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是万能的

作者: 谢曼殊 | 来源:发表于2015-05-06 06:53 被阅读12713次

    明大鹏是明月山庄的第一代家主,中年成名,家资殷实。此时他正坐在城里最好的酒楼上,喝一两银子一壶的酒,吃十两银子一桌的菜,样子别提有多惬意了。

    得得得,随着脚步声上楼的是长歌门门主肖翎,肖家在武林中历史悠久,历来瞧不起明大鹏这种爆发户,同往常一样,他远远避开明大鹏的桌子,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死人堆里刨出的钱财,也不值当如此花销!”

    明大鹏眼皮也不抬,继续快快活活地吃菜,被小厮扶着回府时,脸上还带着醉陶陶地笑意。

    “王管家!”他叫仆人从来不用传唤,一手狮子吼功夫在府内回荡,“去把少爷找来,我在书房等他。”

    明少爷明秀是个十五岁出头的清俊少年,他走进书房时,他那大胡子老爹丢下酒杯,眯缝着眼睛仔细打量:“你的圆月刀法又进了一阶?七个月,七个月十三天是不是?快赶上你爹当年啦!”

    “那都是父亲指点有方。”明秀神态谦逊,“我给您倒杯茶吧。”

    明大鹏接过茶杯:“课业呢?”

    “刚念到《大学》。”

    “我儿能文能武,一个抵得上肖家十个。”明大鹏满意地点点头,“一千两银子的束修拜在李太傅门下,可真不算贵——听爹的话,课业习不习成没什么打紧,重要的是人脉,人脉!多交朋友,别舍不得花钱,这些满嘴之乎者也的呆头鹅都是你日后向上爬的助力。他们说,要三代以上的财富积累,才能勉强跨进清贵的圈子,可是他们错了,只要有钱,办什么都很方便。你现在是一只脚踏入世家圈子啦,你老爹我还差一点,不过也不太多,至少咱们家这宅子,四邻都是大有身份的人哪。“

    “有些事即使有钱也办不到。“明秀垂下眼眸,相当忧郁地说。

    “可别这么说,“明大鹏惊愕地说,”我始终相信钱能通神,从一个乡下穷小子混到如今的身份地位,没钱办得到吗?你倒是说说,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吧。“

    “比如说,”明秀有些忿忿,“有钱也挤不进的侠义盟。”

    “你说四大家族玩的那套家家酒?”明大鹏不以为然,“据我重金查到的消息,长歌门肖家和潇湘楚家都是贩私盐出身,楚家还私下放印子钱,二分五,啧啧,比你爹我都高出一成。白马孟家曾是关东响马,不过他们祖上见机快,赶在朝廷清剿之前归顺,现在孟老爷子身上还挂着六品的官衔呢。至于金燕子金家,资历最高,地位尊崇,可是谁想得到,祖上竟和南海倭寇有些不清不白的关系——所以你看哪有什么家世门第,不过是财富累积的年代久远,久远到人们忘记了他们的出身,或者说假装忘记了。”

    明秀叹了口气。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事。”明大鹏扯扯胡子,在他那宽大的花梨木椅子上坐下:“你娘去世的早,我又是个粗人,若不是你姑妈提醒我,我还没注意到你最近一段时间不对劲儿,好儿子,你是缺钱花,还是鼻炎又发作了?你若是要钱,帐房里可以随意支取,你要把铜子儿丢在水里听响都行,或者把我的火云驹给你,去上林苑休养一段时间?那儿的看守可是我的老朋友,只要没有帝王巡幸,你在那儿住上半年几个月也没什么打紧。”

    “不是这个问题,”明秀抬起头来,声音带着委屈,“爹,你总说金钱能解决一切,可儿子现下碰到金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啦。”

    “啊,”明大鹏抓抓头发,突然悟到了什么,“是哪家的姑娘?”

    明秀开始在书房中来回踱步,明大鹏身子前倾,语气更加热情:“我儿子相貌堂堂,文武双全,还有明月山庄的万贯家财,每年的武林大会,哪个姑娘不偷偷瞧你?——干吗不向她求婚呢?我敢打赌她一定会答应的。”

    明秀停下脚步,他这位粗俗老爹如此关切同情,增强了他讲实话的信心。

    “……是金二小姐,金怜怜姑娘。”少年因为吐出心上人的名字而红了脸颊,“她那么美,又那么纯洁——就像从未被世俗污染的水莲花似的。可是金燕山庄在武林中地位超然,府上来往的都是武学世家的子弟,根本没机会让她注意到我。”

    “制造机会嘛,”明大鹏说,“带她去清宁寺礼佛,骑马出城郊游,逛西大街的夜市——小姑娘家都喜欢这个,机会,多的是嘛!”

    “您不清楚现在侠义盟的状况,爹,”明秀说,“怜怜姑娘上个月底才从华山回来,在接风宴上一曲‘九宫舞’艳惊四座。现在她是公认的武林第一美女,每天,每个时辰的行程都排得满满的,多少侠客为争和她说句话的机会而大打出手。我非娶她为妻不可,爹,这种情感就像当年您对娘亲一样热烈,若是不能,我想我会抱憾终生。“

    “呸!你是说,我给你的全部财产还争不到和她相处一两个时辰?“

    “我开始得太晚了,她三天后就要返回华山继续修行。我只争到了一次陪驾的机会,就在明天晚上,坐车送她去兰桂坊看戏,她妹妹和几位亲友在包房里等我们。可这只有半柱香功夫,连自我介绍都不够呢!”
    明秀咬着嘴唇叹息,“您常说金钱能买到一切,可绝对买不来时间——和怜怜姑娘相处的时间,每一刹那都比黄金还贵重啊。”

    “好啦,我的儿子。”明大鹏拍拍他的肩,神态快活地说,“现在,骑着火云驹出去玩吧。我很高兴你身体没什么毛病,不过别忘了常去清宁寺烧柱香,求佛祖和你娘的在天之灵庇佑。你说钱买不到时间吗?唔,只要有个合适的价钱,这世上没有什么买不到的。你老爹我年轻的时候,连武林大会的门槛都迈不进去,而现在每次他们都会在最好的看台给我留个座。要不是那一两金子一钱的雀舌茶,少林方丈也不会和我称交论友,以礼相待。我的孩子啊,用钱也要讲个方法,你以后会学到的。”

    第二天上午,明秀的姑母,有‘明月横江’之称的侠女明艳前来拜访明大鹏,他们以‘武林第一美女’扯开话题。

    “是的,他都跟我说啦。“明大鹏捧着月白釉的汝窑茶杯,跟亲妹子抱怨,”我就这么一个独子,库房里千万的家财随他动用,他打小儿穿金戴银,吃香喝辣,现在居然跟我说金钱没用。说什么正道大侠应当轻财重义,被铜钱蒙住眼睛的人是无法在武学上更进一层的。“

    “我早跟你说过,用钱买不到真情。在涉及到男女感情的方面,金银也帮不上忙啦。可怜的秀儿,若是他早点开口,我相信没有姑娘能拒绝他的。可惜一切都太晚了,肖二姑娘这次上华山,没有个一两年是不会回来的。你也别想着去找她父亲——那小丫头外表温和,性格可执拗得很,谁的话也不听——你的万贯家财也不能给儿子带来幸福。“

    傍晚时分,明艳在侄子出门前拦下他,从层层包裹的绢帕中取出一个缠丝玛瑙同心指环:“这是你母亲的遗物,这些年来我一直保存着,现在交给你。带上这枚指环去吧,也许它能给你带来好运气。“

    明秀接过指环,红艳的玛瑙在夕阳下反射出绚丽的光泽。他试着往食指上戴了戴,只滑下去一个指节。于是他又用手帕包好,慎重地放入怀中。

    他拜别姑母,坐上马车前往金府,去迎接武林第一美女金怜怜。“尽量快些好吗,我怕是错过了开场的时间。”金怜怜请求道,明秀点点头,马车急速飞驰,一路穿过府前街,然后是东西大巷,在车子转过最热闹的西门口时,明秀突然拍门叫马车停下。
    “我的指环掉了——是我母亲的遗物。“他向金怜怜解释,”我知道掉在哪儿了,我下去找,马上就回来。“

    他的确很快,片刻功夫就回到车上,然而这时出了意外状况,在他们面前的转角处冲过来一辆马车,和横街里另一辆马车相撞,被撞的马车横轭断了,马车夫跳下车来,冲着撞人的马车破口大骂。在他身后,一个推着独轮车的小贩被堵住去路,抬起手有些不知所措地抓抓脑袋。接着,跟变戏法似的,在这条主要的岔路口拥堵的车辆越来越多,人们的叫骂声、牛马嘶鸣声不绝于耳。

    堵车这种事在繁华的蓉城时有发生,对于一心献殷勤的明秀而言这次显得尤为漫长。过了两柱香的功夫,或者更久,他忍不住掀开车帘,站在车架上望了望四周,只见三叉路口被各式各样的马车、三轮车、手推车和马匹挤得水泄不通,宛如湍急的河流突然冲入小溪,而几条道路上还有车辆正飞速赶来,加入这难分难解的车阵。在原有的喧嚣声中,又加入了新的咒骂声和吼叫声。整个蓉城的车辆似乎全部挤在这儿了。路边和临街的窗口挤满看热闹的人,成百上千,即使是上了年纪的老街坊也不记得哪次的堵塞能与之媲美。

    “实在抱歉,”明秀重新坐下时说,“路上被堵得死死的,一个时辰内不可能松动。这都怪我,若不是我弄丢了指环,就不会……”

    “没关系。”金怜怜偏过头,露出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这出《玉簪记》我也看过几遍了,若不是三妹儿力邀,我也不想出门。给我看看你的指环吧,你说这是令堂的遗物,或许你愿意给我讲讲它的故事?”

    当天深夜的时候,明大鹏从酣睡中被小仆唤醒,卧房外站着他的亲妹子明艳,头发未梳,脸上带着喜悦的光,她说:“他们已经互许终身,秀儿托我来找你,想要你尽量快些——最好明儿一早就去金府下聘礼。”

    “哦。”明大鹏还未睡醒,抬手揉揉眼睛。

    “我的好哥哥,快清醒清醒,今天可是秀儿大好的日子。”明艳上前,如儿时一般亲昵地扯了扯他的头发,“别再吹嘘金银是万能的了——一件代表爱和思念的信物,当年你送给嫂子的指环,我把它交给秀儿了。他在西大门弄丢了它,便下车寻找,没想到碰上漫长的堵车,于是秀儿鼓起勇气向那姑娘表白,而她答应了——‘易求千金宝,难得有情人’哪!”

    “好啊,我很高兴秀儿能得偿所愿。”明大鹏捏着胡须呵呵笑着,“这是你嫂子留下唯一的骨血,我早说过,为了他的快乐,我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什么代价?”明艳翻了翻白眼,“在这件事情上,你的金银珠宝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至少能给个像样的聘礼呀,”明大鹏揉揉鼻子,赶在妹妹又要瞪他前抬起手来,“我今儿可是累了一天,放我去回去睡吧,明日还要早起盘点礼金,金府那种清贵门第,聘礼可得有一番讲究那。”

    故事到这里应该结束了,聪明的读者早就猜出其中的缘由。但为了故事的完整性,我们还是继续看下去吧。

    第二天的上午,明大鹏背着手,看着明艳和两位执事婆子登上马车,后面跟着足足十八抬沉甸甸的金丝楠木箱子(当然,还有一封和南海倭寇有联系的,微妙的信),一路吹着喇叭,鸣锣开道,浩浩荡荡地向金府前去。

    王管家上前,在他耳边悄声说了什么。明大鹏随着他一路来到书房,早有个满口黄牙,形容猥琐的男子在房中等着,他是西街有名的混混头子疯狗张。

    “哎,这事儿干的不错,可真有劳了。”明大鹏说着,向管家示意,“去帐房支五百现银,交给这位少侠。”

    “我自己还垫了五十两呢,”疯狗张挖挖耳朵,“预算不得不超出了点。牛车和手推车是每辆二十个钱,但是双辕车和四驾马车提高到六十个钱。多精彩的一出戏是不是?根本没有排练过,但是每辆车都准时到场,分毫不差。就算关汉卿亲自演排的大戏也比不上那!那场景,可惜老爷没亲眼看见,整整一个时辰,西大门被堵得水泄不通,连条狗都钻不过去。”

    “七百两,五百两付车马的钱,另外两百两给你的辛苦钱。你不至于也看不起金银吧。”

    “我?”疯狗张唾一口吐沫,“谁发明的‘穷’这个字眼,老子能把他打的他妈都不认识。”

    明大鹏哈哈大笑,在疯狗张走出门的时候又叫住他问道:“你在堵车现场时,有没有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拽着红线团四处牵线?”

    “没有啊,我没注意到,”疯狗张显然有些莫名其妙,“要真有这么个疯老头,也许我没到那儿,先被巡街的衙役抓走了吧。”

    “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明大鹏笑得眯缝起眼睛,“管家,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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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谢曼殊:@彦虎虎 哈哈,是的,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作家
      • 657798af9414: @谢曼殊 明大鹏写得挺有意思,挺生动。
      • 657798af9414: @首席文评_线哥 我也觉得有外国小说的味道 ,但说不上是谁的,看了你的评论茅塞顿开。
      • 398dc230ccdd:单从文章来看,当真是极好的。然而我没记错的话,剧情与欧亨利的《财神与爱神》基本一致,特别是高潮部分的约姑娘引发的连撞事件。不多说了,1分,送给楼主辛辛苦苦的欧亨利中国特色化,毕竟,人物背景啥的还是有苦劳的。
      • 39066d26ee1f:@谢曼殊 我感觉可能就是他本人。原谅我的错觉
      • 39066d26ee1f:白胡子老头指的是他本人还是月老?

      本文标题:金钱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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