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贤贤易色”谈子夏

作者: 玉溪源 | 来源:发表于2019-06-08 19:08 被阅读1次

      这一章来自《论语·学而篇》,整章内容为: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读这一章,我们先不急着看争议点,即“贤贤易色”。我们先看头尾两处,“子夏”,与“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首先我们谈谈子夏。子夏,卜商,孔门十哲之一。对于其人,其实是孔子的弟子中一个另类。当其他人都在寻求君子之道,贤人之道时,子夏走出了一条堂堂正正的传学之道。

      我们知道,孔子身份颇多,所学所授也颇杂,弟子中无一人能得其全部。但归根结底,孔子最重要的身份,还是教育家。而得其教育思想之人,就是子夏。

      甚至于,子夏的教育思想在全面继承孔子的教育思想基础上,又在教育目的论、教学过程论、学习和借鉴历史、慎交益友等方面有发展创新,是上承孔子、下启荀子和《大学》、《中庸》等光辉篇章的重要一环。

      而在传授学问方面,子夏其人在孔子去世后的六七十年间,办学成就与影响也无疑是最大的。

      子夏有几个很著名的弟子,如李悝、吴起,都是名噪一时的军事家和改革家,而其他曾师从子夏的弟子,大多也都拥有了超前于时代的思想。

      我们再来从最后一句,“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来品品子夏的风范。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翻译成白话文,通俗了很多,却也少了原文言文的气魄。其实这句话里有几个很重要的词:必,谓。为什么重要,我们下文再说。

      接着,我们来看子夏对“学矣”的要求。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为父母做事能竭尽全力,为君主做事愿意牺牲性命,与朋友交能言而有信。

      这短短三句话,将君子之道的至高要求,孝、忠、信,直接化作行动,而不再是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子夏在这里直接点名,所谓的孝忠信,不再是空泛之言,而是切实行动,已经有了具体要求,并且这个要求已经严格到了极致。

      扪心自问,或者回忆一下你所见所闻,只是“事父母,能竭其力”这一点,自古以来,就困住了多少名人,更不用说为君主牺牲性命,简直是屈指可数。而对朋友言而有信,看似简单,其实谁还没有食言过呢?

      这三点,每一点似乎都很简单,但是事实上,每一点都很少有人做到,更不用说三点全都做到的人,历史上又有几人?

      但是子夏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可见其对道德的严苛之处。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其实这三点也给古今以来的所有人,提供了一条捷径,一条成为君子,成为贤人,甚至成为圣人的捷径。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其实这里有另一层意思:不轻言诺。

      不要轻易许下诺言,不要轻易发誓,你所说的话,你所许下的诺言,你所答应的事情,都是要一一去践行的。所以,三思而后行。

      事君,能致其身。

      这里的另一层意思是,良禽择木而栖。

      君,放在现在,其实和老板的意思差不多,而不必上升到国家的角度。因为现在的国家,我们不需要选择,我们的祖国就是我们可以为之致其身的国家。

      但是将君理解为老板,理解为为之服务效力的人,那就可以看出子夏的深意了。当然也不必真的致其身,但是既然你择了这一良木,那就不要后悔,为之尽心尽力是你应该做的。

      同样,这一句教我们三思而后行,而既定之事无悔也。

      事父母,能竭其力。

      竭其力,不是言听计从。不但要竭尽体力,也要竭尽脑力。父母如果有错误的事情,你要想办法让父母认识到错误,也要想办法帮助父母改正错误,而不是愚孝。

      这是子夏提出的三个要求,要我们三思而后行,动脑子,别莽撞,事情定下来后就身体力行。

      而在这之前,在这三者之前,还有一个要求,也是子夏自己终身践行的要求:贤贤易色。

      在《孔子家语》中,有这样一段话:

      孔子曰:「吾死之后,则商也日益,赐也日损.」曾子曰:「何谓也?」子曰:「商也好与贤己者处,赐也好说[通“悦”]不若己者.不知其子视其父,不知其人视其友,不知其君视其所使,不知其地视其草木.故曰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与处者焉.」

      孔子对自己的学生认识很清晰,他很明白子夏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论语》中提到子夏时,孔子也颇多赞誉。因为孔子知道,子夏这个人,不怕夸赞,他有很强的上进心,他也很喜欢和比自己贤良的人相处,所以他一定会一直进步的。

      而子夏对待贤良之人,也的确有着自己的态度:尊敬。因为你是贤者,所以你值得我尊敬,所以我要向你学习。

      回到这一章,有一个词一直以来都很有争议:易色。

      现在通用的解释是杨伯峻先生的说法:对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而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奴隶社会中夫妻关系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

      但其实夫妻关系,在那个年代虽然是人伦之始,虽然是王化之基,但毕竟属于家私,君子者,怎么可能将夫妻关系置于口边,广而言之!

      而联系我们所说子夏其人的品行,则更能相信,这里的“贤贤易色”,正是子夏对待贤者的态度。

      “色”,脸色。易,改变。易色,改变脸色,即改正态度,更加恭敬。

      这也正吻合了子夏的为人,善与贤己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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