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龙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桩强奸案,此案件的公审引发了社会的诸多关注和全市各大媒体的专访。因为一旦本案原告胜诉,法院会对被告实行“化学去势”――化学“阉割”。这是一个先河,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这几年,中国性犯罪事件的高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要求国家施以严厉的刑罚来惩治罪犯。
人们注意到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和亚洲的韩国,它们会对本国的性犯罪者实行名为化学去势的“肉刑”。于是,人们要求政府采取这样的措施。
林姜,本案被告的辩护律师。他出席本次庭审来为自己的被代理人免于受到这样的刑罚做最后的辩护。但处境于他不利。
本案之始,原告一方要求处被告以死刑来安抚受害者和因此悲愤而亡的原告家属 kuymemo,体现原告家属和其同情者的愤怒与决心。但最终在林姜的努力下被告免于死刑。于是,他们把愤怒发泄到了林姜身上,社会各界对他的指责如潮水般涌来。
“你怎么能给这样的人做代理人?难道你不知道站错了队吗?你晚上能睡得着吗?”
林姜对此并不在意,他对自己的助理说: “人们这样质问是因为他们把我和被告等同了起来,把我和他们看成了一丘之貉。可这并不是事实。
试想这么一种情况,律师和他的被代理人被等同了起来。这样一来,坚持宪法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律师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而这是造成司法不公的重要因素,对糟糕的法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今天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像本案被告这样的人不能得到主流律师的辩护。因为许多国家缺乏非政治化辩护和公民自由化辩护的传统。
比如,看上去法制健全的以色列,右翼律师为右翼政治犯辩护,左翼律师为左翼政治犯和巴勒斯坦政治犯辩护。人们期望律师和他们的当事人拥有同样的政治理念。其结果是:律师业被意识形态的鸿沟所分割,违背了人人享有民主自由的原则。
如果律师放弃这一高贵的原则,屈服那些自认为发现真相的司法程序是件可悲且危险的事情。
自由的精神体现在怀疑那些所谓的“正确的判断 ”。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当事人的观点,是律师的职责所在。要做到积极代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置于其他因素之上。
律师像是手术室里的外科医生,唯一的目的是挽救病人的生命,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圣人还是罪人。
所有人应得到在道德允许范围内充分的辩护。如果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得到合理的辩护,我们的时代会更美好。
所以律师代理案件要在道德、法律和常识的制约范围内,抓住每一个疑点,主张每一项权力,反驳每一个指控。
而如果律师不敢为公众所厌恶的刑事案件做代理,这对代理不充分的问题是雪上加霜。律师感到害怕从而不敢为杀人犯、强奸犯做代理人的原因莫过于会受到被害人同情者的谴责。”
说完,林姜一行人在几名警察的保护下来到了法院的后门,想从这里进场,避开法院正门等待他们的记者和原告家属。
不料他们一行人还是被一位眼尖的记者发现了,所有记者蜂拥而上各种长枪短炮瞄向了他们。面对记者的各种追问林姜一概不理埋头突围时,一块飞石砸向林姜。早有防备的警察侧拉了林姜一把,石头擦身而过。另有两名警察扑向扔石头的人并把他制服。此人是原告的家属,他因克制不了内心的强烈愤怒一时做出冲动之举。
受这个插曲的影响,包围圈破了一个口子。林姜等人冲出包围圈进到了法院,法院里的警卫帮助他们把记者们阻挡在门外。
林姜一行人继续前进,帮林姜躲开石头的警察向林姜报一歉意的微笑,问道:“林律,您没受伤吧。”
林姜整理一下西服,微笑一下,回应道 : “无妨,我没事,刚才真是多谢你了。”
这名警察不再说话,用略带紧张的眼神看了看林姜,他对这个要打一场毫无胜算的仗的男人深感同情。
时间到了,法院准时开庭。走完了几道流程后,轮到林姜发言。
林姜起身说道:“谢谢法官大人,谢谢在座的诸位。这个案子到了最后的时刻,我们在第一、二次庭审中讨论了关于法律、科技、人权、惩罚效益、制止犯罪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尘埃落定。说句实话,请相信,不管有没有今天的审判和本次案件,你们所有人联合在一起有足够的理由、证据和力量来实行这项政策,因为你们是如此的愤怒和恐惧。
但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样的行为毫无意义,对你们想要实现的目标毫无帮助――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反而,还会越走越远。
当然,从法律层面讲,你们的要求是正当且合理的。因为法律的作用之一是为人类的原始复仇欲提供一个合理的宣泄口,我们在法庭上所有争论的关注点始终围绕着何为“合理”。
但是今天我请大家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看看能否有什么新发现。
因为如果你们的关注点在于如何报复,如何惩罚罪犯,宣泄自己的愤怒,表现自己的正义感。那你们去支持这项法律政策的落实无疑是最佳的一个选择,它可以实现你们的这些目的。
但如果你们的眼界没有局限于此,如果你们还有更高的追求――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你们要改变一下思路,更新一下现有的观念,你们便能从根本上跳出这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实现你们的目的。
现在我来说一下,为什么这一类的政策或法律注定失败,要实现我们的目标到底该怎么做?
它之所以会失败的原因是:它的整体逻辑建立在了这么一个错误的前提上――存在某种“坏”的东西在破坏我们的生活,消灭它,生活便能重归美好。
然而,这样的东西并不真实存在,真实存在的只有我们自己。
这世间最本质的道理之一是:一切事物的发生有其内在的因果关联。而人类肤浅的表现是:习惯于看表面的“果”,并对其下 “好” 与“坏”的定义,而不去思考创造它的“因”。
如同一棵果树上结了枯萎的果子,把果子摘掉是没有用的,再长出来的新果子不会因此变得更好。槽糕的是,这样的做法掩盖了造成它的因,意味着消除了治愈的可能。真正要做的是治愈这棵树,恢复其生命力,方可结出饱满健康的果子。
这个道理放在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上,它的解读是:
特定的社会环境,促使歹徒产生盗窃的欲望和感到有盗窃的需要,而促成这种环境的根源是你们所有人,你们所有人创造了那种让强奸得以存在的意识,当你们明白自己便是犯罪根源的时,你们便能着手改善滋生犯罪的社会环境。
让饥饿者有食物,让贫穷者有尊严,让不幸者有机会,终结那种让民众艰难度日,愤愤不平看不到明日的偏见,废除你们强加给性能量的那些无意义的禁忌和束缚,去帮助别人真正领略它的神奇,为他提供恰当的流通渠道。去做这些事情,再经过长时间努力,你们可以消除抢劫和强奸直到永远。
因此,别责怪这世界有那么多你所谓的坏事,你倒不如躬身自问,这种你判定为坏的情况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想改变的话,你愿意为它做什么?
这种思想的境界很高,人类迟早能达到,因为人唯有承担造成恶果的责任,便可获得改变恶果的力量。
如果你固执的认为这些恶果是别的东西,或者别人对你“做”的,你便失去了改变它的力量,当你说这是“我”做的时,你便有力量去改变它,
改变自己行为相比改变别人的行为要容易得多。
这是你们实现目标的正确方向:面对这些问题保持坦诚,勇敢,探究它们的成因,然后为此努力改变,从自身做起。
接着以本次的性犯罪为例:
长久以来,由于人们的偏见与无知,把性变成了十分肮脏可耻的禁忌。
你们看到男人毫不呻吟在战场上死去,便喜乐;看到女人低声呻吟的在街道上做爱,便厌恶。所以不要奇怪人类历史为什么往往是和战争如影随形。
在你们的文化中,作战比做爱好,杀戮与征战比谈论性生活光荣。
人们创造出性禁忌,可是性交本来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快乐的庆祝活动。
当然了,后代对这种禁忌默然视之,他们的理由很充分,遵守它完全是违背本性的。
人类若是接受内在的信号,感到他们准备好,便会渴望结合与交配。这是人类的本性。
然而,他们以为他们的本性与作为父母的你们说过的话有关,而不是跟他们的内在感受有关,你们的孩子来找你们,希望你们能告诉他们生活是什么?
所以当他感受到第一阵冲动,想要彼此窥视、彼此天真的玩耍,探索彼此“差异 ” 时,他们会看看你们对此有何表示,他们的这部分本性是好的吗?是坏的吗?是得到批准的吗?是应该被一直保留的吗?是受谴责的吗?
可以观察到的情况是,许多父母跟子女说起这部分人类本性的事,他们的看法来自各种各样的东西,有他们听说过的话,有宗教讲过的道理,有社会的舆论等等,除了没有自然规律。
依照人类这个物种的自然规律,性意识在9到14岁期间萌芽,绝大多数人的性意识从15岁便非常明显。于是一场拉锯战开始了,孩子想要释放它自身的那份欢乐的性能量,而父母则要压制他们。两方彼此拼尽了全力。
在这场战争中,父母需要各种各样的帮助和盟友,因为如上面所指出的,她们反对子女做的事情,恰恰是子女的本性。这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为此成年人发明了各种家庭的,文化的,宗教的,社会的,经济的压力和规章制度,用来使他们对子女的那种违反人性的要求显得合情合理。因此,孩子认可了他们自身的性意识是有悖天性的,慢慢的、不得不的认可。他们想,如果某件事情是合乎天性,那它怎么可能是可耻的,怎么会遭到禁止,受到控制,打压,约束,限制和否定呢?他们无法反抗社会环境的意识灌输,便如此这般给自己洗脑。
具体说,孩子到了四五岁,他们父母不肯用正确的名称来称呼他们身体的某些部分。你们对这种做法感到很满意,可是你们认为你们的孩子会满意吗?
你们给身体部位的实际名称,附加了负面色彩,所以你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它们,除非你们要表达的是负面色彩的信息。
当然了,幼年时孩子并不懂得父母有这种感觉的原因,但是他们脑海中留下的这个印象,往往是个不可磨灭的印象――身体的某个部位是不好的,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是令人尴尬的,是错的。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到了青少年期,他们会意识到这其实不是真的。
但到了这个时候,接着他们会被告知这些是“坏” 的,不是“好孩子”该有的行为的话。所以他们现在看来,性表达是错误的。循环到此完成。
这种情况在社会引发了混乱和灾难――这是逆天性而行的结果。
你们创造出性尴尬,性压抑和性羞耻,导致了性禁忌,性暴力和性障碍。
在你们社会中,令人感到尴尬的东西遭到禁止,被你们压制的行为导致你们相应的身体功能发生障碍,别人让你们感到羞耻的而你们内心知道不该感到羞耻的事情,令你们以暴力的行为表示反抗。
弗罗伊德说过,人类大部分的愤怒跟性有关――人们压制了许多基本而自然的身体的本能、兴趣和冲动,这在他们内心引发了愤怒。
敢于提出这种理论的学者不止一个,人们愤怒,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不应该为某些带来如此良好感受的东西感到羞耻――可是他们感到了羞耻,还有愧疚。
首先,发现被公认糟糕的东西,让他感觉非常好,于是他们便会生自我的气。
然后当他们终于明白,他们上了个恶当――原来性生活是[人类经验〕美妙的、正经的、光荣的组成部分,他们便会生别人的气。生父母的气,因为父母压着他们;生宗教的气,因为宗教羞辱他们;生异性的气,因为异性挑逗他们;生整个社会的气,因为社会控制他们。
最后他们会生他们自己的气,因为他们允许自己受到所有这些东西的束缚。
这种被压制的愤怒被用于构造你们目前的社会中那些扭曲偏颇的道德价值观。你们的社会用碑石,塑像,纪念邮票,电影,图画和电视节目,来讴歌和颂扬某些人世间最丑陋的暴力活动,但隐藏――甚至比隐藏更加糟糕的,贬低――某些人世间最美丽的爱的活动。
现在你们奇怪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性犯罪吗?
所有的自然情感是这样,它们若是遭到压制,便会产生不自然的反应和回应。大多数人压制他们的大部分自然情感。然而这些是你们的朋友,这些是你们的礼物,这些是你们神圣的工具,可以用来打造你们的经验。你们生下来得到这些工具,它们的功能是帮助你们顺利地生活。
比如爱是自然的情感。假如儿童得到允许,能够正常而自然地、没有限制、条件或禁忌地、毫不尴尬地去表达和接受爱,爱会别无所需。因为以这种方式得到表达和接受的爱所带来的欢乐,对爱本身来讲足够了。然而爱若是遭到约束与限制,被规章制度、礼仪教条扭曲,或者被控制,操纵和保留,它会变得不自然。
最后我总结一下。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所有发生的坏事是你们自己选择的。错误不在于选择他们,而在于把他们定义为“坏”,因为把他们定义为 “坏”意味着你们给自己贴上了“坏”的标签,原因是因为它们是你们创造的。
这标签令你们无法接受,为了避免自我被标识为“坏”,你们抛弃了自我的造物。正是这种知识的与灵魂的虚伪,使你们要忍受这样一个世界。如果你们承担起你们对世界的个人责任――在内心深处确认你们对世界负有个人责任,你们的生活会变得与现在大不相同。假如每个人认为自己负有责任,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道理是如此的浅显明白,所以这些话语如此的恼人,如此的富有讽刺意味。”
讲完这些,林姜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双目微闭。他知道自己的言论通过了各大媒体直播给了全社会关注此事的观众。他心静如止水,等待法院最后的判决。
最终案子的结果出来了,被告一方败诉,整个社会一片欢呼雀跃,庆祝自己的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措施来惩罚罪犯。社会各界对林姜做辩护时发表的言论进行了抨击和反驳。一时间,林姜声名狼藉。
审判结束后,林姜去拜访他的被代理人,这并不是他的工作的一部分。因为从个人情感上来说,林姜和普通大众一样,对他的被代理人没什么好感。除非工作上的需要,他不愿与他们有过多的接触。但这次林姜输掉了官司,他对自己的被代理人心存歉意,决意前去拜访。
两人见面后,没有太多的话可说。林姜的被代理人貌似对这个结局早有心理准备,面对林姜的到来显得十分平静。问候结束后,两人陷入了良久的沉默。很快时间到了,林姜起身告别,他的被代理人向他点头示意。在这两人目光对视的那一霎那,林姜看到对方眼中闪过了一道危险的光芒,令人印象深刻。但林姜没有再说什么,无言轻叹一声后,转身离去。
在林姜的办公室里,林姜和他的助理在做文件交接工作。
“……在我和我家人外出度假的这段时间,律师所的事务请拜托你们了。”说罢,林姜把一些文件递给他的助理。
“好的,林律,工作的事情您放心吧,这里有我们在。”助理回答道。
林姜点头示意助理离去。然后他拿出手机看了看关于本案的新闻。各地的网友沉浸在一片喜悦当中,在感慨天降正义,剪除罪恶后。讨论着下一步政府该对拐卖人口、偷猎等犯罪活动的刑罚做怎样的调整。
林姜合上手机不再看了,他陷入了沉思当中。他自诩为自由的斗士,为全人类的民主、自由和进步而战,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有句话说得好:人心间有没有一种解药,能覆盖是非恩仇的喧嚣。或许自己一开始就错了。这会儿他想起他的一位好友说过的一句话:
“……缺乏理性精神。“五四”以来,国人常以科学和民主并举,关于“德先生”和 “赛先生”的事,讨论了近100年,普通大众仍然漠然,人血馒头时常发生。现在更多人把此类话题自动屏蔽,然后用物质去填充内心的空虚,可人类世界毕竟不是动物庄园,填饱完肚子后要喂养精神,所以我们要谈科学,谈民主。而民主和科学密不可分,因为民主实施的所有细节需要科学的指导。没有真正的科学精神,谈民主制度谈的是伪民主,民主成为杀人的工具,这是有很多先例的。如果民主的这条路行不通,不妨来试试科学这条路。”
想到这,林姜拨打了这位老友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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