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青读诗经(12)鹊巢—娶老婆啦

作者: 筱筱青青 | 来源:发表于2018-10-20 21:04 被阅读638次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yà)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注释:

    ⑴维:发语词。鹊:喜鹊。有巢:比兴男子已造家室。

    ⑵鸠:一说鳲鸠(布谷鸟),自己不筑巢,居鹊的巢。贵州民间传说斑鸠不筑巢,居其他鸟类筑的巢。居:侵占。

    ⑶归:嫁。

    ⑷百:虚数,指数量多。两:同辆。御:同“迓”,迎接。

    ⑸方:并,比,此指占居。

    ⑹将:送。

    ⑺盈:满。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⑻成:迎送成礼,此指结婚礼成。

    筱青解经:

    看到“之子于归”我们就知道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

    《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

    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

    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百辆)可以知道,至少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

    《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之子于归,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宝马香车非常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

    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之子于归,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

    “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子之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对于这首诗诗义的理解古今学者见仁见智。整理一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

    一、颂德说。

    《毛诗序》云:“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鸠乃可以配焉。”

    郑玄《毛诗笺》言:“起家而居有之,谓嫁于诸侯也。夫人有均壹之德如鸠然,而后可配国君。”

    朱熹《诗集传》谓:“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能正心修身以齐其家,其子女亦被后妃之化,而有专静纯一之德,故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

    二、贺婚说

    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

    1、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

    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

    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

    姚氏之说,尊者甚众。

    2、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此诗为新婿礼赞诗。

    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

    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三、弃妇诗说。

    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

    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

    《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

    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四、抢婚说。

    此说是郭晋稀先生提出的。

    郭先生在所著《诗经蠡测》一书的首篇辨析《鹊巢》之诗义说:“我以为《鹊巢》一篇明明是写的统治者对妇女的掠夺,是写的抢婚。不过抢婚的时候,强盗饰以盛装罢了。

    每章诗的前两句,是用'鹊巢鸠占’的寓言,比喻统治阶级对妇女的掠夺。每章诗的后两句是写抢婚的时候强盗饰以盛装。

    对于郭晋稀先生的观点,是对传统颂德说的一种质疑。抢婚是我国上古时代曾经存在的一种婚姻风俗那是一群男子仗持暴力抢劫女性为配偶的野蛮婚姻。

    到了周代已经形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固定形式。诗经中很多诗篇都有提到这种形式,例如《诗经·卫风·氓》中就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诗句。

    看到前面四种解释是不是头晕呢?

    筱青观点:

    其实这首诗歌本就不复杂,让大师们一解释就变复杂了。

    我基本同意贺婚说里面,“代男子言”,但是不同意“对男子表示同情”一说。

    有证据说“鸠”是有德之鸟。鸠占鹊巢本义并非贬义,汉朝以后才慢慢演变为贬义词,大概是以讹传讹吧!后面附录了一个鸠占鹊巢的演变过程。(《续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

    那么一个君子娶了一个有德行的女子为妻,娶妻的时候准备了声势浩大的车队?或者奔驰宝马100多辆,一字排开。家里早就准备好了五室一厅的大房子,这本来就是一件乐事?怎么还会对男子表示同情呢?

    有没有和我一样想起一首歌,

    “达坂城的姑娘,真漂亮,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百万家财,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

    不用赶着马车了,已经准备好了宝马香车和新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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