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次回家,是三年前。我妈说我长大了不少。
这么评价成年已久的我,似乎也对,毕竟我身上的毛躁、任性与青涩已褪得七七八八。
因此在家庭聚餐上,我妈才大咧咧又不失含蓄地说起我,“她现在这工作很不错,机遇一抓一大把,男朋友一抓一箩筐。还有她现在经常锻炼,看!身材多S型。我都不好意思说是我生的娃了!”
我为我妈的夸张言辞向各位赔着笑。
工作还行,普普通通的白领,偶尔运动,看看电影,逛逛咖啡馆。嗯,暂时还不想脱单。
她这么问我时,我也是这样说的。
2
她说,三年不见,我变化很好。
我谢谢她,随即召店员要了杯whiskey和杯麦尔斯纯咖啡,whiskey不放盐,咖啡不加糖。要两份。
她马上拿眼飘一下我。
她说,没想到你还记得。
这家新开的咖啡馆窗子安的很对,外面的景色能充分温柔地映进来。我捋回泻下来的鬓发,不太愿意去看她,说道,“我已经习惯了。”
东西上齐后,我们变得不会说话。
我偷眼发现她今天涂了烈焰色口红,烈焰色蔻丹,一抹香槟色卷发长长被挽成一朵髻。她将酒与咖啡相兑的姿势轻盈饱满。其实她无需任何动作,我就觉得她很美。
她将兑好的酒精咖啡安放在我这边桌面,两朵红唇有力地剥啄一下,邀我举杯同饮。
“whiskey&coffee,cheers!”
一口小酌下去,一道又麻又刺的感觉开始升腾。
她开始有了新的话题。
3
“那间咖啡馆已经倒闭了。”她对着窗外一抹淡淡的日晖。她的眼睛很美。以前那眼睛爱对着我,那是对神奇的会说话的眼睛,与她含蓄的口语表达形成强烈反差。
她从不随便说“爱”这个字眼,尽管那时我俩依偎在一张暖烘烘的被窝底下。
她说“爱”的表达方式是非常丰富的,但最高级是灵魂的表达,而眼睛是灵魂的出口。
“是吗。”其实回来后,我去过那里,现在已是吵闹的小型游乐场。我们当年的温存已被这样的世俗娱乐所替代。
“那里现在是游乐场,起了个鸡巴烂的名字,叫‘儿童美丽乐园’。”
她说完,我噗嗤地笑出来,随着她也笑起来。
然后,她的手倏然游过来,去触我的手背。我感到神经飞快一下麻酥酥了。
她说,你笑的还是那么好看,像个天真乖张的小女生。
咖啡厅的背景音乐是惠妮休斯顿的《I'll Always Love You》,流水的曼妙歌声,落花的迷乱曲调。她那小心安放的手已经成了握的姿态,已经充满了感情。
我小鹿似的低着头,我知道她正对着我,一副欣赏的神态。
我知道这是三年来渴望已久的时刻,一千个日夜如同宇宙的浩淼无垠,在这一刻犹如星空在我心灵荡漾。
她用手背为我拭去泪花,很甜很熟悉的茉莉花香味,原来她还在养着茉莉花,我最爱的茉莉花。
“你串通了这家店的伙计,”我端正了身姿,“不然怎么会有这首歌,这酒精咖啡的味道一点也没变。”
这一刹,我觉得我也没变,三年的生存斗争与社会的摸爬滚打,我还是没变,可大家都说我变了呀。
“我也希望能有那样的本事,让你在这世上只能看见你爱的。”她饮酒精咖啡的动作很克制。
我好奇她竟不去吸两口淡淡的烟。
“戒了。”甚至,她现在已经不做瑜伽,很少看电影,不写影评,不装扮自己了。
她对我比划着小腹,自嘲它早已是一堆松弛的老肉。
她试着去交男朋友,试着去说“我爱你”。
她说那家“儿童美丽乐园”是两年前建的,这两年她故意穿着花俏在那里晃荡,“很神奇,那些孩子我觉得他们个个都像你,但我一走近,又个个很不像你。”
我的那杯酒精咖啡被我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心底淋起一场不是滋味的雨。
“这是你教我喝的,酒精麻醉,咖啡清醒,你说我们这种人两样都需要。”我说。
此刻我只需要酒精,大量的酒精。这不见的三年里,她在改变,变得不像她自己,却变成了从前的我。
4
从前的我,该用所有年轻女孩的形容词去概括。青涩举动,朦胧的人生观,爱得执着,也爱得轻贱。
相形之下,她成熟,韵味,高贵,轻易俘获我的感觉,也轻易掌控我的感觉,我的轻贱才显得她的高贵其实只是一种自私。
我缩回我的手,我觉得够了。
惠妮休斯顿那唯美的歌声已经被下一首流行却无辨识度的嗓音替代。
在临走之前,我缓缓凑近,为她那知性的面容抹去泪痕。
可没办法,她的泪一粒接着一粒,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流泪。俏丽的淡妆与泪花交融,仿佛渐欲迷人眼的杏花雨。
她怎么就学了我那爱哭的老毛病。
我强忍住皮肉底下的泪,终于没有在她面前哭。我们的爱情已无生还的可能——我,她,都明白这点。
因此当我离开咖啡馆的片刻,她不作任何挽留,骨子里的她还是清醒的。
但一走出大门,我却哭了,像极了当年分手的模样。唯一不同,是这三年里我不知不觉地拥有了她的隐忍,她那故作坚定的决绝。
啊,我突然意识到,当年分手时的她并非我所亲眼见到的绝情。原来那时候她也会哭,像如今我这样,悄然躲着饮泣。
咖啡馆外是另一片天地,焕然一新的气流,更具现实的冲击力。
我想,三年后重逢的我们才最接近彼此,才最明白彼此的每个动作、每个神态背后存在着怎样的意图。
但确实,确实是回不去了,我们爱着彼此,也清楚地知道复合是不可能了。
怎么解释得通呢?
也许我们的感情更适合缅怀。太了解对方,便抵消了恋爱时的朦胧美,那份令人欲生欲死的神秘感。
5
我对我妈说,我该回工作的城市了。
我妈不太情愿地催促我,下次回来必须得带个女婿给她。她有些心疼地酸了鼻子,说怕我一个人在外太孤独。
我只是诙谐地吻了吻她那深深的鱼尾纹。
其实我很想告诉我妈,告诉所有人,我不孤独。爱过,就不孤独。
“蓦然回首,我已活成了你。”——这就是爱过的证据。
——在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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