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蓝加时便是在系里的舞蹈房。
舞蹈房内人有不少,都是几人聚成一堆或排练,哄哄闹闹中,我还是一眼看见了立在男子之间的她。
长长的黑发别在左边,侧脸精致,白色的圆领宽布上衣,只有衣摆处绣了几缕宝蓝丝线,浅色牛仔,末端还向上折了几折,露出纤细的脚踝,赤脚穿一双宝蓝色的缎面绣花鞋。
我向她走去便正好看见她拈了兰花指在唱,“儿家旧住桃花岸,君子曾匀柳夜眉,蝶不寻香香觅蝶,晓风残月负多时。”
我走至离她不远的距离停住,转过头问站在我身边的小秦,“唱戏的女子是谁?”
小秦果真当得起八卦之神的封号,听到我的询问便向我娓娓道来。
女子名蓝加,曾排演过学生自行改编的《桃夭》话剧,至此便以“夭女”的绰号在校园内广为流传。
我听后稍稍眯起眼,《桃夭》里的主角可是迷惑郑生,最后害的郑生因精魄耗尽而亡,可不是一个善茬呢,不知道经他们改编的故事如何。
小秦再次扯扯我的衣袖,苦大仇深的对我说,“系主任又拿我们开刷了,根本没有任何事。”
我们只得原路折回,走的时候,我还特意回头向蓝加望去,便正好看到她掩唇而笑,眼角眉梢流露的皆是万种风情。
【二】
清幽的酒吧里,未曾想过我会再次遇见蓝加。
这次是一件吊带的黑色丝质长裙,露出削瘦的肩膀,双手握着麦克风,轻侧着头,表情隐在浓密的长发里。
声线轻灵,嗓音压得低,似在小船里轻轻摆荡。
灯光惑人,让我想起了苏景。
我和苏景在一起三年,高二的时候顶着重重压力坚定的走到一起,高三互相拥抱之后走进考场,大学一同选择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就读,可就在昨天,温润如玉的苏景向我提出分手,态度甚至不容拒绝,我并不是死缠烂打之人,就向当初答应他时那样简单的说了一个“好”,便转身昂首走掉,奇怪的是,居然没有眼泪。
想到这里,仰头,手里的酒全数倒尽,等抿过酒的微苦抬起眼时,便看到了站在面前的蓝加,我眯起眼想确认是否看错,便感到一团黑影向我印下来,唇角相碰之后,便离开了。
在我还未反应过来之时,蓝加已执起我的手,对着一个男子说,“这便是我的相好。”说完便拉着迷迷蒙蒙的我迅速走出酒吧了。
冷风扑面而来,蓝加不知何时套了一件咖色的长风衣,我看着她由眼线笔描绘出的更加细长的眼敛,尝试性的开口,“夭……蓝加?”
她听到声音后回头模糊的应了一声,“我见过你,在系舞蹈房。”
我听后快走几步追上她,侧头看着路灯下温暖而模糊的面容,“那个人缠你很久了?”
“嗯,我知道他讨厌同性恋。”说完蓝加便点燃了叼在嘴里的香烟,下颌微微翘起,吸啜的时候,眼敛会下意识的眯长,这样的动作由她做起来简直由里而外的透出一股妖气。
我向她要了一根,蓝盒的红塔山,男士烟。
我们因为一根烟就此熟识起来。
我知道她在这家酒吧驻唱,一周三次,薪资不高,但胜在是她喜欢的略带清冷的环境。
她亦转头询问我的近况。
最后我问她读什么专业,她听后只是把手里燃过的香烟用食指轻弹掉,眼敛眯起,哑着声音似是嘲弄,“物理。”然后,转身离开。
我亦同时背道而驰。
深夜里的天空没有星星和月亮,是深沉旷寂的黑。街旁的路灯,倒是一路温暖。
【三】
我和蓝加,在一起时很自然,像是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
我知道她有一本装桢精美的《诗经》,书签是她自己写的行楷,亦是我喜欢的《越人歌》里的一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看着这个书签,心里却有些疑惑,“难道像蓝加这般国色生香的女子,也会爱而不得吗?”
就如我每次看到的蓝加,身后都会跟着一个眼巴巴的男生,样貌则不尽相同。
只是这个疑惑并未维持很久,蓝加她已自己向我说明。
“我要的不是Love而是Adore,那种强大的崇拜的镇定的爱。”蓝加说完这句,便转头望向了窗外,食指和中指之间飘出燃烧后的白烟,一时烟雾朦胧。
我还在细细思索她说的话,她已经低头狠狠吸了一口,然后轻轻吐出,神色飘渺的对着我说,:“这种感觉,只有他能给我。”
她看着我似乎要说什么,伸出食指,抵住了我正要张开的唇,等看着我静默下来,手指才沿着我唇角线轻轻离去。
带着烟草气味的纤长手指,指甲盖上涂着桃红色的指甲油,划去的纹路透着一股漫步经心的轻佻,一时怔住,然后,我听到了自己心脏剧烈的跳动声。
似乎,只有那么一瞬间。
那一刻,我觉得恐慌。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一句话,“只是一面,却赔上了一生的情动。”
【四】
后来,我便开始有意远离蓝加。
每天抱着一摞摞书走进图书馆。有些事,不需特意言明,摆好姿态就行。
蓝加对此没有太大反应。我亦差点忘了,她身边从不缺追随者。
再次联系上时,已过了一个冬季。电话那边的声音似是很虚弱,“你能来一趟吗?”
等我看到躺在床上一脸惨白的蓝加时,已气得说不出话,“你为何要如此作践自己?”
“这次是真的断了!”蓝加直挺挺躺在那,唇已干起了纹路,看来她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打理自己了。
我拿棉签沾水为她润唇,没有说话。
悉心照料下,蓝加恢复的很快,至少面上看上去与从前没有太大区别,眯眼笑的时候,还是会流露出些许风情。
我亦恢复了泡图书馆的日子。那段晦暗日子,我们两个都心照不宣的将它遗忘。
还是有不同的,蓝加开始偶尔在图书馆门口等我。
三次,身旁站着的男的就换了两个。
只是一直这样,倒也无妨。
但在一次饭食过后,蓝加随意打发了身边的男的,她穿着水红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身后,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你这样不累吗?”
“怎么说?”
她用手把我的长发拨至脑后,“钻书里去,心就不会动了么?”
似是无了遮掩,难堪慢慢浮游而上,我还未消化完,便感到一团黑影袭来,未加思考,一巴掌便甩了过去。
清脆的巴掌声在这夜里很快堙没,我看着她,一时倒不知该说什么。
蓝加亦没说什么,只是抽起了烟。
【五】
我和蓝加怕是最有默契的便是心照不宣了。
那一晚各自回去后,便没有再被提起。蓝加还是偶尔会在图书室门口等我,两个人吃一顿饭后,便又离开。
蓝加那晚打扮的很特别,栗色的长发弄了微卷,披在肩头,配上素雅的针织衫,如果唇上的桃红色口红换一换,会更加显得娴静淑雅。
她笑嘻嘻的问我,“你的喜好穿在我身上如何?”
“不伦不类。”
“偶尔这样打扮,也挺有趣味。”
那时我忙着考试,寥寥几语后便道别了。
是后来才知道她离开了。
一个男生尾随了我一路,等我站定后,才期期艾艾的凑上来,拿出个素雅包装的礼物盒,“蓝加让我给你的。”
礼物是一支正红色的口红。
蓝加还是那样聪明,一出手,便能把人勾住。
她说的亦不错,偶尔换下喜好,确实挺有趣。
至此,我的衣柜里便添了些颜色浓烈的衣裳,正红的口红已备了几只。只是我还是学不来她的风情万种。
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有人熟睡,有人清醒。
又何必在意呢。
— end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