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8年6月,我搭上一辆回乡的大巴,去参加阿七的婚礼。
虽是春末夏初,南方已闷热异常。彼时乌云压城,天黑如泼墨,挟雷霆之势,暴雨要把这座城市生吞活剥。车子缓缓启动,我呼出一口浑浊的闷气,翻看着手机里阿七的婚纱照,笑容幸福的新郎,眉目之间,像极了我见过的那个少年。
万千思绪,翻涌上心头!
阿七之所以叫阿七,并不是因为他在家中排行第七,广东人都了解,“七”在粤语中代表的是男性某种特有的器官。
当时,我初次听闻他的大名,如雷贯耳,顿生无边仰慕之情,心想,能够背负着这个称号行走小镇的少年,必然洒脱不拘,视世俗于无物,岂是我等凡人可比。一念及此,夕阳辉映下,眼前清瘦少年的背影便瞬间伟岸了不少。
只是,我琢磨着,我俩素不相识,这般清高人物怎会无缘无故找上我,特地在晚自修前唤我到教室外的走廊。
少年阿七潇洒转身,一头垂肩长发,痞里痞气,说道:“同学,麻烦你帮我送个苹果呗!”
“哈?”我一时摸不着头脑。
“苹果,给你班的那个秋思同学。”他撩了撩头发,笑容灿烂,“今晚,是平安夜呢!”
我恍然大悟,下意识“哦”了一声。
他一手拿出一个心形的纸盒子递给我,一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哥们,谢啦!”
我摆摆手,转身进了教室,细细想了一下,路过那名叫秋思的女同学的桌子,悄悄把苹果塞进抽屉。
做完这一切,我向门外靠着栏杆的阿七比了个手势,少年笑意嫣然。
此时离晚自修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教室里的学生零零散散,应该没人看到我的动作。
和大多数收到礼物的寻常女生一样,当秋思摸到那个心形纸盒的时候,低下头看了一下,有些发愣,继而抬头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到她,伸手在抽屉里拆开了纸盒,里面是一颗红澄澄的苹果,以及一张纸条。
我小心地打量着她,如瀑黑发、双眉狭长、眼神清澈,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书卷气满溢而出。虽说不算是太出众的女生,但细看之下,眉目温婉,十分耐看。
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班里有这清水芙蓉般的女生呢!想想也不奇怪,都说隔壁饭香,青春期的男生大多数对自己班的女生兴趣缺缺,反而都对隔壁班的女生心生向往,可能是久处生厌,但更可能是因为男生天生好奇,图个新鲜呗!
这一晚,是我高中里的第一个平安夜!
玩世不恭的阿七就这样闯进了我的生活。
(二)
没过多久,我第二次碰见了阿七。每逢周五下午,学校一般不到五点便放了学。我出了校门,正想着晚上该到哪里消磨时间,阿七便叫住了我。
他单手支着身子侧躺在一辆摩托车上,在蜂拥而出的学生浪潮中向我招手,笑容灿烂。
我走过去,阿七问道:“放学了?”
我撇了撇嘴,这不废话嘛!
阿七继续说:“嗨!其实我是隔壁学校的,那边还没放学呢,我偷溜出来的。”
我明白过来,想到了隔壁那间浪荡子扎堆的学校,心底里生出一丝抗拒。
出于礼貌,我还是客套问了一句:“那你到这边干嘛呢?”
阿七张望了一下校门口,压低了声音:“那个,秋思出来没有?”
我有点茫然,他腾地坐起来,道:“那晚让你送的纸盒里有张纸条,上面有我的QQ。”
我来了兴致:“她加了?”
阿七挥了挥手:“加了。”随后,咧了咧嘴,“还没说过话呢!”
我翻了个白眼,腹诽着,敢情是个怂包呢!
他似是看出我所想,直了直身子,嗤笑道:“小屁孩!这你就不懂了吧,泡妞嘛,不能把自己放得太低,得先引起她的好奇心,这叫欲擒故纵!”
看到阿七如此高深莫测,我也不好坏了他的兴致,便来了个顺水推舟,装作吃了一惊,叹道:“厉害厉害!”望向他的眼神里更是多了几分灼热仰慕。
这下阿七更加神采飞扬了,他跳下车子,一手揽过我的肩膀,豪气道:“走!咱哥俩边喝边聊!”
我暗自搓搓手,莫非碰上个富家子弟了!
不多时,校门口的树底下,便蹲着了两个咬着可乐瓶吸管的破落少年。
我大叹一声,看着周围不时瞥来的眼光,只能装作不在意,并悄悄挪动身子,离阿七远了一些。
阿七此时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来来往往的女生看,如此痴汉的举止,他竟能这般光明正大。
只见阿七猛地用力吸了一口可乐,而后仰起头来打了一个延绵深长的饱嗝,眯着眼睛,陶醉道:“好风光啊!”
他指的当然就是面前莺莺燕燕的青春少女们。
虽时值寒冬,姑娘们都穿得比较耐寒,毛衣、长裤加外套,严严实实,但毕竟正处发育期,微微起伏的胸脯,尚未长开的抽条身段,都能让嗷嗷待哺的少年们热血沸腾!
我一边在观赏着这绝妙风光,一边在心里唾弃着阿七的流氓作风!
阿七扭头一看,见着我两眼发光的神态,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感慨道:“同道中人啊同道中人!”颇有可乐逢知己千杯少的意味。
我不以为然,默默咬着吸管!
只是,冬天的天黑得早。不多久,天色渐黑,月色微凉,寒风起,我打了个冷颤,忽然想起一事,推了下阿七的手臂,说:“你说,秋思不会从后门走了吧!”
被黑暗笼罩住面容的少年看不清表情,“嗯”了一声,然后耸耸肩,缓缓道:“那就走呗!”他站起身来,又是一脸轻松的表情。
我拍了拍裤子,艰难站起,腿有点麻。
此时阿七已骑上他的摩托车,冲我吹了个响亮口哨,便扭动把手,飞驰而去,扎进了车来车往的街道中。
风一般的少年啊!
(三)
日子一久,我便能时常看见在学校附近晃荡的阿七,男生多半自来熟,我又觉得他这人挺有趣,两人脾性相投,一起聊天打屁,多是漫无边际。
偶尔,阿七能遇到秋思,远远的望见,然后拉着我跟上去,尾随着少女走一段路。眼看她展笑颜,眼看她轻皱眉,眼看她骑着单车渐行渐远,少年阿七还是觉得很开心,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事情了。
对此,我数次表示不解和鄙视,尾随这种行为,太猥琐,太变态。我觉得,阿七还是应该当面和秋思表白为好。
但阿七是这样想的,任何一个女生面对陌生人的示爱,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十分感动,然而拒绝,反正绝对不会贸然接受。
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阿七大手一挥,制定了战略:“从长计议!”
由此导致的是,时日如白驹过隙,阿七和秋思毫无进展,反倒是我俩混成了一丘之貉。
晚上没课的时候,我不愿待在家里,经常和阿七到网吧消磨时间。
小镇太小,几条主干街道纵横交错,商店、网吧、饭店,倒是应有尽有。但是对于学生党来说,可以消遣的去处太少,灯红酒绿的酒吧去不了,消费不起;逛逛大商场,没啥意思。只有网吧,价格便宜,十几块就可以待一晚上,到了晚上,呼朋唤友,占着几个相邻的位子,一起开黑骂娘,岂不美滋滋!
但阿七不玩游戏,他只看电影,各种各样的电影。
有一天晚上,我在网吧玩得兴起,细细掂量了一下,决定在这里战至通宵。阿七不置可否,吧嗒着烟,盯着机子的屏幕,他正在看《肖申克的救赎》。印象中,他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温一次这部电影。
时至半夜,我伸了个懒腰,瞥见阿七正盯着我这边,问道:“不看了?”
他揉了揉眉心,说:“看完咯,有点困!”
我“嗯”了一声。
阿七站起身,望了望周围寥寥无几的几个青年,坐下后笑容玩味,问道:“要不要提下神?”
我狐疑地看着他,阿七干笑几声,熟门熟路地点开了一个文件夹。
我伸头一看,靠,全是爱情动作片!
阿七一副你小子还年轻的模样,笑得贼眉贼眼,一边点开其中一个视频,一边解释:“像这种网吧啊,网管一般都会下载一些好东西,放在一个特定的文件夹,没法子,生意难做啊!”
我没好气地顶了句:“放屁!”
阿七也不生气,戴上耳机,观赏他的好东西去了!
我继续玩游戏,却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瞄向那边,心向往之。
阿七猛地扭过头来,对上了我偷瞄的眼神。我有些难为情,他倒是哈哈大笑,说了句:“小孩子,就是脸皮薄!”然后就不理我了。
我被气得语塞,也戴上耳机,忍住不去看他。
我并非那种道貌岸然的迂腐人,只是觉得大庭广众,如此放荡,终究不好意思,即使此时的网吧早已空出了七七八八的座位。
过了一段时间,阿七起身去了厕所,回来时步履轻快。不消多想,他肯定是在厕所做了一番手部运动了。
我眼疾手快地躲开他将要搭上我肩膀的手。阿七讪讪一笑,缩回手去,笑道:“走吧,带你去个地方!”
我看了看窗外黑夜的街道,有些疑惑,还是跟他离开了网吧。
时值夏夜,半夜时分,月色如洗,清风徐来。细想来,我与阿七已相识了大半年了。
阿七跨上摩托车,示意我坐在后座。车子开动,油门扭尽,一个加速,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肆意飞驰,如拉弓至满月,一箭穿云,瞬间无影无踪。
不多久,阿七拐进旧城区的一条小巷弄,兜兜转转,穿街过巷,尽是泥泞小路。很奇怪的是,我并不担心阿七要带我去往何处。外人看来,他就是个小混混,喝酒抽烟、逃课上网,吊儿郎当、嬉皮笑脸,但我知道,他本质不坏,没做过多少出格的事。所以,跟着他走,我心安理得。
车子停下,我跳下来,看了看周围,知道这是旧城区的最深处了。四周多是正在被拆除的老建筑,偶有零零星星的完整老房子,也已残破不堪,如那暮年老人的枯木面容般憔悴了。
阿七跃上一堵矮墙,蹲在上面,点起了烟。烟头在黑夜里忽明忽暗,被月光映照的少年身影落在墙后,单薄如纸。
我跟着蹲在旁边。阿七拿烟指了指前面的老式建筑,说:“那是一间老电影院。”
我一时转不过弯来。他笑了笑,说:“不过好久没上映电影了。”我不作声,听他娓娓道来。
阿七在这里长大,他的父亲是一名装修工人,接了活就要留在工地,甚少回家;为了活计,母亲也得替人打散工。没人看管的阿七出门撒野,蹦跶遍了此处的大街小巷。像阿七这样的熊孩子,这里一抓一大把,少有人能安稳完成学业,多数人学了坏,成了一肚子坏水的流氓。
但阿七是例外!据他说,从小野惯了,落下了学业,等他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时已经晚了,没法子,基础又差,自己又懈怠惯了,父母又无能为力,只能两手一摊,继续混下去咯。幸亏阿七没学坏,没让爸妈担心过,所以,父亲跟他说,没混出大名堂也没事,安稳便是福。这是父亲对于儿子的期望,也是一个中年男人饱受岁月砥砺后所悟出的至简道理。
然而阿七不甘心。缺了父母陪伴的他,去得最多的地方便是那电影院。那里的厕所开着天窗,阿七从外面便可以爬进去,通行无碍。以前的旧式电影院,硬座长椅,两边墙壁上挂着几台大风扇,环境肮脏,闷热不堪。一般来说,这种电影院不会有新片子,放的多是港式老片。
但阿七很满足,这间电影院对他而言,是交心的好友,也让他找到了此生的理想。说到这里,他掐灭了手上的烟,眼神清亮,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对我说:“我这一辈子,就盼着能拍上电影!”
我望着阿七轮廓清晰的侧脸,觉得有点陌生。
此时的少年,神色坚毅,眼里有火。
沉默良久,阿七幽幽叹了口气:“可惜了,这里就快要被拆了!”
随后,阿七跳下墙头,向我招招手。我跟着跳下。
夜色清幽,寂静无声,偶尔传来几声蛙叫。街灯昏黄,我们沿着墙走,到了一个拐弯处。
阿七突然问了一句:“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秋思吗?”
我摇摇头。
他指了指街对面,说:“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在对面。”
当时,阿七得知旧电影院就要被拆除,一个人在里面待了一晚上。出来时已是清晨,他走到这里,低垂的眼帘闯进了一道倩影。少女秋思走得欢快,一蹦一跳,背后的书包一颠一颠,与他擦肩而过时,眼眉低敛,眸若清泉,如带过一阵春风。而阿七转头望去,少女远去,她那一双小鹿般欢脱的小腿,如那被春风压弯了的枝丫,晃晃荡荡,摇曳在少年的心田上。
阿七说,那时候,他胸中的浊气一吐而快,快要失去好友的少年觉得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糟糕,他勇气陡生,还能与世界战上三百回合。
圆月悬空,恍如明镜,映着人间百态。阿七举起手,仿佛要触摸到那抹白月光,缓慢道:“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这便是秋思名字的来处。
少年不知道他与喜欢的女孩将会落得怎样的结局,更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处。
我们开始往回走。
阿七继续絮絮叨叨:“我家老头前几天嚷嚷手臂一直疼,我带他到医院一检查,呦呵,好家伙,医生说落下毛病了,以后就别指望伸直咯!我啊,读书不成器,大本事没有,小脾气不断,但总不能眼看着他继续受苦吧!老头养了我这么多年,虽说没盼望我出人头地,我总得为他做点事情。所以,我打算去外面读个技校,学门手艺,让老头也过两天轻松日子!”
我咧嘴一笑,拍了拍他的后背,说:“好小子,有出息!以后别忘了兄弟我!”
阿七停下脚步,一脸正经,说:“你以后该收心了,花点心思在学业上,别整天在网吧厮混!”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故作轻松,加快脚步,向背后的少年挥挥手:“嗨!你可真啰嗦!”
阿七的意思,我已明白。有人生来无忧无虑,有人生来便一身泥泞,可能费尽一生也无法摆脱出身的束缚。寒门出贵子,终究是少数,多的是碌碌一生的普通人。我呢?比阿七好一点,所以他不希望我步他的后尘。
回去的时候,阿七绕了远路,沿着江边把车开得飞快。
少年长发乱甩,恣意大笑,向天地放声:“老子飞啦!”
我坐在车后座,会心一笑。
结伴的少年,真的好像要飞起来了,直至世界的尽头。
我在家附近的巷子口下了车。
车上的阿七指了指微微泛白的天空,说道:“记住咯!小镇太小,你要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没作声,看着阿七消失在路口。
我不知道今夜阿七为什么和我说了这么多。我恶趣味地猜测,可能是在网吧厕所放了一炮之后,阿七进入了圣贤模式,良心发现,觉得不能把我带歪了。
但我觉得,这样的阿七,真的很好!
(四)
阿七走前与我最后一次碰面,还是在校门口,他躺在摩托车上眯眼晒太阳。
我走过去,没好气地给了他一拳。
阿七睁眼,笑嘻嘻:“老子都要走了,能不能对我好点?”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留下来,我好孝顺您老!”
阿七故作忧愁,叹了口气,说:“不行啊,老子要讨生活呀!”
我幸灾乐祸道:“谁叫你不好好读书呀!”
他耷拉着脑袋,道:“我都后悔死了,实在是没这天赋,记不住啊!”
我笑骂道:“记不住?那你倒是记得秋思名字的典故!”
此言一出,我便意识到不妙,捂住嘴看他。
少年沉默不语,仰望着天。
那天,阿七没能等到秋思。
此后别离数年,我们的联系倒是没断过,偶尔在QQ上说话。他吐槽异地生活的种种不适,我说起高中生活的苦闷无聊,然后我们开始嘲笑对方的一事无成。但下了线,生活还得继续,我们也还没有认输。
只是,我再也没问过他关于他和秋思的后来,阿七究竟有没有和秋思表白了,这是未解之谜。阿七也没主动提起过。
后来,我给他看我的毕业照,里头有秋思。他半天没动静,最后发过来一行字:“挺好看的!”再无下文。
我想,对他而言,他内心里其实并没有真的多喜欢秋思。只是,在他失去旧电影院并对生活感到失望的时候,活力元气的少女带给了他一份念想,让他知道日子可以不好过,但我们不能让自己不好过。前行的道路泥泞不堪,不好走,那我们就蹦着走,一跳一跳,总能跳出去的。
对于这份美好,阿七既向往又不敢接近,他怕幻灭,也怕耽误了别人。
而在我高考发挥得不太好,考上一间不太好也不太坏的大学时,开始尝到后悔的滋味时,我才有些明白阿七当初的良苦用心。
我算是走出了那座小镇,虽然满身风尘,处处碰壁,终究是走出来了。但在去过许多地方之后,我愈发怀念生我养我的小镇。
后来的阿七努力且幸运,回到家乡后有了一份稳当的职业,收入可观,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但我收到他的喜讯时,还是很惊讶,玩世不恭的少年,也要成家立室了。阿七给我打电话,叮嘱我尽量要到场。我满口答应了。
(五)
婚礼当天,我见到了好久不见的阿七,西装笔挺,皮鞋铮亮,一头长发早已剪短,烫得妥妥帖帖。
我笑着给了他一拳:“好小子,有出息了啊!”
阿七腼腆笑笑,挠挠头,把身后的新娘拉出来:“这我媳妇!”
我一打量,长得秀秀气气,笑起来一双弯月眼眸,一看便知是持家有道的好女子。
我竖起大拇指:“小子,有福气!”
阿七笑了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最后拍拍我肩膀,说:“我先忙,回头聊!”
我摆摆手,示意他不用管我。
阿七便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那位曲着手臂跟在他左右的瘦小老头,估计就是他的父亲了。
看着阿七面对客人和声和气、言笑晏晏,我没来由的有些心酸,时光真能把人雕刻得面目全非啊。
年少时喜欢的女孩,年少时坚持的理想,年少时无知的轻狂,那都是年少时的事了,俱往矣!觥筹交错间,足以让人忘掉一切,醉生梦死!
“轰”的一声,雷声大作,暴雨倾泻,天公不作美!
门里门外,隔着天地间的层层雨帘,阿七向我跑来。
冒雨飞奔的新郎官,像我见过的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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