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张篇第十九」18
【原文】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译文】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孟庄子的孝行,别的都还容易做到,只有不改其父所用之臣与所行之政,是不易做到的。”
【注释】
“曾子”,孔子晚年弟子,小孔子46岁,以孝亲守信闻名。作《大学》。
“诸”,“之于”的合音。
“夫子”,此处指孔子。
“孟庄子”,鲁国三桓孟氏第六代宗主,在位四年,孔子1岁时去世。
“可能、难能”,分别指容易做到和不易做到。
【评析】
子游曾问孔子怎样才算是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7)。《礼记·祭义》亦云:“养可能也,敬为难”。供养父母比较容易做到,但要做到“敬”却并不容易。然而,若只是对父母“养”而不“敬”,那便与蓄养犬马没有分别。因此,不“敬”则无以为孝。
真正的“敬”,需要内有其意,外有其形;“敬”也不只是外表的尊重,也包括尊重并慎重对待父亲的事业,此亦孔子所谓之“敬事”。对于子承父业的诸侯和宗主来说,“敬”当然包括“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亦即孔子所谓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1.11)。这并不是说要盲从父亲,而是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也就是说,对其“善者”,要“从”而“不改”;对“不善者”,则要“子为父隐”(13.18),帮助父亲导正纠偏。比如,上古之时,鲧(音“滚”)以障水法治水失败,大禹子承父业后,经过调查研究,改以疏水法,结果治水成功。大禹虽将“父之政”改弦易辙,但他弥补了父亲的过失,完成了父亲未竟之业,是为真“孝”而非不孝。
孟庄子之父孟献子,主张节用和发展生产,时称贤大夫。孟庄子知其父之用人和为政并无不善,因而“不改”。要做到这一点,其实需要知人、明义、尚贤三者皆备,缺一不可。此所以孟庄子“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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