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公冶长篇》,与前四篇有很大不同,因为,这一篇大多是孔子对别人的评价或看法。他所评价的人物,几乎一半是学生,一半是政治人物。学生基本在本篇的前半部分,其他人在后半部分。有意思的是,公冶长摆在第一条。为什么有意思呢?因为公冶长不仅是他的学生,更是女婿。
公冶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历史上留下的信息很少,对其为人,后人不清楚。但有个传说,说他会鸟语,也就是因为这个才入过狱。传说,有一天,一只大鸟对他说:“公冶长,公冶长,前山有只虎拖羊,你吃肉来我吃肠。”公冶长真的去了,一看,确实有只被虎咬死的羊,他把羊拖回来自己吃了,但忘记把肠给留吃。鸟怀恨在心,便设法报复。后来又有一天,鸟儿又来报信了,和上次一亲,公冶长也去了,但这回,他没看到死羊,但却看到了一个被杀死,倒在血泊中的人,因此被诬陷逮捕入狱。
当然,以上是传说了,不可信。通过本章,孔子对他是什么看法呢?本章里是这样说的:孔子认为,公冶长这个人啊,可以把女儿嫁给他,尽管他被捕入狱,但他没有罪。这说明,公冶长这个人的人品是可靠的,值得把女儿终生托付给他,尽管他被捕入狱了,但并没有罪,是冤枉的。最后也确实把女儿嫁给了他。通过这一章,可以看出,在孔子眼中,公冶长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不然,能把女儿嫁给他吗?
此章传下来,似乎是想告诉后人,评价一个人,一定坚持以德为标准,看人看品德,实事求是地看人。公冶长虽然入狱了,在别人眼里,是个犯人,但他认为这个人的品德很好,是被冤枉的,所以把女儿嫁给了他。这是孔子在用亲身经历告诉人们,看人重在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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