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我走在上班的路上,恰巧看到一个袋子,袋子敞开半截,里面是一条腿,是狗的腿。
冬天是狗最难熬的季节。菜市场内狗肉随处可见,而在绣迹斑斑的铁笼子里,狗的眼神与刺鼻的臭味相依偎,绝望的眼神,以及临近死亡的臭味。
我身上的钱不够,买不下一条活狗,于是也只能悄然走开,将它们求救的哀号声抛在身后。目睹那悬挂的伤口,血淋淋的忠犬,我会想起什么?想起本该在田野上蹦哒的田园犬,本该镇守家园的黑、灰、麻,却被麻醉枪射中,再后来罪恶的手剥开它们的肚皮,挖出了心脏与肠子。一颗忠实的心被出卖,它们的肉变成火锅,而吃火锅的人喝着小酒,谈笑风生。
狗很重感情,寿命却不是很长,在我童年时光里与家犬玩闹的部分就占据了一小半,但到最后还是没有保住家犬的性命。
农村里的说法是狗属土,狗生病了睡在地上就会好,被狗咬了用泥巴糊住伤口就能止血。小时候我送过一只小狗给我姑姑家,依照母亲的吩咐,翻过最后一座山时,要给狗用树叶或者石头擦一下屁股,这样它就不会往回跑。但几个月后听说它被小油坊前经过的摩托车给撞了,当时差不多断了气,后来放在地上,一个多小时后,它活过来了。但它最终没能逃过死亡,大概活到了两岁,它莫名死掉,姑父舍不得扔掉,最后决定吃了它,剖开它的腹部,发现它的肝脏已经坏死,他们都说可能是之前被摩托车给撞的。姑父给我们家分了一些狗肉,母亲炖了一钵狗肉给我吃,说是吃了狗肉就不会尿床,我咬了一口却还是吐掉了,嘴里觉得恶心。从此这么多年从未吃过狗肉。
老人们说猫记三里,狗记千里,所以狗无论走多远都能回来。那时候家犬“黑儿”总是送我上学,走了将近十里路,都快送到学校门口了,我很担心它回不去,于是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我便大老远就唤它,它便从家里跑出来接我。这样的情景上演了好几年,也成为了我童年里珍贵的回忆。
在黑儿死后,我家养了几条狗都没成气候,要么是不见了,要么是跑掉了。直到我读高二的时候,有一天在等大巴车的途中,有一人提了一麻袋哈巴狗在我旁边放生,当时我拣了一条黑狗,它和黑儿有点像,在左右眉毛处均有一撮白毛,老人们称作“四眼狗”,在回家的路上我给它吃了好几颗旺仔牛奶糖,于是它便有了名字――“旺仔”,而现在它在我家喂养的动物中已是元老级别。它每天陪着我奶奶,在老屋与新房子间来回奔走。
这几天小城贴出了寻狗启示,也不知是哪家钟爱的哈士奇走丢了,而在小城来往的人流里,宠物犬要么被抱着,要么穿着夹袄和小棉鞋在街上溜达着。快过年了,流浪狗瘸着腿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而农家人的忠犬沦为了人们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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