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州往事

作者: 是小皮呀 | 来源:发表于2018-02-26 21:23 被阅读380次
简州往事

1

老宋死的那个冬天,简州下了一场雨。

碧烟记得那个傍晚,她下班走在江月大桥上,暮色在身后收拢,不一会儿头顶上便是惨淡的乌云,连绵的细雨飘落,被风吹得斜斜的。

她在桥上接到电话:“是宋贵的亲属,陈碧烟小姐吗?”

“是。”她皱了皱眉,下意识握紧了手机,“什么事?”

“您父亲刚刚去世了。”那边顿了顿,“请来医院一趟吧。”

碧烟挂掉电话,在桥上吹了好久的风,直到江边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来。

日落时分飘起的雨,没有一丝温度,只有夹带着碎雪的刺骨冰凉。

她又成孤儿了。碧烟拂了拂额前被打湿的刘海,轻轻地笑了起来。

之所以说“又”,是碧烟觉得,自己一直都是孤儿。

人都说老宋那个臭模样,怎么生得出她这么好看的女儿?可不是嘛。

她是老宋买来的女儿。

老宋夫妇结婚几年也没有孩子。1990年的冬天,老宋和妻子到简州市清风镇的一个偏远的村落里,花了千把块,抱回了一个女婴,就是碧烟。

碧烟一直觉得,老宋大概是这世上活得最窝囊的人之一。

老宋的家庭其实不算太差,他父亲原是简州市清风镇的镇长,虽是农民出身,可后来在小官场也混得风生水起。

宋家有三个儿子,老宋排第二。大儿子是高中物理教师,小儿子是银行职员,只有老宋,啥也不是。

老宋没文化,在一家羊肉汤馆干了大半辈子服务员。也不怪他年轻时没好好读书,实在是智力水平不高。

关于这点碧烟觉得可能有两个原因。

老宋小时候得过脑膜炎,脑子有可能给烧坏了,因此他多年来总是保持三四年级的文化水平,他的腿也是那个时候瘸的。

不过老宋瘸得不厉害,能走路,只是走起来一拐一拐的,碧烟十岁的时候在前面跑,他就追不上了。

另一个原因,是碧烟的猜测。老宋的父母,也就是她曾经的爷爷奶奶,是近亲结婚。

人都说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多半不正常,宋家老大和老三算走运,健康成长,老宋就不行了。

但其实,老宋除了有时候有些愣愣的,也没多大问题。

碧烟的名字一听就不是老宋起的。宋老爷子懂点五行风水,说她命里缺“火”,便有了这个名字。

老宋小学没读完,就辍了学,在家种地,十多岁又随着父亲去西安打过工,还是一事无成,后来回到简州,凭着宋老爷子的关系,在江东岸的服装厂干活。

没几年,服装厂倒闭,老宋下岗了,这日子是越来越难过。最终,她母亲和老宋离婚了,那时候,碧烟才五岁。

她还记得她和母亲搬离出租屋的那个下午,老宋一个人坐在阴暗逼仄的房间里,叼着烟默默地流泪。

那是碧烟第一次见老宋哭。

她站在门框外好奇地望了他一眼,随之而来“砰”的一声,铁门重重关上,她们和他就再也不是一家人了。

老宋从没和她母亲吵过架,面对数落,他也只是一声不吭。

他就这么懦弱无能,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懂母亲当时为什么会和他走到一起。

那个时候的碧烟还叫“宋碧烟”,不是“陈碧烟”,“陈”是她继父的姓。

母亲当时在家具城里上班,认识了卖灯具的老板,没多久两人就走到了一起,当然,是在和老宋离婚以前。

那人全名陈永福,离异,家里有两个孩子。说是老板,其实也没多少钱。

小时候跟着母亲搬进陈家,她其实不大懂,仍以为一切都没有变,她叫那人陈叔。

碧烟还当自己是宋家的人。

在宋家她有几个同龄的弟弟妹妹,妹妹宋家月比她小一岁,是宋大叔的女儿。比她小两岁的妹妹宋家泠,还有后来才出生的小七岁的弟弟宋家昊是宋三叔的孩子。

她那时最喜欢和宋家泠一起玩。她们坐在三叔家的客厅,看最爱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老电视机屏幕一会儿又变成雪花,她们用手狠狠地拍好几下才能好。

夏日的午后,她们站在铺着凉席的床上,披着被单,玩过家家。她演白素贞,宋家泠演小青,天花板的风扇吹得被单哗啦啦地在空中飘。

碧烟每次都玩得不想回家,那是她童年最开心的时候。

直到小学六年级,母亲被查出胃癌。一开始他们都瞒着她,但她还是隐约知道母亲的病很重。

她每天下午放学都会去医院,一开始母亲还要高高兴兴地坐起来听她讲话,后来就只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最多朝她眨眨眼。

老宋那段时间总是守在母亲床边上,他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在发呆,偶尔自顾自地唠嗑两句。

就是那会儿,母亲告诉她,她不是他们亲生的,母亲还说,对不起她。

母亲临终前问她,要不要找亲生父母,碧烟摇摇头,说不想。

2001年,腊月二十九,母亲死了。

碧烟从此再没过过春节。

母亲的治疗费用很多是陈永福出的,老宋根本没钱。之后法院把她的监护权判给了陈永福,他说自己为她母亲治病花了那么多钱,要求她改姓陈,老宋啥也没说就同意了。

碧烟心里虽不愿意,但她明白老宋是为她好,怕她在陈家受委屈。

事实证明,她在陈家也的确过得不好,陈永福的一儿一女整天对她百般刁难,陈永福也没给她多少好脸色看。

上学时候她穿的好些衣服都是母亲留下的,陈永福基本不会给她钱买衣服,陈家的儿子女儿却又说她穿死人的衣服,晦气。

那些不堪入耳的肮脏话语,像淬了毒的利剑一样戳进她的心。但听久了,也就麻木了。

2

碧烟到医院的时候,老宋已经被白布盖上了。

羊肉汤馆的李老板告诉她,老宋傍晚的时候骑着电瓶车去送餐,回来的路上经过十字路口被货车撞了,电瓶车飞出去十几米,老宋的脸都被擦烂了,说着李老板叹了口,抹了抹眼睛。

那个路口车流量大,路灯坏了好些天了,傍晚的时候下了雨,路很滑。

但其实老宋送餐本不必走那个路口的。

交警说,他们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发现,老宋回来的路上左转到路口附近的百货商场去了一趟,出来没多久就出了车祸。

他们从他的棉服口袋里发现了一个手机,二十六块八毛的零钱,一支未拆封的口红和一支圆珠笔。

她接过那支口红,封壳上歪歪扭扭的字迹已经被抹花了——“给女儿。”

碧烟突然想起,再有三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但其实那天也不是她的生日,那只是她被“买”回来的日子罢了。

可就是那天,老宋每年都要给她庆祝。碧烟这年二十五岁了,他还是照样送她礼物。

医生撤走了所有设备,整个房间空空荡荡,只有一架手术床。老宋垂在雪白棉布外的那只手,血肉模糊。

她的泪大滴大滴落下,浸湿了白布。

他真的傻,她说过他不止一次了,他腿脚不利索,左手也有些不好使,干嘛非得干这活呢。她说自己现在已经能挣钱了。

当时的老宋挠了挠癞子头,笑得满脸褶子,说要给她攒嫁妆。

想到这,碧烟缓缓蹲下,把头埋在双腿间,手里紧紧攥着那支口红,泣不成声。

夜深雾重。

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23点过,碧烟坐在酒吧里,不停给自己灌酒。她酒量很好,不容易醉。事实上,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快一些醉。

人啊就是不能活得太明白,有时候糊涂点,傻点,也许更开心呢。

“美女,一个人喝酒啊?”

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个人,手毫无征兆地搭在了自己肩上。碧烟紧了紧眉头,眼皮也未抬:“滚。”

“说话怎么这么冲啊,是不是喝醉了?”其中一个人贴着她坐了下来,感受到一股酒汗混杂的气息,她一下子泛恶心,一恼便将酒泼了他一身。

那人恼怒,刚要动手,却被人止住了,随后几大张红色钞票洒在他身上。

一个高大身影挡在眼前,碧烟费力地抬起头,抹了抹眼睛,看清楚的一瞬间,酒顿时醒了大半。

男人一袭藏蓝色长大衣,眉眼深俊。那张脸,不知已经在脑海里复刻过多少次。

“姜墨,是你啊。”她脸上泛起桃花,勾嘴角,一双杏眼使劲眨了眨:“我该不是喝醉了吧。”

姜墨一言不发,将她揽到自己背上,走出酒吧。

姜墨,姜墨。碧烟一直叫着他的名字,很多年没叫过的两个字,喊起来还是一样的顺畅和熟悉,像水一样自然流出,简直要让她回到十七岁。

十七岁。那是好多年前了啊。

十一岁的碧烟一定很讨厌十七岁的碧烟吧。

小时候,她成绩很好,是那种考了98分也会掉眼泪的人。她也喜欢画画,没有专门学过,却能在绘画比赛中拿第一。加上外表清秀可爱,十分受老师同学欢迎。

母亲死后,她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默寡言,不爱听讲,不在乎学习。

碧烟知道自己以前不是这样的,可是没办法,她就是做不回以前的自己了。

没了母亲,陈家的日子真是太难过了。一身的老旧衣服,家长会的时候永远没有家长,同学邀请去玩也只能无理由的婉拒。

一切都让她自卑到尘埃里。

初中时美术老师看了她的画,非常欣赏,希望她能系统学习美术。

她真的很开心得到肯定,最终却只能努力微笑着告诉老师,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画画。

老宋没有能力供她学画,陈永福更不可能。她很明白什么是自己能拥有的,什么不是。

再大一点,到了高中。碧烟已经出落成标准的美人,高挑清瘦,皮肤如象牙一般白,脸上轮廓精致优美。

青春期的少年们总是喜欢围在她身边,拿她打趣也好,捉弄她也好,各种方式引起她注意。

她冷冰冰的性格在男生们看来,是清冷的美。

而总有一些女生心中,嫉妒的嫩芽在疯长,直到戳破那层道德的土壤。

她们在她的作业本上写满了“陈碧池”几个字,她的课文标题被剪刀剪掉,页与页之间被胶水粘住。

她们以为她不回应,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整她,并以此作为一大乐趣。

言论就像病毒一样可怕,能迅速而深刻地影响人心。久而久之,不被她理睬的男生们也开始讽刺她。

她干脆自暴自弃,说她不要脸,干脆就做一个坏学生好了。她经常逃课,和学校外男生们一起出去打游戏,喝酒,荒废学业。

直到姜墨出现,碧烟的人生好像有了那么一丝丝的不一样。

而那种不一样,是温暖的。

之前她是一个人坐一桌。很简单,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姜墨转学来的时候,班里只剩下她旁边的一个空位。

那天下午,姜墨穿着白色衬衣,在讲台做完自我介绍,然后朝她的方向走来的时候,对她很温柔地笑了笑。

碧烟愣了一会儿,那个少年真的是在对她笑。

少年眉眼如墨,浑身透着阳光的味道,像是一束光,直直地刺破了她内心的阴霾。

姜墨学习成绩很好,永远稳坐班级前三。他很会打篮球,钢琴弹得也非常厉害,对人总是不失礼貌。

没过多久,便有人“好心”提醒他,不要跟碧烟走得太近,说他可以想办法让老师调座位。

“你快找老师换座吧,不用勉强和我一起坐。”碧烟朝他淡淡道。

“我没有勉强,”姜墨看了她一眼,语气听起来挺真诚,“我喜欢和你一起坐。”

“我是不是很糟糕?”碧烟扯了扯嘴角,手攥着自己花裙子的边角,不敢直视他,“我很土,挺丢人吧?”

碧烟穿的裙子,是她母亲那个年代的,西瓜红的底布印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小花,款式很老很俗,布料有些发白。

班上同学的衣服鞋子书包大多是耐克,阿迪之类的,每次一看到自己这一身衣服,就像是在宣示着她有多穷酸,多可笑。

“我觉得很好看。”过了一会儿,姜墨转过头,扫了她一遍,缓缓说道。

“你不用安慰我。”碧烟愣了愣,摇头笑笑。

“陈碧烟,真的很漂亮。像……”他看着她的眼睛,思考了一下,“以前的香港女星,有些王祖贤感觉。”

碧烟很多年没有脸红了。

她撩了撩耳发,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谢谢,以后只叫我碧烟就好。”

这话一出口,仿佛就带上了一层暧昧,将他们的距离又拉近了些。

其实碧烟的本意,是不愿意听到别人叫名字前的那个“陈”字。

3

那会儿的简州有过一段儿不太平的日子。

滨江北路附近出了个大案。说是有高中女生晚上从那经过,被拖上了附近的面包车。第二天,在江月大桥下的河滩发现了女学生的尸体。

简州地界小,这档子事一时闹得人心惶惶。滨江北路是碧烟每天下了晚自习回陈家的必经之路。

她每晚十点出校门,没有同伴,一个人走回家,要说不害怕,肯定是假的。

有天晚上,下了雨,她刚走出校门,就碰见了推着自行车的姜墨。

“碧烟。”姜墨穿过人群,朝她走来,“你一个人吗?”

她点点头。

“一起啊。”他对她笑了笑,脱口而出。

她以前好像从来没在路上碰见过姜墨。也许是因为她走路,他骑车,以至于她不知道他们有一段同路。

那晚的雨虽然不是暴雨,已足够淋湿人了。路太滑,所以他才下车推着走。

碧烟在他头上静静地撑起一把格子伞,手肘抬得老高,任凭雨打湿她左边的衣袖。

他们并肩走过滨江北路,她好像觉得也不是那么恐怖。走了那么多次她才觉得,其实,夜晚的江边,还挺美的。

到了分岔路口,姜墨说要送她回家。

她本来想说“不用了”,因为陈家所在那条巷子,破破烂烂,楼道杂乱漆黑,她怕他看到了心里别扭,毕竟姜墨的家境那么好,哪能来过这种地方呢。而且也因为她那可笑的自尊。

大概是因为心里的恐惧,她还是没拒绝。

“喂,碧烟。”到了巷子口,姜墨在她身后叫住她,“以后我送你吧。”

“太麻烦了。”她皱了皱眉。

“我骑车,比你走路快。”他随口回答,然后飞快地蹬上车消失在巷口。

从那之后,姜墨每天载着她到巷子口,然后再自己回家。那案子破了,他也还送她,这似乎已经成理所当然的事了。

“碧烟,快点。”他每晚站在教室门框上,等着磨磨蹭蹭收拾东西的她,虽然是在催促,但是没有一点不耐烦。

她经常不吃早饭,他就每天“顺便”给她带各种零食小吃。她成绩不好,他就耐心地帮她讲题。很简单的题她都不会做,时常急得面红耳赤。

在姜墨面前,她总是觉得有些丢人的。别人怎么说,她倒还不大在意,就怕传到他耳朵里。

他和她走得越来越近,班上渐渐有传言他喜欢她。那群人又开始讥讽她,说她陈碧烟这种烂学生,又土又穷,连名字也那么俗气,姜墨脑子傻了才可能喜欢她。

他在人们心中美好得一尘不染,她就像污泥弄脏了白丝绸。

她心里总归是难受的。

后来有一回,老宋不知怎么来接她放学。

老宋裹着破棉衣站在角落,咧着嘴大着嗓门叫她名字,伸出胡萝卜一样粗糙红肿的手朝她招手。她心里顿时冒起一股无名火。

其实,她有一瞬间觉得老宋很丢人,也让她在姜墨面前很丢脸。

不过正好,姜墨不用送她了,不用被自己连累,成为别人的笑柄。

“你先走吧,我亲戚来接我了。”她扯了扯书包带子,避开他眼神,催促他。

“那……你到家给我打个电话?”姜墨说。

“我…没手机。”很久,她才小声地回答。她是不可能用陈永福家座机给他打电话的。

没有手机,是不是也很可笑?姜墨这么优秀的人和她做朋友,实在太憋屈了。

回家路上,老宋在一旁喋喋不休,问她学校里老师同学对她好不好,学习怎么样之类的。

好不好?碧烟心里冷笑,眼神里有说不出的嫌弃。

她觉得突然挺讨厌老宋的。

他这么没能耐,不像别人的父母能给他们孩子那么好的条件,所以她才一直被人嘲笑。

如果不是因为他窝囊,母亲怎么会和他离婚?她又怎么会沦落到寄人篱下的地步?

她讨厌看他总是一幅愣愣的样子,浑身都是羊膻味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她有他这么一个父亲,怎么能抬得起头?

凭什么她就是这种命?太不公平。

“你以后别来接我了。”她淡淡地说。

“为啥?”老宋忙问。

我觉得很丢脸。碧烟忍住了这句话,摇摇头。

“对了,闺女,给你的。”老宋倒是没在意,想起了什么,从塑料口袋里拿出一双靴子,笑呵呵地递给她,“生日礼物。”

还有几天,是碧烟的“生日”了。

那雪地靴皱巴巴的桃红色布面,塑料鞋底,看起来滑稽可笑。

“不要!”她一下子推翻了鞋,气冲冲地跑了。

老宋在后面追,却始终追不上。

4

圣诞节的时候,简州落了第一场雪。

滨江路边上,挂了彩灯,立起了许多食铺,十分热闹。夜空中绽放起盛大的烟花,美得让人惊叹。

碧烟和姜墨在江岸边的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

他让她少喝点,她说自己千杯不醉。她一直看着他,冲他笑,笑着笑着就笑出了泪。不知是不是因为烤串太辣了。

姜墨送了她圣诞礼物,一个最新款的翻盖手机。

“为什么送我这个?”她问。

“因为想你。”姜墨脱口而出,凝视她道,“碧烟,我可能……是喜欢上你了。”

她怔住了。

姜墨……喜欢她,原来是真的。

“我想你又找不到你,感觉会很难受……别去理会那些流言,心情不好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好吗?”他握住她的手。

碧烟感觉眼眶里温热的液体一下子涌上来。

“要多笑,你笑起来好看。”姜墨抬手拭去了她眼角的泪。

“姜墨,你为什么要这么好……”她看着他眼睛,细碎的金色光影在眼底跳动。

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好,就像夜空上的烟火一样,那么美好,可终究转瞬即逝。

她很明白,她能拥有他的时刻,也只是一瞬罢了。

5

碧烟到头来只用那个手机打过一次电话。

那天晚上她下了自习回陈家,陈永福的儿子女儿都不在。她洗了澡坐在客厅的沙发吹头发。

陈永福从外边回来了,带了一身酒气。

她冷冰冰地客套了一句“陈叔”。没想到,陈永福对她破口大骂,一下子冲过去把她压在沙发上,用手狠狠地扯她的睡裙,抓她背上的肩带。

她像是要扯破喉咙似的不停尖叫,双腿挣扎着,扬起手中的吹风机,使尽全身力气不停砸他的头。

陈永福疼得翻到了地上,她赶紧跑回房间,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全身不停抽搐发抖。

陈永福醉卧在地上,口中还还喃喃骂她,说她是婊子,有本事就永远不出来,一出来她就死定了。

碧烟蹲在床边上,用枕头捂住嘴,闷声哭泣。

过了一会儿,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疯了一样掏出手机:“喂……姜墨……”

“求你过来……救救我……”她的声音已经嘶哑,还是有掩饰不了的恐惧。

姜墨来的时候,碧烟正坐在窗台上。

他以为她要做什么傻事,差点大喊。

“别出声,接住我。”她对他做了“噤声”的手势,从房间里扔下一床被子,一个包。

幸好姜墨最终接住了从二楼跳下来的碧烟。她倒在棉被上,棉被盖在他身上,他倒在地上。

一路上,她只是不停地默默流泪,什么也不说,他也什么都没问。

他把她带回了自己家,将她安置在客房。

碧烟知道姜墨家境优越,但是也想不到是那么的好。私人小区,两层的独栋别墅,和她以前在电视里看到过的那种一样。

客厅里吊着水晶灯,摆着姜墨的三角钢琴,一切都让她显得格格不入。

她最忘不了的还是坐在沙发上的姜墨母亲看她的表情。

她没有办法形容那种眼神,让她顿生冰凉。很多年后她才参悟了一些,那里面有些厌恶,怜悯和嘲讽。

第二天清晨五点,碧烟轻轻走到姜墨的房间对着熟睡中的他偷偷亲了一口,便离开了姜家。

她到李记羊肉汤馆的时候,还是上午,馆子里不太忙。老宋正在熬汤底,见她来了,两手在围裙上摩挲了几下,笑呵呵地朝她走来。

“咋不去上学啊?”他突然想起什么,问她。

碧烟摇摇头,说:“我不想读书了,不想呆在陈家。”

他忙问是不是陈永福欺负你了?她回答说没有。她说想出去打工。

老宋先是一愣,皱着的眉又舒展了:“不读就不读,咱闺女这么优秀,到哪都是一样的。”

在老宋心里,她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优秀。

碧烟鼻头骤然一酸,眼泪忍不住滚落:“对不起。”

老宋伸出油腻的手掌帮她抹去了泪。

碧烟再也没有去上过学。

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6

夜色深重。

江岸边的风将碧烟吹得愈发清醒,她叹了一口气,缓缓道:“你怎么回来了。”

“我公司有项目在简州。”姜墨说。

她点了点头。挺好的,他没有提当年的事。

姜墨没靠家里,自己在省城白手起家建了公司,她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上面描述他为,新一代优秀企业家。

空气里一下子又安静起来。她倚在栏杆上,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一串串烟圈被风吹散。

简州的夜色真美,霓虹灯的光倒映在滚滚而逝的江面上,像萤火虫一样跳动,她忽然明白了“浮光跃金”是什么样的。

萤火虫当然好看,只是都是些易逝的东西。

回到住所,碧烟打了个电话。

“喂,刘总。”她咬了咬嘴唇,“我想请一个星期的假……家里有点事……”

“没问题的。”那边很轻松答应了她。

“谢谢刘总。”

“对了,碧烟,上次跟你说的那个事……”刘总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

“我……可能还要考虑一下。”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

碧烟是个化妆师,挂靠在刘全的公司,工作上的合作多了,就渐渐熟了起来。

刘全说的事情,其实就是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两个人开春时,一起去希腊旅游。

刘全的意思,碧烟是听得懂的。

一开始提这个事时,她都惊讶自己竟没有立马拒绝。公司上下都知道,刘全是有家室的。

她自嘲地笑了笑。刘全有钱啊,她辛辛苦苦这么些年不就是为了钱吗?她太喜欢钱了,喜欢得不得了。

如果有钱,十七岁的她也不会活得那么卑微。

从学校辍学后,她独自去外地打工,端过盘子,酒吧里唱过歌,做过医院里的保洁。稍微好一点的工作都要大学毕业的,更别提她连高中毕业证都没有。

碧烟是有那么一些后悔的。

姜墨主动说要帮她一起处理老宋的后事,他陪她去殡仪馆给老宋火化。

老宋跟她说过,以后要是死了,他想火葬。他说装进棺材埋进土里,不得被虫子吃啊,想想都瘆人,火化了干净些。

碧烟是专门给剧组化妆的。火化那天,她亲自给老宋化了个妆。

她还是头一回给老宋化妆,也是头一回给死人化妆。

把他全身上下给弄得整齐利落,碧烟就看着他被慢慢推进了那个巨大温暖的抽屉里。

碧烟拿着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赔的钱在孝子山给老宋买了块顶好的墓。他活着的时候,总是租房,现在终于住得宽敞点。

老宋的葬礼是比较冷清的,不过宋家的几个叔叔和兄弟姐妹还是来了。

自从母亲死后,她就渐渐与宋家断了联系。这样算起来竟也是有十多年没见了。

其实宋家人待她一直不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的压岁钱都叫老宋交到她手里,一直发到她大学毕业。

宋家泠手里抱了束花朝她看过来,眼神里有怜悯和惋惜。她也朝她点了点头,便不再说什么了。

童年时候再熟悉的朋友亲人,太久了不联系,也就自然而然陌生了。

碧烟虽然是个化妆师,自己大多数时候却是素面朝天,略显憔悴。葬礼那天她特意化了个装,涂上了老宋买给她的玫瑰色的口红。

ysl的限量版口红。老宋真傻,一个月工资才那么点儿,还买这么贵的东西。

碧烟穿着素服,嘴唇红得像烈火,倒是有些许妩媚。礼堂周围有些不认识的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她倒也不在意。

姜墨在简州的那段日子,经常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吃饭。她也答应了,每次在一起他不提当初,倒是只跟她聊他公司的事。

碧烟其实听不懂,大抵她是感觉有一些自卑的。

人与人的差距真的是会不断地拉大,以前还坐在同一间教室,做着同样的习题,怎么转眼就成了现在这样了呢。

碧烟记得高中有一次地理课讲极圈,她指着地图上的南极北极,认真地问他:“北极熊要是喜欢上企鹅,该怎么办?”

他笑着回答:“怎么可能,它们几乎是两个世界的。”

是啊,她早该明白,北极熊就算喜欢企鹅,也不可能在它身边,它就算想默默陪伴企鹅,也是奢侈的事情。

有一晚,她和他都喝了酒,三杯“格兰菲迪”下肚,她也有些恍惚了。

姜墨把她带回自己的住所,拦腰抱着她到了客房,刚一放下,她便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喃喃道:“别走……”

耳边是她温热的气息,她的身体此刻距离他那么近,滚烫得似乎要将他灼伤。

他霎时觉得一股血气从小腹升上来。

她眯着双眼,将他脸揽过来,轻轻地吻着他的唇。

她的唇香软,有些潮湿。他一开始有些错愕,此刻渐渐感觉全身酥麻,有一股无名之火在窜动。

终于,他和她还是衣衫尽褪。

明知这是一场意外。

缠绵一夜后,第二天清早,碧烟醒来便想起床,穿衣走人,谁料姜墨从背后伸出手臂死死圈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掌在她脊背上来回摩挲。

他力气太大,她挣不开。

“这花真漂亮。”

他的手停在她左背的刺青上。那是一朵曼珠沙华,她纹来遮伤疤的。

左肩的伤疤是当年陈永福抓的。伤好了,疤却一直留在那里,每每想到她就觉得头皮发麻,无比恶心。

也是从那时起,每当听到别人叫她时,在她名字前加个“陈”字,她就会反胃。

“姜墨。”她深吸了一口气,“让我起来,我要走了。”

好一会儿,他松了手。她穿好衣服,站在阳台上抽了一支烟,准备离开。

她淡淡道:“昨晚那事,就当没发生过吧。”

“是你主动的。”他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蹭着她头发。

他把头埋在她肩上:“我们在一起吧。碧烟,这句话,想跟你说很久了。”

她笑了,跟他说那只是个意外。

“给我个解释。说说你当年为什么消失,现在又为什么要离开?”他有些恼怒,沉着声问。

“因为我不喜欢你,我为什么要跟你解释?”她语气不容置疑。

她扬起手机,把她和刘全的聊天记录翻给他看:“看到了吗,我很快就要和他在一起了,他很有钱。”

“但我可以给你更多钱。”他抿紧双唇。

碧烟沉默了许久,最后才找到话来反驳:“你是有钱,但我说了,我不喜欢你。”

姜墨不再与她争论。临走时,他说要给她弹一首曲子,相识这么多年,她还没见过他弹琴。

他弹的是舒伯特的《小夜曲》,手指行云流水地在黑白键之间切换,侧脸隐在落地窗前的逆光里。

有一瞬间她恍惚了又回到了十七岁。

其实她听过他弹琴的。

高三毕业晚会上,她特意偷偷地跑回了学校,站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看他弹琴。

姜墨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和一个女孩四手联弹《蓝色多瑙河》。

琴曲结束,全场掌声雷动。她看见他站在聚光灯下,从容地向台下鞠躬,眼底满是自信与阳光。

真好。他就该是这样。

后来有一回她在书上看到一首诗,是扎西拉姆·多多的《少年,少年》。

少年

少年你仍青涩如初吗

在我已经很斑驳的时候

少年你依旧纯然不动吗?

在我漂泊了很久之后

少年你还相信美好吗?

当我游走在这世道的窄口

……

碧烟的泪一下子滚落,打湿了纸张。

她把这首诗剪下保存起来。致姜墨,也致十七岁的自己。

从姜墨的家出来,她一个人坐公交到了李记羊肉汤馆,一个人点了一锅羊肉汤。

以前和老宋一起吃的时候,怎么也吃不够,现在,却怎么也吃不完。

吃完出来,她跑到路边买了一袋梅子,边走边嚼。冬天的天黑得很早,路上行人很少,偶尔路过的人,都是结伴而行。

风很大,她在江边漫无目的地走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情绪涌上心头,孤独感随之蔓延而来。

简州的夜景最好看了。霓虹灯妆点江岸,月夜如昼。只要白天不到来,夜晚永远可以狂欢,肆无忌惮地释放感情。

可惜,白昼总是会来啊。

她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刘总。我考虑好了。”她顿了顿,任凭风吹乱头发,一字一句说到,“我不想去。”

7

碧烟二十八岁那年的冬天,姜墨结婚了。

他给她打电话,邀请她来参加他的婚礼。

“恭喜你。”她沉默了良久,最后尽量用很开心的语气对他说,“百年好合。”

她的声音听起来沙哑又别扭,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抱歉,碧烟。”他突然说。

“姜墨,我又不爱你。”她悄悄地捂住嘴,终于缓缓蹲下,泪流满面,“我真的不爱你……”

碧烟没有去他的婚礼。

前几年,她从刘全的公司辞了职,自己出去单干,攒了些钱。她自学了绘画和服装设计,这两年间,试着设计了第一套服装,是一套婚礼服。

哪个少女不怀春。

她也曾幻想过和心爱的人走进婚姻殿堂的模样。这套礼服,西服是黑色天鹅绒缎面,婚纱是一字肩,袖子上滚着蕾丝花边。是她想象中,最喜欢的样式。

她把两件礼服装进深蓝色丝绒盒子,托人带给了姜墨。

她终于失去他了。

老宋死后没多久,碧烟到派出所去将自己名字改回了“宋碧烟”。

这几年,她已经自读了成教,自学了一段时间的法语,申请好了法国的一所公立美院。

临走前的一个下午,她去看了老宋。她给他带了一坛自己泡的青梅酒。

老宋的墓,怪冷清的。除了她大概也没什么人祭拜了。

宋贵。什么破名字。他一生哪有一天大富大贵,有的只是惨惨淡淡。

母亲死了,她就再没喊过他“爸”,这么多年了。

“爸,我走了。”她终于开口。

尾声

碧烟奔向机场的那个傍晚,简州又是细雨连绵。

当飞机穿过云层,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万里晴空,金光透过云层照过来,分外耀眼。

简州,这片故土离她越来越远。好在,她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二十八岁,过自己想过的人生,应该还来得及吧?

她现在挺好的。

不再像十七岁时那么自卑,敏感,不用强迫自己穿老旧俗气的衣服,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

想到这,她笑了,心里竟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岁月是一条河,一刻也不止地向前奔流。

没有什么永垂不朽。

终有一天,每个人都会在这条长河里,渐渐忘却,那些所有快乐和悲伤。

她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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