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阵子,接到一个电话。
陌生的号码,陌生的声音,陌生的名字。
努力回忆了许久,脑袋里最终还是筛选出来一个人。
那是三年前我实习公司的同事,但当时并无交集,后来也不在同一个城市,因此记忆中的样子早已模糊。
本人是某地产公司的小策划一枚,没钱没权,除了规规矩矩的上下班和写方案,别无它长。
客套几句后,他说有位朋友想要购买我们公司的房子,因此想了解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
我当然没有拒绝,简单介绍了一下。
整个电话持续了十分钟,内容基本上都是他对我们项目的各种疑问。
挂电话前,他说要来我的城市找我玩。
我没放在心上。
几天之后,当他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项目时候,我着实吓了一跳。
毕竟我除了他的名字,对他一无所知。除了简单的客套,我的脑袋居然一片空白,局促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正午十二点,我按捺住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在我们公司的会客区,听他由南至北的说着自己已经成功的创业史。
过程中,他提起自己的朋友与我们公司的董事长、副总是好哥们。
我尴尬的点着头。
许久之后。切入主题,希望我能帮忙在公司推荐他现在的生意。
我确实略有为难。
首先,他的生意并不归我负责。
其次,领导早已对这项需要采购的物品有自己的打算。
他说,这是你的举手之劳,帮忙呗。
他说,咱们都认识好多年了,中午我请你吃饭。
我婉拒。
送走他之后,我一个人跑到项目门口吃了路边摊。虽然卫生条件不怎样,但是我居然吃出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2
事情当然有后续。
第二天他致电,大意是希望我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向领导提一提合作的事项。
第三天他来了一条短信,说有朋友要买我们公司的房子,希望我作为内部人员给予优惠折扣。
第四天他又来了一条信息,大意是希望我能帮忙提供一下我们公司需要采购的智能家居明细,他便于根据这个明细来提报方案。
我没有告诉他,“举手之劳”其实并不容易。
我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复。
并非我冷血,而是我真的怕和他变得“很熟”。
周杰伦有句歌词“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套用在这场“友谊”上其实一点也不过分。
我还是一个传统的人,对我而言,友情还是要经过考验的。
3
大三的时候,我失恋,同寝室的一个姑娘每天陪我到三更半夜,听我发牢骚,讲故事,说不舍。鼓励我要坚强,陪我吃饭。
当我从阴霾中走出的时候,我们早已经是无所不谈的闺蜜。
高中的时候,我数学成绩是渣。我对铺的姑娘每天和我一起泡在教室学习,高三的时候,我俩几乎每天都要被看教学楼的大爷误锁在空旷的教学楼里。
如今我工作,她在大洋彼岸的日不落帝国读研,我们仍旧能够跨越8个小时的时差,找到最合拍的笑点。
初中时候,我最爱看书。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姑娘也受我影响,成为了最忠实的《哈利·波特》粉和《红楼梦》粉。我俩一起背古诗,一起写诗歌,一起投稿。
如今她是个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小女人,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共同呼吸着同一片天空下的雾霾,周末一起逛街,一边互相批判对方的又胖了,另一边却又共同奔赴最爱的火锅店。
小学时候,我和发小一个班。她和我在同一个家属院长大,是彼此狼狈童年的见证。初中时候,我们终于搬了家,也考上了不同的初中。每天打电话发牢骚是不太现实了,但是我俩却把自己的小心思写在信里。这些年我也搬过几次家,但那满满一匣子的信从未丢弃。
我拍照给她看,她却嫌弃当年我俩的字幼稚难看。
当然还有跟男闺蜜的故事,就不说了,主要怕我男票吃醋。
4
友谊这种事情,不好说。
时间不是衡量深浅的唯一标准。
在很多人眼睛里的“举手之劳”,背后却要花费我十二分的心思。
我可能会耽误正常的工作,也可能会搭上各种人情。
这样的付出换来一句“只是你的举手之劳嘛。”
凭什么?
对不起,咱们的友谊余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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