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谈到社会形态,必然有对比,我们最常看到的是中西方对比。
《乡土中国》将中方的概念限制在了“乡土”社会层面。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认为,当今中国的现代社会,乃是历史进程中,乡土社会与西方现代思想交融的产物,但骨子里一定是有乡土气息的。
01. 乡土气息是一种令人困惑的味道
有朋友抱怨,回偏远老家参加村宴意味着得靠方便面偷偷充饥。非是因为主人家吝啬以至喂不饱宾客,或朋友对乡村抱有歧视。
回想起来,村宴的过程着实令人困惑。朋友注意到每桌严格按照八人就座,即便是母亲携幼子赴宴,在没有空位的情况下也会分两桌入席。任何试图在长条凳上多挤下一人的行为,都会招致白眼。
三五道菜上桌,众宾客并不急着动筷,紧接着一盆分量十足的汤热腾腾地挤开周围小菜,落在方桌中央。宾客沉默数秒,旋即站立起来,开始朝着汤里的固体发动进攻。不论是肉、骨头、萝卜还是青菜,短时间内便清扫一空。众人分汤而饮,直至见底。
朋友还未反应过来,男男女女已经掏出事先预备好的塑料袋或者盆盆碗碗,将桌上几乎未动的饭菜收入“囊”中,更为人所熟悉的表述叫做“打包”,整个过程跟事先排练好一样,紧张有序。村宴戛然而止,那位朋友愤然离席,四处抱怨山民无礼且自私。
老人解释说,当地的村宴里,宾客会首先将难以带走的油腻或汤食清空,然后把剩下的食物各自打包带走。从他们父辈的父辈,乃至更早的年代开始,村宴的形式莫不是如此。这是乡土的味道。
02. “乡土”应当是一种沉淀
我们可以以一种老套、泛滥却又精准的修辞手法将历史比喻成长河。英雄人物、历史事件乃至一些制度、思想,都在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消失历程之中。而“社会”则可看做河床,“乡土”乃是河床上沉淀的泥沙。
泥沙并不随着水流或行船消逝,它是相对稳定的层级。《乡土中国》将稳定性视为乡土社会的特色,而维持这样一种社会形态,依靠的是礼。礼来源于传统。根据我们的常识,长久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礼治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为我们特别指出,“礼”乃是礼俗,而非礼貌。
困惑之处正在于此,若按现代社会的逻辑,确实村民无礼。按《乡土中国》的理论,却反而是离席的朋友失礼。礼失而求诸野,偏远之地保留下来的某些行为是我们的先人顺应自然选择尊崇的方式。
相对“现代”的区域易受新思想新观念冲击,乃至颠覆;相对“乡土”的区域则古风犹存,历朝历代莫不如此。先哲将方式总结成思想,思想自始至终贯穿在方式之中成为传统,传统构成礼俗,礼俗映射在人脑里,成为规则。于是,村民在宴席上从落座到离席,过程清晰、紧张有序。
03. 乡土里的“家”和“教”
《乡土中国》作者几乎完全以孔孟言行、儒家学说作为自己观点的佐证。他认为,贯穿乡土社会的礼俗乃是以儒家思想文筋骨。在这一点上几乎所有中外学者都不予否认。而儒家思想的运作机理却有差异。具体就表现在儒的“家”与“教”之争上。
国外众多学者,包括塞缪尔·亨廷顿、斯塔夫里阿诺斯,分别在其为大众所熟知的《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重建》和《世界通史》中,坚持将孔子创立而后在历朝历代发扬光大的儒学思想体系称为“儒教”。中国的学者,包括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在内,有的即便早年即移民国外,也绝不曾把“儒家”与“儒教”的概念等同起来。
自古以来,中国并非没有“教”的概念。道教存在了上千年,武侠小说中的邪教在历史上也有其原型。同样,西方也并非把所有成体系,并为大众接受的思想都统称为“教”。可见“家”与“教”之争并非语言差异所导致,而是思维方式的碰撞。
私以为在《乡土中国》十四篇论述之中,对“差序格局”概念所进行的阐释最为经典。费孝通说西洋社会是以平等、宪法观念为框架,先有了框架才有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万物的关系;中国乡土社会是以“己”为中心,每个人“像石子一样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社会关系。这层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薄”。
这里很容易理解波纹的形象。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波纹浪向外扩张的推字,最初也是最纯粹的儒家思想需要先承认一个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己复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以往外推了。从己到天下便是这一圈一圈推出去的,《乡土中国》以孟子“善推而已矣”作为这样社会结构之佐证。
但是《乡土中国》并没有具体说明西洋社会中作为框架的平等、宪法观念来源于何处。
《西方哲学史》从古罗马的先哲开始为平等与宪法,外加民主的观念搭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这条主线。大多数当今看起来先进的观念最初是先哲为了调和奴隶主之间关系而提出的,后来逐渐与神学概念融合在一起,出现一种“普世”的宗教思想。
教义指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连耶稣都否认自己为凡人所生,否认至亲的同时,也就把人与人的关系拉到了一个水平面上,没有私情,进一步加强了“平等”的概念。没有私情的人际关系催生了《乡土中国》中所说的“陌生人”社会,也进一步出现了法律、信用等等概念对陌生进行约束。
于是,在神学里,诸如平等及其演进而来的诸多观念,就好像神授予众生,是理所应当的。西洋社会演进到今天,即便在最黑暗的中世纪,也有神所设定的框架,约束人与周围事物的关系。
所以西方学者称“儒家”为“儒教”,他们认为有着普遍约束力的框架来源于自然而然的原则、观念,就像是有神所授予的一样不容置疑。首先想到的就是教义。
而中国人,即便是普通的中国人,也能够意识到,深入我们骨髓的儒学思想与所谓“教义”机会沾不上边。
儒家思想注重自身的修为,《乡土中国》在差序格局、维系私人的道德等章节中大篇幅对注重自身修为所带来的结果进行论述。“克己”带来的是仁义礼智信等宽泛的道德指导,融合于行为经验里,成为传统,成为礼俗;是对己身、家国、天下关系的思考而非确定。
在中国人的意识里,学说,即便是儒学一样占据权威地位学说,也只是一种指导,指导人们去完成自身的修为,进而兼济天下或者独善其身,并不是某种自然而然的教化。
从以上概念说来,“儒教”的称谓实属对中国乡土社会,乃至中国社会的片面解读。但是两种称谓之争至少对笔者个人对当今社会的认识而言是有指导意义的。
04. 乡土之后
作者费孝通在后记中特意说明,为了避免与其他内容的重复,他的这本《乡土中国》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进行发挥,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不谈。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看来,《乡土中国》所谈到的社会结构问题事实上与经济并不能截然划分开来。
体现到金融体系中,可以看到一些差别。西洋社会框架中,“天生”存在信用观念,几千年的演进已经使其在今天形成了成熟完整的信用制度,以及配套的法律规则。
我们知道金融体系即是建立在成熟完整的信用体系之上。那么,即便是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政治口号喊得逾发响亮的今天,“乡土”中国和“现代”中国天然存在差异,至少在金融领域,“二元”难以破除。
城镇化的中国土地上,西方教义式的观念辅以日益完善的法律制度已经为人们所接受、习惯。而在乡村,道德指导依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人们生活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而非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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