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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霸王到iPhone——记我用过的电子产品

从小霸王到iPhone——记我用过的电子产品

作者: 怀左同学 | 来源:发表于2018-06-23 08:31 被阅读1949次

    文/怀左

    01

    武汉大雨,早起锻炼了一小时,用刚买的耳机听了两本书——《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菊与刀》,回宿舍的路上,我想起了这些年用过的电子产品。

    我爸妈结婚时买了一台彩电,牌子是黄河,质量很好,当时还没有遥控器,所以换台需要走到电视前按键。我七岁时,爸爸请人给电视机配了一个遥控器,从此以后,我便可以坐在床上换台了。

    我喜欢动画片,我爸喜欢拳击足球桌球等一系列在当时的我看来极度无聊的东西,但那时候我没办法和他争,所以他看电视时,我就用抠脚来表达我的不满。

    遗憾的是,他从来不懂我的心。

    七岁那年,我考试得了第一名,作为奖励,他给我买了一台小霸王学习机。第一次看到键盘的我,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电脑。我爸说这个东西可以帮助我学习,但之后的事情证明了——它就是一台纯粹的游戏机。

    (图片来源于百度百科)

    最先上瘾的人是我爸,打坦克、马戏团、打蜜蜂、超级玛丽,30岁的他展现出了忘记年龄的好奇心,一心扑在游戏上,幻想着自己一个人将所有游戏通关。但他失败了,打坦克过不了第十关,马戏团骑的狮子经常坐在火圈上,超级玛丽经常被乌龟咬死……游戏挂掉时,他会唉声叹气。

    于是他想出了新办法,找了新的战友——他的儿子,我。

    其实他的最爱就是打坦克,当时的画面是这样的:我放学回家,进门就看到他一个人在打坦克。他热情招呼我,儿子快过来,搬个椅子一起玩!脑补当年的场景时,我觉得我们是哥们,根本不像父子。

    主机是黄色的坦克,副手是绿色的,很多次我也想冲锋陷阵,在我爸面前露一手,但姜还是老的辣,冲在最前面的我,总是死得太快。玩游戏也需要势均力敌,看到我的蠢样,我爸会骂人:“你上去干什么,守着老窝不行吗?长点脑子好不好,怎么就知道送命呢!”

    他有时候会气得脸发红,看着很想打我,尤其是在过了几十关,却被我这个猪队友拖累死的时候。但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那时候再找不到其他队友,打了我,他一个人连十关都过不去。

    我虽然笨,但好歹还可以守守右路。

    真正的狠角色是我妈,记得有一次我爸带我玩到了半夜两点,我妈迷迷糊糊醒来看到那个场面后,生气地一把拽了电源,拿起学习机就准备往地上砸。当时的场面像冰冻了一样,但最后她骂了半天,却没有把小霸王砸坏。今天想来,我爸当时月工资600,小霸王100,可能是舍不得吧。

    “你就想带着你儿子玩一辈子游戏呀!我怎么瞎了眼跟了你这个窝囊废!”

    这句话很狠,我爸当时一句话没说,后来我们玩游戏的次数少了——都是趁我妈不在家,两个人偷偷玩。

    皮得很。

    02

    我在小学时常考第一名,每次都会有奖励,只不过后来的金主换成了我爷爷。四年级时我考了全镇第一,我爷爷花三百多,给我买了一台复读机。

    我疯了,开心地疯了!

    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的东西,第一次拿在手里,而且是自己的礼物时,那种欣喜之情,简直无法描述。爸爸送给了我一盘磁带,那也是我人生中属于自己的第一盘磁带——李玟的专辑。

    那之后,我每天都抱着复读机听歌,从《想你的365天》到《月光爱人》,从《DiDaDi》到《自己》,前前后后将磁带上的歌曲听烂后。我使用了录音功能,将歌曲洗掉,录了新歌。

    搞笑的是,我从小就展现了怀旧的潜质,我录的第一首歌是《歌唱祖国》——“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第二首竟然是《十送红军》,理由是那个“介支个”很好听,应该是方言。

    复读机还有一个很厉害的功能,就是不装磁带便可以录音,然后无限复读。这在当时来讲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功能,也就是这个功能,几乎吸引了我家附近所有的小孩,有事没事就来我家玩复读机。

    农村就是这样,如果谁家有一个新奇的事物,其他人家都会围过来看看。他们会故意说一些话,我用复读机再放出来时,大家哈哈大笑。

    记忆中,童年的天很蓝,我们的笑很真。

    那年暑假,我姐姐(我大舅家孩子)在她家开英语补习班,我带着复读机过去了。整整一个月,我安静地当起了乖学生。第一次学英语,我学得很认真,但无奈没有什么基础,比起班上有基础的同学,我总是慢很多。

    好在我还有些搞笑天赋,记得那次学到“问老师可不可以走”的句子时,原文是“May I go now?”我听后觉得这是一个骂人的句子,脑海中浮现了“卖我的狗脑”的画面,然后一个人哈哈大笑。

    我姐把我点了起来,问我在笑什么。我说没有。然后她说那你把句子读一下,我又开始哈哈大笑。

    然后自信地将句子读了出来:“提扯,卖我的狗头?”

    我姐脸都气绿了,其他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当我坐下时,后面的小伙伴将我的凳子抽了回去,结果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他们又一次哈哈大笑。

    那是我第一次学英语,后来再学,就到初中了。

    03

    初中时我迷恋上了网游《大话西游2》,我在地界方寸山申请了一个男人“逍遥子”,给自己起的网名叫“西门吹雪”。

    雪没吹起来,人民币却像水一样交给了网吧老板。

    当时的网吧也非常简陋,就在村子里,而且是一户人家的地下室,三台电脑。但就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和小伙伴们依然展现出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最厉害的时候,我在春节时连续玩了三个晚上,地下室,没有任何取暖设备,早上离开时腿都冻软了。

    玩游戏的资金来源于我爷爷,他是退休工人,每个月几百元退休金,我有事没事就从他那里要一些。为了玩游戏,我无数次撒娇卖萌,甚至像个小无赖一样坐在地上哭,他很疼我,每次都把钱给我。

    后来用我妈的话讲,是我爷爷把我惯坏了。

    但当时,我最爱的就是爷爷。

    网速不好时,我也会玩红色警戒、反恐精英,或者一个人玩玩侠盗猎车……玩游戏的时光是快乐的,很忘我,每次时间到的时候,都依依不舍。

    初中我玩了三年网游,几乎每一天都会去网吧,于是到了高中,当很多小伙伴开始沉迷网游时,我已经有点退隐江湖的感觉了——上高中后,我没再玩过一次网游。

    那年我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网吧老板对我的评价是“天才”,他说从他那里走出的孩子,从来没有像我学习这么好的。

    这句话听着怪怪的,但我还是当成了夸赞。

    高中我爸给我买了好记星学习机,拿在手里可以查单词的那种,学习还是用上了,大多数时候用来查单词,偶尔也玩几次打坦克(上面有这个功能)。新鲜感过后也就没再用了,后来我爸把学习机送给了我表妹。

    那年她高考,考上了中国海洋大学。

    04

    手机是个奢侈品,高二时我表哥送了我第一部手机,他用了两年的摩托罗拉,具体型号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充电的地方有些松,很多次早上醒来想玩手机时,电却没有冲上。

    会学习大人,用手机记录别人的手机号,拿着自己的新手机,到处问别人有没有号码,记下来,说之后常联系。

    小孩子,觉得记下手机号,大家就是好朋友。

    那个手机最大的功能就是看NBA比赛,文字版,看会儿需要刷新一下,流量耗费不多,但弥补了喜欢球赛但没法看直播的遗憾。

    “姚明进球了”,“麦迪一个三分”,“科比后仰跳投拿下两分”,“纳什骑马射箭”……

    那时候的喜欢很简单,总有一些东西,我们爱之如生命。

    给家里打电话不多,一般是一周一次,很多时候喜欢和舍友聊天,聊篮球,聊金庸古龙,聊班里好玩的事情,聊各自小时候的糗事。每个人陆续都有了手机,只是工具,没人沉迷,不像现在这样,大家活在了手机的世界里。

    第二部手机还是我表哥给的,诺基亚N73,半智能,在当年算很奢侈的手机。想起来我哥对我很好,他送我手机的理由是希望我可以好好学习。

    我用那个手机拍了很多照片,QQ有了移动端,手机聊天也方便了很多,但无奈,流量还是有些贵,每次都省着用。每次不用时,都查一下剩余流量额度,省得白扣话费。

    同桌是一个很机灵的小姑娘,她偶尔也会借我的手机玩,我们有事没事还会打一架,如今很多年过去了,她刚读完研,今年在成都找了份很好的工作。前两天和我说,东哥,夏天你要是有空就过来玩。

    我还是喜欢玩,带着相机记录生活,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05

    我买的第一部相机牌子是奥林巴斯,1050元,打工赚的,然后我在打工的苏宁店直接买了这台机器。

    那天泉城广场的喷泉很美,看完后觉得自己应该有个记录美的工具,于是相机就到手了。

    我舍得给自己花钱,只要是开心的,对自己有用的,我都愿意。

    这就开启了自学摄影之路,从此校园里多了一个拿着小相机,每天鬼鬼祟祟的我。经过同学指点后,我了解了构图,角度这样的新知识,然后自己窝到了图书馆,翻看专业摄影书籍。

    学到很多,但能用出来的东西不少,我带着小本子,将自己不明白但看着很高大上的知识全记了下来,翻开时,不明觉厉。摄影技术还是有提升的,慢慢看懂了展览时的一些照片,也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五。

    这种“内行”的感觉,很棒。

    大三的暑假,我打了两个月工,然后用赚的钱买了我的第一台单反,尼康D7000,当时花了五千多。拍出虚实结合的照片让我很激动,仿佛自己瞬间变成了摄影师。

    再之后的旅行,我都带着相机,偶尔在学校里溜达,也会用相机记录一些自己觉得美的东西。自学摄影的那段时光,也没有拍出太多很好看的片子,但学习的过程很充实,一个人提升的感觉很幸福,发现美的时刻很安静,记录生活的样子很迷人。

    自娱自乐,人活着,总得找点乐子。

    后来那部相机丢了,家里进了贼,刚好相机就在屋子里。我妈当时很难过,说这么贵的东西,怪她没有看护好。反倒是我自己,并没有太多悲伤,来来往往,我把很多事情看成了缘分,我和那部相机,缘分就到那里了。

    报警了,但没有找回来。

    电视里说的警察叔叔,有时候,没那么管用。

    06

    去年我又买了第二台单反,还是尼康,D7200,想着出去玩的时候就拿着拍,大好年华,不要浪费。我是一个很在乎生活节奏的人,太快的生活,我不喜欢。

    这些年手机用了很多牌子,小米、魅族、三星、华为、苹果,每个牌子当初都有吸引我的地方,但最后拿在手里,其实也就图个方便。我用的软件不是很多,更多还是当作日常工具。

    去年陪伴了我五年的电脑也卡到不行了,所以在朋友圈挂了个信息,然后转给了一个小伙伴。男孩子普遍都喜欢电子产品,二胖有时候也问我喜欢什么礼物,我说你看着办,不过好的电子产品我是肯定喜欢的。

    我脑海中飘过了猫王音箱、Bose最新的隔音耳机、炫酷的机械键盘……她送的礼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说我肯定会喜欢。

    她送了我一个小风扇,巴掌大,连着充电宝可以扇风,呼呼的。

    我很喜欢,因为上面竟然有LED效果,吹风时会显示“大胖和二胖的一周年”。

    前段时间在北京挤了一个多月的地铁,每个人形色匆匆,低头注视自己的手机。之前有人批判过这种现象,说现在的人越来越冷漠了,想来这也是没有亲身经历过的原因。

    每天上班,来回奔波,顶着各种压力,很快就会让人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想说话想抬头的欲望,慢慢消磨殆尽。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与疲惫中,人也变成了社会大机器中的一个小小零件。

    社会不是学校,一个人走的路,还很长。

    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电子产品,听歌,玩玩小游戏,看书,查资料,好的产品可以让我收获美感,舒适度,有助于提升生活的质量。相对来说,我还是一个满足感比较低的人。

    简单点,就会开心点,少即是多,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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