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四十九言
【文】
傅奕《道德经古本篇》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帛书《老子》甲本复原第56章
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字】
五色:青、黄、赤、白、黑。最早见于《尚书》。在今看来,就是黑白加上三原色。
五味:酸、苦、甘、辛、咸。最早见于《灵枢》。
五音:宫、商、角、徵、羽。最早见于《灵枢》。
发狂:表现出狂放、狂妄或狂热。《说文》狂,狾犬也 。
盲:瞎,看不见东西,对事物不能辨认。《说文》盲,目无牟子也。
妨:阻碍,伤害。《说文》妨,害也。
爽:差失,违背。《说文》爽,明也。
聋:本义是老农耳背。愚昧;不明事理。《说文》聋,无闻也。
【校】
令人:帛书甲乙两本均做“使人”。
目盲:甲本作“目明”,乙本作“目盲”。
甲本、乙本2、3言与传世各本顺序不同。见上文。
帛书出第一言无“之”字,后四言均有“之”,傅奕本去。
圣人之后,帛书甲乙均有“之治也”。
为腹之后,帛书乙本有“而”。
【注】
为腹而不为目,同第三章“虚其心实其腹”。
【译】
五色会使人眼花缭乱,不能辨认事物。骑马奔跑在田野打猎,会使人表现出狂放。难得的财物,会使人出行收到阻碍。五味会使人口舌辨味出现差失。五音会使人耳背,不能明辨事理。因此圣人治理国家,实民之腹,不让五色、五味、五音等乱人心智。所以去彼取此。
【解】
圣人之治:本章“为腹而不为目”关联第三章“恒使民无知无欲”融汇贯通。使人不识五色,不欲五味,不辨五音,不再驰骋田猎,不贵难得之货,此为去彼。而去“实其腹”为取此。
【辩】
腹目之辩:腹常言“肚子”,“实其腹”引申为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根本需求。目常言“眼睛”,此处“不为目”当包含“眼耳口”之概念,引申为感官之需求。“虚其心”使人不盲目攀比,“弱其志”使人不力争获取。去彼取此使“民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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