主任。

    自此,我便借助一切的历练平台,抓住一切的成长机遇,努力去追寻着我的教育梦。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成为了一名领导眼中的好助手、学生眼中的好伙伴、家长眼中的好老师。

    这是我当时没有“争辩”带来的福祉,如果我没有“下派”,后面的一切历练都是未知数,说不定我早已成为音乐教学中的落伍者。

                          三次班主任职务“变故”

    2002年9月,由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需要,我结束了三年的完小教导主任生涯,被调到现任教的这所乡级中学。任教语文学科,当时还安排协助“乡教办”的三教专干完成年报工作。至今已有十八余年。

    社会在矛盾中发展,人在矛盾中促进,工作中的“不快”在所难免。但是,最最让我有理而冲动欲“争辩”的是三次班主任职务的“变故”。

    第一次“变故”是2005年9月,此前的两个学年里由于乡教办需协助的事务众多,我并未任班主任。这一学年里,所教学的五班,原来的班主任是生物老师,不能跟班到初三,于是领导任命我为班主任。

    我很兴奋,比在乡教办做“助手”兴奋多了,因为作为一名教师能胜任学科教学工作、能为班级孩子和家长担当,这是实现教育梦的根本舞台。

    可是,就在我愉悦地带领着初三(5)班有序进行各项教学、生活的一个星期后,一位善于“标榜”自己的他人无缘无故“夭折”了我的班主任职务。

    我恨领导的优柔寡断,我更恨这位他人的“不良手段”。我有“继任”的理、我有“标榜”的资本,我犯了什么错不能继续为班级孩子们担当呢?谁都没有理由,明摆着的只有我能胜任的“资本”和“理”。

    我为什么想争,因为这是我从小学教师转变成初中教师的第一次“重任”,这样的锻炼对我很重要。

    但,最终我选择了沉默。我想,机会很多,不必争,大不了下一年从头来吧。

    第二次“变故”是2012年3月,这是我来初中任教所带的第二届毕业班的最后一个学期的开始。之前的两年半来,温馨、尊重、关爱、快乐充满了我和本届(1)班同学们的学习与生活中。

    可是,就在这一学期准备开学的时候,在年级负责人的提议下、校领导的组织下举行了一个“该班班主任竞聘”(因为我带的是学校尖子班所以领导盯得紧)。这无疑是想把我下了,在那个年代里所谓的“竞聘”只不过是“狗咬狗”罢了!

    而我并没有做那只狗,算了,直接提出同意换人吧。就这样,“对方”充当着名誉上的班主任,同学们依然把心交给了我。

    是啊,在最后的一个学期让一位两年半来毫无相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谁服?学生一定“不服”,但我服了,我选择了沉默,我选择了放下。因为我知道,“两虎相斗”必有一伤。谁带都一样,只要不耽误孩子们。

    这一届我带出了十七名当时“合同”下的高分,许多都走上了较好的仕途。每每节假日他们都会在百忙的工作中抽空回来“看看我”,看看这位当年受到极大委屈的我。

    同样的遭遇还有“第三次”,这是2015年9月,同样把我带来两年的“尖子班”于这一个第三学年彬彬有礼地“移交”给了他人。同样的做法、同样的情景、同样的“算计”。

    更为滑稽的是:三次“变故”的“肇事者”是同一位,校领导也是同一群。三次,七年,整整的那么久,我心感疲惫!

                      我为什么总是保持了沉默

    新教育实验网络师范学院执行院长郝晓东老师在其卓著《改变教育的十二个关键词》中阐述到:人生因遭遇而不同、生命因危机而裂变、在遭遇和危机中塑造自我!对照之,我不就如此吗?

    不知道各位“听众”听了我的“三次变故”是为我打抱不平?是认为我“孬”?还是为我同情?

    我的选择是“保持沉默”,可以说我胆小,但我豪不谦虚地高呼:当时的沉默是伟大的!我可以像对方或者他人一样放下脸来争辩,因为我是最有理的。然而,我没有,我知道人无完人,我知道领导或许有他们的好计划,我也知道只要有竞争就会充满各种算计。

    不管谁对谁错,“争辩”和“标榜”,弄得彼此不开心,导致影响工作,这是何等的大后患。争辩就得揭穿彼此,甚至揭穿人与人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虽然在现行严峻的工作制度下,这些“秘密”将会被“打掉”,但只要有人的环境,“重用”与“埋没”会像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存在着。

    说实在的,二十多年接受任务的愉悦和默默付出,让我坚信:其实每一项工作并不是任务,而是一次成长的机会。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这种“待遇”。现在你做的越多,锻炼的越多,将来的路上就会少很多荆棘。

    所以,哪怕得理了,也不要去争辩,不要去标榜。静静地用心、用情,做良心事,有意义的事,成就了他人,更成就了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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