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伙计在群里转了一个故事,说上海有位女同志,是位虔诚的F教徒,为了积攒功德,把自家房子卖了,卖了588万,然后又把588万的房款全捐了,没给父母留一分钱,也没给女儿留一分钱。女儿考上大学,没钱交学费,也没钱充生活费,只好申请了贷款。
很多伙计说这个故事是瞎编的,我也觉得故事的很多情节合理性有不少瑕疵,似乎不是真的。
转故事的伙计说,先别讨论故事的真假,就说真有此事,大家认为,这位女同志是不是个很有善心的好同志。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观点出奇地一致,这样的女同志绝对算不得大慈大悲的好同志。
一位伙计总结的最为犀利,说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顺的女儿,一个连自己子女都不疼爱的母亲,一个连自己丈夫都不顾及的妻子,在外面表现得再大公无私,再爱心满满,再慈眉善目,都是丑恶自私的假面人。
也有伙计说得相对平和,说这位女居士可能文化程度不是太高,对佛经要义理会不透,错误理解了佛祖善良慈悲的教诲,为痴妄执念所困,做了件蠢事。
不管如何说,大家都认为,这位女同志的做法是错的,错得有些离谱。
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好人,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儿,对爱人好一点儿,对父母好一点儿,对子女好一点儿,对相逢相遇的所有人和物都要好一点儿。
所有的好,都应建立在合情合理而不损害第三方正当权益的前提之下。
爱应是真爱,善应是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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