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我爬起身来上厕所。
像往常一样坐在马桶上漫无目的地刷新闻,在所有无关紧要的事上短暂停留匆匆一瞥,存在脑子里不到24小时就会忘掉。
今天有点不一样,我在刷完所有的新闻后给阿离发了一条短信。手机号是五年前在超市遇到时交换的,依稀还记得当时她用她那漂亮的iPhone拨我的电话时的模样,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时刺耳又尴尬。
不知道手机号有没有换掉,毕竟五年里联系方式形同虚设,我同阿离如同陌生人一般毫无往来。
不能再睡了。
简单洗漱,想化妆却发现自己只有一只破旧的眉笔,43岁,早已不再是可以肆意在自己脸上作画的年纪了。我望着架子上满满当当的水乳霜保养品,有些哭笑不得。
衣柜里虽然是整齐划一的黑白灰,但除了正装就是运动服,不行,根本不行。
“刚三点半,你翻衣服要去哪儿?”终究还是吵醒陈松了,我给他递了杯水,努力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要去见阿离。”
“……奥。”
“今天你陪花卷返校吧,早餐做蛋炒饭配楼下李叔卖的豆浆就行,她这个月的生活费我放在了门口架子上。”
“好我知道,你……现在就要出发吗?”
“嗯,我会很晚回来,不必等。”
四点十分,北方冬天的清晨空气并不算清新,天还黑着,望不清地平线也看不见光亮。
在小区门口等刚在打车软件上叫到的车,呼出的雾气在半空晕染开,糊住了自己厚厚的近视镜片。耳机里放的爱尔兰花腔动人极了,此刻站在空旷的街上听了一遍又一遍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有感觉。
和阿离有多久没有往来呢?
上次她离开我时也是这样一个雾蒙蒙的清晨,她的眼睛红着,努力地控制住了眼泪。她说:“对不起啊郑郑,我知道你是要和陈松在一起的,我都知道,是我不对。”
然后她终是没忍住,哭着跑进雾里去了。
那时候我们的乐队已经解散,生活再经不起胡闹折腾。她跑去哪儿了我不知道,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倒是听旁人提起,她嫁了市里颇有权势的一位,几处黄金地段的房产都拨到她名下。
“哎姐,你去的这个学校前几个月刚搬了新校区,您是还去老校区吗?那儿现在可没什么人啦。”
四点十五,出租车司机回头笑着问我,他自然是愿意去老校区的,那个地方怎么着也有一小时车程,他这开门第一单就可以赚上一笔。
“嗯,老校区。没吃早饭怕晕车,麻烦您开慢点儿。”说完便闭上眼假寐,这路上的朝阳也好风景也罢我是统统没心思看的。
我现在满脑子只有阿离。
司机师傅没有绕路,五点半,我站在润华中学门口看着已经他们口中的“老校区”的样子,其实这所谓的老校区已经翻过一次新了,当年我和阿离追逐打闹的外楼梯早已经不在,门口的牌匾也换成了更大气的金色。
唯独没变的是一进校门右手边的四棵大杨树,几十年过去显得愈发粗壮。
那时的阿离就是在这四棵树中间绕着圈子冲着我笑的,运动校服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但一点儿都遮不住她眼睛里的青春和活力。她说:“郑郑,我们今天放学一起去打耳洞好不好?”
“好啊。”
六点钟,我坐在校门口的早点铺子里端着那碗热腾腾的朝鲜面,忽然把这句几十年前的答复说出了口,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进汤里。
1994年,我19岁,阿离20岁,高中毕业前最后一天,我答应她陪她一起做乐队跑演出,没管家人几乎要断绝关系的反对。
那一年,高晓松抱着吉他把《同桌的你》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不知唱了多少遍,王菲也化着她的晒伤妆出了新歌。
我只有一把吉他,是花了所有积蓄买来的。当时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就这么带着一把吉他和阿离的好嗓子离家出走了。
“现在的牛仔裤都这么紧吗?”上午九点,我打车到市中心的商圈,给自己买一身并不合年龄的休闲服。
做导购的小姑娘丝毫没有嘲笑我脱了轨的审美,收起那些最受欢迎的铅笔裤,尽最大可能为我翻了一条有些像喇叭裤的牛仔阔腿裤出来。
“阿姨,这裤子您穿着可真合身。”
是怎么同阿离一起苦过来的呢?受白眼和欺辱的时候我总会狠狠拉住她的手,她是暴脾气,谁知道会做出什么冲动事来。阿离啊,她总喜欢在发工资的时候跟我撒娇拿上小小的一笔,买一卷磁带或是两条喇叭裤回来。
在陌生的城市唱歌为生其实很艰苦,在百利舞厅驻唱全凭阿离甜甜的长相招客人喜欢以及老板照顾赏识。收入时好时坏,舞厅人杂,偶尔还要受些委屈,但我依旧愿意陪着她过那样的苦日子,可能是因为她唱王菲和林忆莲时的眼里化不开的愁,也可能是她兴高采烈回来和我分享她偶然发现的爱尔兰乐队时跳动着的笑声。
“郑郑你看,她们的眼线画的那么重,头发好短好短,真酷。”
“郑郑,我们也弄成这个样子吧!你和我,我们一起呀。”
“郑郑,虽然咱唱歌活着挺没着落的,但我特别快乐,真的,我觉得我唱得东西有人懂,我听的歌儿我也心里明白。”
“郑郑……”
“郑姐,真剪癞子头?”
“嗯,真剪。”
发型师是我两年都没换过的小江,他这人一向话少,从不劝我办卡,也不劝我烫发染发,每个月来修剪一次齐肩发,二十块钱,分文不涨。
这次怕是真吓着他了。
午后三点的太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暖和,我裹着自己黑色的大衣,摸了摸自己短得只剩几厘米的头发,去商场的洗手间用新买的化妆品化妆。
早已经过时的细细弯弯的眉毛,黑色的眼线要一直画到眼睛的下半周,大地色的眼影浅浅地铺开一层,不上腮红,选了很暗的复古红涂在唇上,天气干,唇部已经轻轻起皮。
阿离和郑郑二十岁出头的模样。
现在我望着镜子里43岁的自己,望着已经松弛的皮肤和脸上颈上延伸开来的细纹,心里的难过翻江倒海。
还要去见阿离吗?我们早已分散多年。
市里最大的那家卡百利酒吧真的是她开的吗?真的会有那杯小红莓特饮吗?每晚都会唱王菲的歌儿的女驻唱名字是叫阿离吗?
六点,我在路边摊吃了一份她年轻时最喜欢的糖水酸梨,补了补口红,转身向路那头的酒吧走去。
在酒吧门口,终于鼓足勇气低头打开了清晨收到的那条短信。
“那你可不可以回来?”
“桃乐丝走了呢。”
“那你可不可以回来?”
抬头的时候好像在门口见着了阿离的影子,一模一样的癞子头和黑衣服,隔着这几米和几十年的距离冲我挥着手。
Never Grow Old的前奏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眼泪终究无处可藏。
年少时小心翼翼的深夜相拥和那句以为彼此熟睡便不会察觉的“我爱你”,是我今生最盛大又最甜蜜的秘密。
只怨我没勇气同你挽手说梦话,违着自己心思与这世界同流合污直至今日。
视线彻底模糊的前一秒,我好像看见阿离推开门冲过来的样子了。她和我一样没换眼线笔的牌子呢,一哭就会花妆。
世事难料,爱人趁早。
郑郑爱阿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