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迷妹
《蒲公英醇夏----恨不相逢年少时》八月份的第一天,比尔·弗雷斯特刚一坐到汽车上就大声嚷嚷说自己就要开车到城里去,要去买一些冰激凌,再买一些别的东西,他还问有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进城去?五分钟时间不到,抛去了不快,情绪又高涨起来的道格拉斯已经离开了沉闷的人行道,行驶在被阵阵苏打水浸润的空气中了。除了苏打水的味道,空气中还飘荡着杂货店特有的香草的清新。现在他和比尔·弗雷斯特已经坐在冷饮店里雪白的椅子上了。当冷饮店的伙计说“传统酸橙香草味冰激凌…”的时候,他们要求那个小伙子再重复一遍那个名字。
”没错,就要这个!”比尔·弗雷斯特说。
“是的,先生!”道格拉斯说。
然后就是等待,他们俩无聊地转动着屁股下的旋转座椅。银质的龙头,明晃晃的镜子,挂在天花板上静止不动的吊扇,狭小窗户玻璃上的一抹绿荫,绕着线圈的扶椅。这一切也都跟着一起转动起来。当看到一张面孔,准确地说是海伦·卢米斯小姐的面孔的时候,他们停了下来。海伦卢米斯小姐已经九十五岁了。现在,她的手上握着小勺子,嘴里抿着冰激凌。
“年轻人,”她对比尔弗雷斯特说,“你真是一个有品位又有想象力的人,你的意志力也超过了十个男人之和。要不然的话,你也不敢避开菜单上一般人时常所选择的口味。直截了当,毫无含糊地选择这么罕见口味的冰激凌,酸橙香草味冰激凌。”
他庄重地向她鞠了鞠躬。
“过来到我这里来坐,你们两个都过来,”她说,“让我们说道说道这一款奇怪的冰激凌吧。似乎我们三个都喜欢这个口味。别紧张,我会买单的。”
他们笑着将自己的东西搬到她的那张桌子上,然后坐下。
“看样子你是斯波尔丁家的孩子,”她对小男孩说,“跟你爷爷的脑门儿长得一个模样。我看你,你是威廉·弗雷斯特(译者注比尔是英语人名威廉在口语中的昵称),给《纪事报》写文章,你的那个专栏挺不错。关于你的事情我知道的可不少,就不一一说了。”
“我知道你是谁,”比尔·弗雷斯特说,“你是海伦·卢米斯。他迟疑了一下,接着说:“我曾经爱过你。”他说。
”这真是开始谈话的正确方式啊。”她轻轻舀着自己的冰激凌。“这样的话,还需要下次再见面聊一聊才好。算了吧一你也不需要告诉我你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以及怎么爱上我的。这些话等下次见面再说不迟。和你们说话,我都没有胃口了该怎么办!哦,我得回家去了。既然你是个记者,明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来我家里喝下午茶吧。以前这里是个商栈,关于这个城市的历史,我可以给你讲个大概。弗雷斯特先生,到时候我们的好奇心也能有些嚼头。你让我想起了一个男士。那是七十年前的事情了,是的,七十年前的事情。”
她坐在他们的对面。他们像是在和一只灰白而僵硬的飞蛾在谈话。声音从遥远而古老的的灰白色中间传过来,包裹在陈年的花朵和干枯的蝴蝶之中。
”好了,”她站起身来,“你明天会来吗?”
“我肯定会来的。”比尔·弗雷斯特答道。
她走了。到城里去办事去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小男孩和年轻人慢慢地吃完了各自的冰激凌。
第二天的整个上午,威廉·弗雷斯特都在为写专栏整理当地报纸上的相关新闻。午饭过后,他又花了一些时间整理资料。然后去镇子外边的小河边钓了一会儿鱼。只钓到了几条小鱼。他想都没有多想,便开开心心地将钓到的鱼放回河里,至少他自己没有意识到将这些鱼儿放生是需要绞尽脑汁思考的问题。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开车来到了城里的某条街道。打着方向盘将车子开上一条环形的车道,然后停在一个长满常春藤的门口,他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在这栋不久前刚刚粉刷一新的维多利亚风格的三层楼面前,他很明显地意识到,自己的这辆汽车看上去和自己的烟斗一样------破破烂烂,陈旧不堪,早已不堪重负。远远地,他影影绰绰地看见前边花园的门打开了,听到一声耳语般招呼声,就只见卢米斯小姐站在门口。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是那么的遥远,恍若隔世。茶已沏好,杯口泛着柔和的微光,等待着他的到来。
“让女士这样等我,是我平生第一次。”他说着话,迈步走了进去。“这也是,”他坦白道,“我第一次与人约好了时间能准时赶到。”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问道,身体往柳条椅的靠背上挪了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说。
”哦。”她开始斟茶,“问你个问题。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
”我知道的不多。”
”正如人们所说,你这种态度是智慧的起点。一个人十七岁的时候,觉得自己无所不知。但是要是到了二十七岁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无所不知的话,那么这个人依然还是只有十七岁。”
”看样子这些年你学到了不少知识啊。”
“老年人就是有这样的特权,让人觉得他们无所不知。但事实上,那只是一种故作姿态,是一种伪装而已。这与人和人之间的惺惺作态和刻意伪装没什么两样。年老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相互挤眉弄眼,脸上还一团笑容,询问对方觉得自己的面具、做作以及故作镇定到底表现得怎么样。人生不就是一场戏吗?我演得不好吗?”
两个人都轻声地笑了。他身体向后躺在椅背上,好让自己嘴里的笑声能够更加自然一些。这是他最近几个月以来第一次这么随心地大笑了。笑罢,她双手捧着茶杯,眼睛盯着杯子中的茶水。“你知道吗,很幸运能这么晚才认识你。我可不想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就认识你。那个时候的我真是愚不可及啊。”
”漂亮的女孩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规矩都多得很。”
“你觉得我漂亮?”
他满是深情地点了点头。
“你怎么知道谁美谁不美?”她问,“看见恶龙吃了一只天鹅,仅凭龙嘴巴上的几根羽毛怎么能判断?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一人的身体就是这条恶龙,满是鳞片和褶皱。于是,恶龙吃掉了白天鹅。我能够感觉到她,但是已经好多年没看到她了,甚至都已经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她还依然活着,住在心里很安全。天鹅的本尊连根羽毛都没有变。你知道吗,春天或者秋天的某个清晨,早早醒来,脑子转个不停。我会穿过田野去树林中摘野草莓!或者去湖里面游泳,或者整个晚上跳舞跳个不停,直到拂晓才停止。突然间发现自己已经被这只恶龙所包围,已经被它毁掉,禁不住要大发雷霆。我就是一个被困在业已坍塌的高塔中的公主,无路可逃,只能等着她的白马王子来拯救她出去。”
“你应该去写书。”
“亲爱的孩子,我写了。对于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女人来说,还有什么值得写呢?我是个疯狂的人,三十岁的时候整天头上还挂满了亮晶晶的饰片。唯一一个让我心动、愿意付诸关心的男人也不再等我。他和别人结婚了。尽管自责,我依然告诉自己,既然没能把握住已经攥在手里最该把握的结婚对象,那也只能说是自己命该如此。于是我开始到处旅游。没过多久。我的行李箱上就像落上了一层白雪一样贴满了各地的旅游贴纸。我一个人去了巴黎,一个人去了维也纳,一个人去了伦敦。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我一个住在伊利诺伊州的格林镇这个地方。从本质上讲,我在这里也是孑然一身。哦,那样自然你就有大把的时间去思考人生,去提升自己的举手投足,去塑造自己的言谈举止。有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可以做人不要那么较真,或者降低一下身段去找个伴儿,这样的话,接下来三十年里到了周末也不至于形单影只。”
两个人默默地喝茶。
“哦,突然有点自我怜悯起来,”她笑盈盈地说,“你呢,现在。三十一岁了,怎么还没有结婚?”
“这么说吧,”他说,“像你这样举手投足、喝茶聊天的女人可遇不可求啊。”
“天哪,”她严肃地说,“你该不会期待年轻姑娘像我这样谈话吧?那得等很久才行。第一,她们太年轻了。第二,男人们在寻找女人的头脑这件事情上都是匆匆忙忙,敷衍了事。你肯定碰到过好多稍微有些脑子的女人吧,只可惜她们都将脑子隐藏得太成功了,以至于你根本就没有发现。你需要到处打探,才可能捕捉到一只不怎么起眼的昆虫。得要翻看好多牌子才可能如愿。”
他们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那我真有可能变成一个小心谨慎的老单身汉。”他说。
“别,别,可千万别这样。那样一点都不好。其实今天下午你就不该来我这里。这条大街只会通往埃及的金字塔。金字塔雄伟壮观,但是可不能与木乃伊为伴。你想去哪里?你这一辈子到底准备做什么呢?”
“我想去伊斯坦布尔、塞得港、内罗毕、布达佩斯看看,想写一本书,想抽好多好多的香烟,想从一处悬崖跳下去,然后落到一半的时候又能被一棵树接住。我还想在漆黑的夜里朝着黑咕隆咚的巷子开上几枪。我想和某个漂亮的女人相爱。”
“听上去都不错。”
“你第一个想去的地方是哪里?我能送你到那里去。只需要一句咒语就可以了。说来听听。伦敦?开罗?在开罗,你的脸会像光线一样明亮。我们去开罗吧。放轻松。给你的烟斗里再装点烟丝,身子靠着椅背。”
他将身子往后靠了靠,点燃了烟斗,脸上微微地含着笑。他轻松地听着。她就要开始讲述。“开罗……”她说。
在绚丽的珠宝、密密麻麻的街巷和拂面的埃及沙漠热风中,时间过得飞快。金黄色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浑浊的尼罗河奔腾着流向远方的三角洲。几个年轻力壮、身体敏捷的年轻人已经爬上了金字塔的塔顶。他们站在那里笑着向他打招呼,催促他沿着有阴凉的一边赶快爬上来。他奋力地往上爬着,她在他的身边,伸手帮他攀上了最后几级台阶。欢笑着,他们又返回了地面,迈着大步朝斯芬克斯狮身人面像走去。夜晚,在当地人家的一间小屋里,他们听到了榔头敲打黄铜或者是白银制品时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人在弹奏某种弦乐,那乐声又渐渐地消失在远方……
威廉·弗雷斯特睁开眼睛。海伦·卢米斯小姐结束了这一段探险,他们又回到了家中。相互看着对方,感觉彼此是那么的熟悉,状态是那么的完美。花园里,银质的茶器已经冰凉,饼干在夕阳的照射下已经变硬了。他叹了一口气,伸了伸懒腰,又叹了一口气。
“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
“我也是。”
“这么晚了。我一个小时之前就该走了。”
“你也知道我很享受这每一分钟。但是,在我这样一个年老的女人这里,你又能看到什么呢……”
他躺在椅子里,半睁着眼睛看着她。他虽然半眯着眼睛,但目光聚焦在她的身上。他歪着脑袋,就那么躺着。
”你在做什么?”她问道,语气有些不舒服。他没有作声,依然那样看着她。
“你要是做对了,”他喃喃自语道,“可以改变,可以体谅………”他自顾自地想着:你可以抹去一切,重新设置时间的要素,回到许多年前去。
突然,他开始行动。
”怎么了?”她问道。
可惜一切都过去了。他睁开眼睛想要抓住。这是一个错误。真应该回到过去,享受那样的闲适,抹去一切。他轻轻地半睁着眼睛。
“有那么一会儿,”他说,“我看到了。”
”看到了什么?”
“当然是那只天鹅。”他心里想着。他的嘴肯定是做出了口型,只是没有说出这句话而已。
她直直地坐在椅子里,双手僵硬地放在膝盖上。她看着他,看到他是那么的无助。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满含着泪水。
“抱歉,”他说,“非常抱歉。”
”别这么说。”她就那么直挺挺地坐着,没有抬手去擦眼泪,双手紧紧地攥在一起,依然放在膝盖上。“你还是走吧。当然,明天你可以再来。现在请你离开,什么也不要再说了。”
他沿着花园中的小路离开了,头都不敢回一下。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树荫下的桌子边。
接下来的四天、八天、十二天。他一再地被邀请去喝下午茶,去共进晚餐,去共进午餐。他们在午后的绿色中聊啊聊,聊艺术,聊文学,聊人生,聊社会,聊政治。他们一起吃冰激凌,一起分享乳鸽肉,一起品尝美酒。
”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讲,”她说,“大家总得要说话,不是吗?”
他不安地转过身。
“我知道。一个女人就算是已经九十五岁了,也难逃闲言碎语。”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要来看你。”
“哦,不要这样说。”她流着眼泪说道,但很快就又平复了情绪。她静静地说:“你也知道你不应该这样做。你也知道你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是吗?只要我们两个人知道就好了。”
“我不在乎。”他说。
“那么—”她再次坐下来,“让我们来玩我们的游戏吧。这次去哪里呢?巴黎?我想应该是巴黎。”
“巴黎。”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现在,”她开始了,“是一八八五年,我们从纽约港出发。这些是我们的行李,这是船票。远方是海平面。我们行驶在大海上。就快到马赛了……”
再一转眼,她站在塞纳河上的一座大桥上,看着桥下清澈的河水。突然,他出现在她的身边。再一转瞬,他在她的身边,低头看着夏天随波而逝。她滑石般白皙的手上端着一杯开胃酒,他就在她身边,沉迷在这快速的变换之中。他朝她弯着腰和她碰杯。他的脸庞出现在凡尔赛宫中的镜子中,出现在斯德哥尔摩的宴会上。他们一起数着威尼斯运河上的理发店的招牌。以前她独自一人游历过的地方,独自一人做过的事情,现在他们一起徜徉其中。
八月中旬的一个傍晚,他们相伴而坐,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你有没有意识到,”他说,“我这二十天每天都来和你见面?”
“不可能!”
”我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是的,但是那么多的年轻姑娘……”
“你有的她们都没有—善良、聪慧、机智。”
”废话。人老了自然会善良,会有一些脑子。年轻的时候残忍点、愚蠢一点才更加的迷人。”她停了停,深吸了一口气。“现在,我得推敲一下你说过的一句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下午吗?在冰激凌商店,你曾经说过你有一点爱我,你还记得吗?你故意这么冷落我,后来就再也没有提过。现在,我想让你将这件不偷快的事情讲清楚。”
他似乎有些手足无措。“真是让人尴尬。”他抗议道。
“说清楚!”
”好多年以前,我见到过你的照片。”
“我从来都不准人给我拍照。”
“那是一张很有些年头的照片,是你二十岁的照片。”
“哦,是那一张。真是个笑话。每次我参加慈善活动或者是晚会,他们都将那张照片重新冲洗一遍印在报纸上。城里的每个人都忍不住笑了,我自己也觉得很好笑。”
“这些报纸真是太残忍了。”
“不,我告诉他们,如果想要使用我的照片的话,那就用一八五三年那一年拍摄的照片。让大家以这种方式记住我吧。快把盖子放下,天哪,倒茶的时候不要拿着盖子。”
“我跟你说。”他盯着叠在一起的双手,停顿了一会儿。到现在为止他还能清晰地记得那张照片。坐在花园里,他有大把的时间来细细回味照片上的海伦·卢米斯。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年轻,为了拍照还特意摆好了姿势。照片中只有她一个人,是那么的惊艳。他想象着她那张安静中稍带羞涩,笑意盈盈的脸。那是一张春天的面庞,那是一张夏天的面庞。从她的脸上你能够感受到三叶草温暖的呼吸。石榴花在她的嘴唇上绽放,她的眼睛犹如正午的天空一般炽烈。抚摸她的脸就像是在十二月的清晨打开窗户,将手伸出窗外去感受悄悄降临的皑皑白雪。初雪已至,无声无息,积雪将整个世界装扮,感觉是那样的凛冽和清新。这所有的一切—呼吸时的温暖、杏花般的温柔…那一刻被摄影永远地定格,即便是时钟掀起的飓风也无法吹掉她的一分或一秒。那皑皑的初雪和那冷冽的清新,永远不会消逝,傲视着无数个炎炎夏日。
这就是那张照片,通过那张照片他认识了她。脑海中又一次想起那张让他刻骨铭心的照片,他继续和她说着话。“我第一次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一那是一张简单直接的照片,照片上你的发型很简单一一可是我不知道那是好多年以前拍摄的照片。照片旁边的文字介绍说海伦·卢米斯参加了当天晚上的市政厅举办的舞会。我将照片撕下来,整天带在身上。我也打算参加那个舞会。后来,到了下午,有人看见我在看你的照片,就告诉了我你的真实情况。如此漂亮的照片是很多年以前拍摄的,报纸上为什么这总是使用这张照片呢?他们告诉我说我不应该带着这张照片去市政厅的舞会上找你。”
他们在花园里又坐了很久。他看了她的脸。她的目光停留在花园尽头的围墙和爬满了粉红色玫瑰花的大树上,说不清她到底在想些什么。从她的脸上也看不出任何端倪。她的椅子轻轻地摇着,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温柔地说:“要不要再喝点茶?给你倒一点。”
于是他们依然坐着,抿着茶。过了一会儿,她伸出手拍了拍他的手臂。
“谢谢你。”
“为什么?”
“谢谢你想要到舞会上去找我,谢谢你把我的照片撕下来带在身上,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非常感谢。”
他们漫步走在花园的小路上。
“现在,”她说,“轮到我了。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七十年前曾经有一个年轻的男人让我一见倾心?哦,他其实已经去世五十多年了。他年轻的时候,真是一个英气逼人的帅小伙。喜欢骑着快马在草原上狂奔,一骑就是好几天。夏天的晚上他骑着马跑过这个镇子的每一座山。他的面容是那么的健康和狂野,总是晒太阳让他的皮肤愈发的黝黑。他的手上总是会有一些小伤口,抽起烟来就像是一根烟囱一样,走起路来快得恨不得要飞起来。他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想不干了就辞职。终于有一天他骑着马离我而去了。就是因为我比他更加的疯狂,我也不愿意稳定下来。就这样。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一天看到他活着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你活得好好的,你清理烟斗的姿势跟他的动作一模一样。你真是又笨拙又文雅,这两样在你身上结合。你的一举一动我都能猜想到。但是当你如我所想做了那些事情的时候,又不禁让我大吃一惊。复活这种说法对我来说含混不清,不足为信,但是前些天我在想,要是我在大街上冲着你喊“罗伯特,罗伯特’,威廉·弗雷斯特会不会回头呢?”
“那我可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所以生活才如此激动人心啊。”
八月即将结束。第一缕凉风缓缓地吹着,穿过镇子。一切都那么的柔和,每一棵树都第一次呈现出渐变的绯红色。群山的颜色越发朦胧,金黄色的麦浪像狮子一样在麦田里滚过。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熟悉,重复地像是书法家在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练习着,想把字母“l”、字母“w”、字母“m”写得更加漂亮一样。日复一日,那些线条像是小溪一样和谐。
八月上旬的一个傍晚,威廉·弗雷斯特走进花园里,看到海伦卢米斯正伏在桌子上在小心翼翼地写信。
她把笔和墨水推到一边。
”我在给你写信。“她说。
”噢,我来了,免得你麻烦。”
“不,这是一份很特殊的信。看一看吧。”她给他看了看那个已经封了口,压得平平整整的蓝色信封。“如果哪一天你收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死了。”
“不要这么说,好吗?”
“坐下来,你听我说。”
他坐了下来。
“亲爱的威廉,”她坐在遮阳伞下面对他说,“再过不了几天我就要死了。不。”她抬起手。“你什么也不要说。我一点也不害怕。当你活到我这个年纪,你也一样不会害怕了。我这一辈子最不喜欢的就是龙虾了,主要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在我八十岁生日那天我尝试了一番。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敢说我喜欢那东西,但是对于这种食物的味道,我已经不再陌生,也不再害怕了。死对我来说也像是一只大龙虾,我和它也能够和平相处。”她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双手。“不再说这个了。重要是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再也不能一起喝下午茶。我想一个即将步入死亡之门的女人和一个结束了夜生活的女人一样,也需要一些隐私。”
“你无法预知死亡。”他忍不住说道。
“过去五十年里,我一直盯着市政厅屋顶上的那座古老的时钟看,威廉。要是那钟有了一些毛病,我能准确定预测它在几点钟会停止转动。他们能感觉到机械在变慢,也能感觉到最近重量的变化。哦,别这样看着我一别这样。”
“我情不自禁。”他说。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对不对?这太特别了。我们每天一起聊天,就像是那个老掉牙的说法‘心心相印’。”她将那个蓝色的信封翻过来拿在手里。“虽然身体往往会拒绝这样的想法,但是我知道,真正的相爱是心灵的相爱。身体是身体,身体只想被满足,只想着夜晚的来临,它是属于夜晚的。但是心灵是什么呢?它和身体不一样,心灵是太阳的产物,威廉,它必须忍受无尽的清醒和明白。你能放弃身体的平衡吗?可怜兮兮而且自私自利的夜晚,如何对抗整个一生的阳光和智慧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里,你的思想和我的思想在一起,过去的这些下午是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的。还有好多没来得及聊,那就等下一次见面再聊吧。”
“我们似乎没有太多的时间了。”
“是的,也许还有下一次。时间很奇妙,生活比时间更奇妙。钟齿相扣,轮子旋转,人和人总不能在合适的时候相见,要么太早,要么太晚。时间刚刚好才最重要。也许上天就是要惩罚我曾经的愚蠢。不管怎么样,希望下一轮开始的时候,两个轮子能够节奏如一。你一定要找个好姑娘,你们要结婚,要幸福地生活下去。但是我请求你答应我一件事。”
“任何事情我都愿意。”
“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不要活得太老,威廉。如果一切如愿的话,我希望你活到五十岁就够了。可能要费一点周章。我这么说是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海伦卢米斯会在什么时候降生。想着都让人害怕,不是吗?要是你活得太久的话,比如说活到一九九九年。有一天当你走过中央大街突然看到我站在那里。而我只有二十一岁,一切不又要失去平衡吗?无论多么的美好,我都很怀疑我们还能像过去一样度过午后时光。你觉得呢?一杯又一杯的下午茶和一块又一块的饼干对于友谊而言是足够了。所以说二十年之后,你可以死于肺炎。我也不知道他们会让你在另一边徘徊多久。也许很快他们就会送你回来。但是我还是要做好万全准备,威廉,我真的要这样做。一切都准备好,一切都能保持平衡,你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吗?”
“你告诉我。”
”一九八五年或者一九九年的某一个下午,有一个名叫汤姆 史密斯或者约翰·格林,或者其他什么名字的年轻人将会走在城市的大街上。他会在一个杂货店的门口停下脚步,然后点了一个冷饮,准确地说,要了一个冰激凌。一个年龄相仿的姑娘正好坐在那里,听到他点的冰激凌的名字,有些事情就会发生。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事情,以及具体会怎么发生,也不太确定为什么会这样。当然,那个年轻男子也不知道。仅仅是因为这个口味的冰激凌他们两人都喜欢,他们便开始交谈。最后,他们知道了彼此的姓名,然后一起离开了杂货店。”
她看着他,满脸的笑容。
”这样该多完美啊,请原谅我吧。我这样的老人总希望能有个完美的结局。真不该离开你。好了,聊点别的事情吧。该说点什么呢?这个世界上还有哪里没去吗?你有没有去过斯德哥尔摩?”
“去过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
“格拉斯哥呢?去过了?什么时候?”
“伊利诺伊州的格林镇呢?”他说,“这里。我们都没有认认真真地游览一下自己居住的这个地方。”
她像他一样将身子向后靠了靠,然后说:“我来告诉你这个城市以前是什么样的。那个时候我才十九岁,生活在这个城市里。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那是冬天的某个晚上,她在一个池塘的冰面上轻盈地滑着冰,身影在冰面上滑过,并悄悄地和她对话。那是夏天的某个晚上,空气里脸颊上像是有火在燃烧,这火又像是烧在她的心里。萤火虫的光线在她的眼睛里闪动。那是十月的某个晚上,树叶沙沙作响。她站在那里唱着歌,手里拿着一块从厨房的钩子上掰下来的太妃糖。她在河边的青苔上奔跑着,在春天的时候去铺着花岗岩的游泳池里游泳,游在在柔和温暖的深水中。那是一年中的七月四日,焰火在空中绽放,每家每户都在放烟花。一会儿是红色的烟花,一会儿是蓝色的烟火,一会儿是白色的烟火。当最后一束白色的烟火映照在人们的脸上的是时候,她也和人群一起欢呼雀跃。
“你能看到这些吗?”海伦·卢米斯问,“我做的那些事情你能看到吗?我和他们在一起你能看到吗?”
“可以,”威廉·弗雷斯特闭着眼睛答道,“我看到你了。”
“然后,”她说,“然后…”
午后的光线逐渐黯淡下去了,在明暗交汇之中,她的声音依然没有停止。她的声音在花园里回荡,消逝在遥远的地方,任何一个从花园外边经过的人都能听见她那飞蛾一般,逐渐低沉的声音……
两天过后,威廉弗雷斯特坐在自己房间的桌子边。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道格拉斯将信拿到楼上交给了比尔。看样子,他知道信的内容是什么样。
威廉、弗雷斯特认出了那个蓝色的信封,但是却没有打开它。他只是把信装进自己的衬衣口袋。他看了一会儿小男孩,然后对他说:“走吧道格,我请客。”
他们走着来到镇上,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道格拉斯也保持着沉默,他觉得不说话很有必要。虽然秋意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真正的秋天却依然没有到来。夏天带着高温再次归来,晒得云朵不见了踪影,只留下铁青的天空。他们转身进了那家杂货店,坐在大理石的喷泉旁边。威廉·弗雷斯特拿出那封信放在自己的面前,依然没有将信打开。
他扭头往外看着黄色的阳光。阳光照在水泥地面和绿色的遮阳布上,照亮了街道对面橱窗上的那些金色的文字。他看了看墙上的日历,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又低头看了看腕表,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得那么的缓慢。表盘上的第二根指针走动得是那么那么的慢。日子像是被冻住了,太阳像是被钉在了天空上,一动也不动,根本没有西沉的迹象。头顶上,电扇扇出温暖的风,发出低沉的叹息声。几个女人从店门口经过,消失了。他的视线落在远处高高的市政大厅屋顶的大钟上。打开信,他读了起来。
他坐在转椅上慢慢地转动着身体,静静地把那封信逐字逐词地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他大声地重复着这句话。
“一份酸橙香草冰激凌,”他说,“一份酸橙香草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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