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起这么个题目,是因为看到一个综艺节目,一位女士(不记得姓名)侃侃而谈,她的例子很幽默,她讲的也很风趣,她的观点是喜欢一个人与精神出轨的界限,我很认同她的观点,就以这个观点为题目。
我大概还原一下她当时的说法。她意思是:婚姻中一方喜欢另一个异性,很正常,只要他(她)没有做出过分的事,例如同居、抛家弃子、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给对方、没有把工资卡、家产给对方,偶而抛个媚眼说一句喛昧的话没什么要紧的,就没有必要非去弄个鱼死网破或水落石出。她举她的例子说,她很喜欢节目中某个主持人,看他是秋水望穿,一动一笑都认她心动不已,可是当她和她的偶像同台时,对方一句“阿姨”顿时让她如掉冰窑(当然原话比我描述的精彩和幽默)。她说:你看,我先生赢的多么轻松,不费一口一舌,连理我也不理,我就得乖乖回到他身边(她先生在台下也哈哈大笑)。我喜欢别人,是事实,但是如果因为喜欢别人而冷淡自己的丈夫,不尽夫妻职责这就是精神出轨了,但我身体没有出轨,这不影响我的婚姻。
百度了一下,对精神出轨的解释:实际上,许多精神出轨的男女,对夫妻中的另一方性趣减淡甚至产生厌烦,一味的去敷衍,以至于厌恶心理,实质性地影响到夫妻生活质量,如果机会成熟,实质性的出轨也就顺理成章了。
我想举个具有普遍性的倒子,说说喜欢:中年大妈们爱追韩剧,被感动的稀里哗啦,对里面的偶像小生喜爱不已,你如果说:“大妈,你喜欢的某某要来开演唱会,花个五六百或七八百去买张门票就可以近距离接触他,甚至合影。”大妈保准瞪你一眠,撇撇嘴,回答:“我把那钱还不如花给我家老头子呢!”所以你看,大妈追韩剧追的吃饭睡觉都受影响了,大叔照样遛狗晨练打麻将,根本不去操心她的另一半会不会出轨,也不担心另一半会不会把家产卷了去私奔。大妈这叫喜欢与实际生活分的清,她估计连花百十块也不愿意去看,不实用。所以他们的家庭关系稳定,感情也很稳定。
倒是越年轻的人,越是高离婚一族。除了经济原因外,很大一部分出于对喜欢一个人混淆于对一个人的精神出轨。这本身也难把握,不防彼此将责任放在第一位,夫妻关系中你的线再长,风筝还是可以收回的。何况距离产生美,相互之间有点距离,越看越喜欢对方,古人云:“小别胜新婚。”
现在的小情侣小夫妻经常吵架,原因多是你怎么多看了眼那女(男)的一眼,你怎么在电话里跟他(她)纠缠不清。或许是正常的交往也想到歪处,于是两个人闹的不可开交,结果关系闹到僵硬以至破裂。
婚姻中双方都有一段时间是审美疲劳期,现在名字多,专家也多,研究出这么一个阶段(或许叫七年之痒),不防疲劳的时候,换换镜头,让自己放松一下(我说的是喜欢和精神出轨,所以绕开婚姻的所有问题),欣赏欣赏其他的风景,喜欢一个人不等于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不等于要和她(他)一起生活,只是觉得爱好、思想等能够很好的交流而已。
女方在追偶像的时候,让男方去聊聊天,彼此的适应过程中,有着一份责任在,哪有那么多的可能去出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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