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汉子

作者: 恋树花语 | 来源:发表于2017-06-06 19:15 被阅读22次

    说好了的,今天要自说自话那个醉酒的汉子,标题很土俗,我知道。

    1.

    在晨阳还没有出生的若干年前,有一个孤儿,靠着亲戚的照顾过活,之后,那个孩子很争气地考上了大学。

    在大学里,帅气优秀的他很受女生的欢迎,追求他的人很多,于是他就轰轰烈烈的和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爱的死去活来。

    后来不知怎么的,男孩发现女孩一直在利用他,女孩利用他的文凭抢了他的工作(别问我怎么做到的,我也不知道),然后哭求他原谅,理由是男孩有实力,找工作不用费力,可是自己却很差劲没有什么好的就业机会,女孩承诺说会爱男孩一辈子。男孩心软原谅了她,可是没过多久,女孩便狠心的把他给甩了,男孩瞬间崩溃了。

    男孩太单纯,一时受不了这个刺激,精神失常了,终日“似傻如狂”的在酒里醉生梦死,见人就一脸看破红尘俗世的傻笑,酒醒就到坡上坐,酒醉就在坡下眠,浑浑噩噩不知何年何月,不问今夕何夕。

    “小孩,上学没用!没用的......知道吗?哈哈哈?听过高等数学吗?会英语吗?Nice to meet you !  我会,我告诉你啊?”偶尔,他被孩子们放学路过时的欢笑声和脚步声吵醒就会从草丛里探出头,说笑几句,把一群孩子吓得四处逃窜,以此为乐。

    2.

    第一次见到那个醉汉的时候,晨阳很诧异,眼前的这个大叔,三十多岁的样子,一米八几的个头,相貌堂堂,四肢发达,稍微收拾一下,完全可以成为迷死花痴的帅哥。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是个讨饭的流浪汉,而且还是个嗜酒如命的流浪汉。

    通常情况下,醉汉在饭点的时候出现就是讨饭顺带讨酒,过了饭点上门就是单纯酒瘾上来了。常常防不胜防的,他就闯入后房,不管不顾地搜罗酒,来的次数多了,就直奔放酒的地方去,拦都拦不住,不过他只拿开过的酒,这点还算识趣。但是总是不拿自己当外人,这也是让人实在哭笑不得。

    晨阳的爸爸乐善好施,平时除了应酬并不爱喝酒,所以见他来了常常热心送上两瓶酒。

    “我说这人怎么脸皮这么厚,都不拿自己当外人,原来都是你惯的!三天两头往这跑!”妈妈对这个人厌恶得不行。

    “反正我又不爱喝酒,放着也浪费。”爸爸总是轻描淡写的。

    “他怎么活成这样?他没有家人吗?没有人管他吗?爸爸?”晨阳很疑惑。

    “好像有个亲戚,在某某村,之前好几次把他带回去,收拾的漂漂亮亮的,可是没几天,他就又跑出来了,没办法,只能随他去了,脑子有问题,脑子要是没问题的话,也是一个肚里有货的人才。”爸爸不无惋惜的回应。

    后来晨阳从别人那里,听了醉汉的故事,就没有像之前那么讨厌他了,觉得他竟有点桃花庵主,空空道人的气质。

    3.

    后来的后来,醉汉不知在何时被岁月的旋涡偷偷吸走了,他自己应该也不会想到竟会有那么一个奇怪的女孩,脑袋里不装诗书,却装了他的故事,而且时隔多年,他的故事又一次活跃在另一个女孩的字里行间。

    王小波有句话说,“痛苦源于一个人对自身无能的愤怒”。晨阳说,更深的痛应该是对自己的无能连愤怒都无能为了吧。

    我只想说这“苦大仇深”装的一脸,水土不服就服你。

    我问她接下来要我为她代笔什么故事,她说还没想好,所以下面要说什么故事待定吧。

    结语.


    这段时间,写了《五保户和他的狗》、《单身汉小厚》、《小曹和他媳妇》,还有这篇《醉酒的汉子》标题都是土俗的乡村风,可能大家不喜欢,但是我不想改,我要的就是这乡土味。

    土俗的标题配土俗的故事,就跟下雨天配巧克力,看电影时吃辣条一样,不能混搭的。

    余华在其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文版自序中说:“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记录他们的故事不是为了取笑颓废,不是为了对比优越,也不是为了安慰苦痛,而只是为了回应晨阳的回忆。

    她说,回忆太重,太细琐繁碎,她想放下,又舍不得,她觉得有些记忆存在总有理由,就像你随手拍的一张照片,在手机里存了很久也想不起来看,但是有一天照片连带着手机一起丢了或者被不小心误删了,你会感到怅然若失,后悔没有早些拷贝存档,所以她想让我代笔帮她记下,因为她知道我跟她一样“矫情造作”。(我竟然是这样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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