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被害的事件,一直牵动着大家的人心。今天,江哥妈妈在池袋发动签名,希望判处陈世峰死刑,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
不过大家更关心并且一直处在舆论漩涡的,则是江歌的好友刘鑫,江歌为了保护她,走出家门与凶手陈世峰谈判,结果被陈世峰杀害,而在这个过程中,刘鑫却一直紧闭家门。
事后的刘鑫竭尽一切努力撇清自己和案件的关系,她的父母更是拉黑了江歌妈妈。万般无奈下的江歌妈妈把事情公布在网上,两百多天后终于接到了刘鑫父母的电话,不过这个电话里没有任何安慰和愧疚,更多是威胁和指责。
其实,心理专业的人的包容度都是很高的,正因为我们选择面对人性深处的善与恶,所以我们能对人有更多的理解。
我可以理解,刘鑫在江歌大声斥责凶手时,自己躲在门后不敢出来,可能是因为遭受了陈世峰的威胁,内心极度恐惧选择逃避。
我也可以理解,刘鑫在听闻江歌的惨叫后,拒绝出门救助,或者打开门让江歌躲避凶手。这可能是因为危机情况下,人出现剧烈的情绪反应,认知功能停摆以致于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就是俗称的“吓懵了”。
我甚至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不报警或者呼救,这可能是因为她明白自己无力阻止一切,还会激怒凶手导致自己成为第二个受害者。
人心是脆弱的,惊怖之下选择保护自己,这是可以原谅的。
但她在案件发生后选择撇清自己,回避与死者父母见面,拒绝成为证人指控凶手,还有其父母毫无悔意的电话,则让我无比的愤怒。
看得出,对于刘鑫而言,江歌为她献出的生命,只是一碗馄饨而已。她痛恨这件事给她带来了负面评价,她迫不及待地想忘掉这件事,继续她美好而自由的生活。
她指责江歌妈妈公布了她的信息,她的父母请了律师要告江歌妈妈侵犯隐私权。
然而,这从道理上站不住脚,任何公民都有协助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刘鑫作为事发当时的关键证人,又和凶手存在过情侣关系,能指证凶手的作案动机,她的避而不见,其实是违法的。
这段时间我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我希望刘鑫能在今年12月11日再次开庭时,为江歌作证,指控凶手的残忍行为,帮助司法机关将凶手绳之以法。
我更希望刘鑫能为自己的逃避行为,向江歌妈妈道歉。我甚至建议网友先停止网络暴力,让这一切回到正轨。
昨天刘鑫首次面对解释的新闻上了热搜,我特意点开视频。
然而这个视频,只让我感到了透心凉,我突然觉得我错了。网友们施加的压力,似乎还不怎么足够能让一个人,改变她错误的想法。
当然,这次的道歉视频只激怒了更多网友,让一些曾经对这件事持有中立看法的人失望,让人不禁对人性再一次地发笑。
2、
过激的话我不想说,我只想在这里科普一下,什么样的道歉能获得受害者和大众的原谅?
有种失败的道歉叫“伪道歉”,它不仅会让受损的关系无法恢复。还会对被冒犯者造成更深的伤害。
美国学者艾伦.艾扎尔在《道歉的力量》一书中,列举这种伤害别人的“伪道歉”,它有如下的表现。
(1)含糊不清或不完全的认错
道歉很多时间不被对方接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犯错的人用一种含糊或者不完全的方式陈述自己的过错。
undefined_腾讯视频
在视频中,江歌妈妈问刘鑫:江歌的死到底和你有没有关系?
刘鑫回答:我和三叔(江歌)关系好,是因为........
我们看到江歌妈妈在会面一开始时,是竭尽全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的,还说了“很高兴见到你,刘鑫”。
说明江妈妈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如果刘鑫不是一开始就把这个问题搞砸了,也许她真的能得到江妈妈和网友的原谅,得到她梦寐以求的,网友不要再拿这个事打扰她。
这个问题只要回答“有关系”就行。
艾伦.艾扎尔认为这样的道歉会极大激怒被冒犯者,这种多余的解释似乎表明自己根本没做错什么,也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这种道歉只会极大地恶化情绪。
(2)“实用主义”的道歉
有两种动机的道歉是错误的,它不仅令人厌恶,还会引来更剧烈的批评。
一种叫“为了缓解内在情绪困扰而道歉”,一种叫“请别瓦解我的社会支持”。
曾经我在文章中写到过,我和猴子两人在小学时,为了在六一捏玩具大赛中获得成绩,悄悄地偷了班主任藏起来的橡皮泥。最终不仅害得六一比赛泡汤,还害得自己买了橡皮泥的小光被老师当成小偷,还被打了一巴掌。
猴子主动找老师认错了,当我也想走进教室时,猴子拦住我说。
“渔,你敢进去我一辈子看不起你,我受不了内心的自责才去找老师自首。你不是成绩好吗?有种你还大家一个快乐的六一,有种你去抚平小光内心的痛苦,难道你也要像我一样道歉了就没事了吗?”
这话从一个三年级学生的嘴里说出,我第一次知道,有时候道歉就是一种逃避。今天在书上看到了它的定义,这叫“为了缓解内在情绪困扰而道歉”。
刘鑫对江歌的死并没有太多的内疚,她主要是流露了第二点“请别瓦解我的社会支持”。
在这种情况中,人们为了回应外在环境而道歉,更准确地说,他们是通过道歉来避免遭到抛弃、污名化、名声受损、或是任何形式的惩罚。
undefined_腾讯视频
刘鑫在道歉中有这么一段:“我今天是让阿姨来出气的,所以我今天很诚恳地来了,您说什么我也就不(反驳)了,我希望能和您统一战线,你接受我好不好?”
这样的道歉,流露了自己明显的策略(让你出气的),表达了自己目的(不希望被网友谩骂,希望和您统一战线),还隐藏了自己的委屈(也就不反驳了),这种形式的道歉被称之为“实用主义”的道歉。
艾伦.艾扎尔认为,这样道歉得不到大众的认可,因为这种道歉和那些感情洋溢的道歉相比,是不够真切或者比较没用的,人们更喜欢有内涵的道歉。
不过作者也认为,这样的道歉也有一定意义,尤其是在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共处上,至少这样的道歉能让道歉者感到压力,避免他们重蹈覆辙,这是很多为避免战争的人努力为之奋斗的成果。
确实,目前日本对于“慰安妇”的问题,连“实用主义”的道歉都没,只能说明对于他们而言,外界的压力不够大。
(3)道歉中的“一票否决”
这是一种极为恶心的道歉形式,它的具体表现是。
“确实这件事上我做错了,但是你也不能那样对我啊。你不应该生气,你应该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虽然我知道你这么说了我也懒得理你。反正你后面对我的态度不好,所以我做的一点错都没有!”
最恶心的还有。
“知道吗?正是因为你这种态度,所以我干那些伤害你的事理所应当,你信不信,你再这样,我收回一切形式的道歉,还会让你更加痛苦。”
我查阅了许多人际交往,尤其是讲道歉的书,都没有提到这种形式的道歉,于是我把它命名为“一票否决”式道歉。
不能否认,这种“一票否决”式道歉在我们社会上大量存在,劈腿的渣男、出轨的渣女、背信弃义的朋友、本该为此负责的领导、以及本次道歉的主角刘鑫都在大量使用这种语气。
我很想问这些人,谁给你们的权力要求受害者,谦卑地接受你们的“道歉”,快速地给出原谅,尽一切可能避免你们的损失,尽量低调地避免打扰到你们。
如果道歉的一方盛气凌人,那他到底是为了修复我们的关系,还是为了碾压一个你们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弱者。
我们充满痛苦的诉求,在你们耳中难道只是苍蝇的嗡嗡叫,你一挥手我们就得躲得远远的。
我希望这样的人,你们能学会面对错误,不然终有一天,你死不改错的骄傲会把你拖进地狱的深渊。
(4)道歉中不要说出一些有悖目前事实的话
这点很重要,希望刘鑫能明白。哪怕对方真的误解,也要由第三方来解释。
3、
如果你真的做错的某些事,你就要避免上述误区,做一个真正懂得道歉艺术的,很多时候道歉真的有力量的。
想要化解冲突,除了争论谁更有权势、谁更好之外,还有一种别具意义的方式,就是道歉,这也是一个人情商和智慧的体现。
亦舒说过:道歉让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一句“对不起”就是她的一切啊,哪怕这句话多么的空洞,多么的漫不经心。
让我们都对这个世界温柔一点吧!
网友评论
第二件是历史老师用钢筋狠狠抽打十一岁女孩,并且将她从教学楼四楼丢下。
只能说人类道德的落后是社会道德的落后,而加害者意识不到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罪,自圆其说地为自己辩解,总是让受害者一次次蒙受伤害。这世上比这杀人放火更可怕的已经不是一颗颗冷漠的心肠了。
道德不应该左右审判
事件的真相如何,先撇开,单从事后刘的所作所为就让人寒心。其实我很讨厌“对不起”这三个字,这不是万金油,也并非所有错事都能用这三个解决。还有哭也并非万能的,毫无诚意哭诉外加对不起更让人厌恶!
事情过了那么多年
大家还讳莫如深
这样的事情
你说能怎么样
所谓的承认错误
从来不是嘴上的一句话
假如 我是个杀人犯
后来从心底承认了错误
必然会觉得 愧对人家
自该负荆请罪 任人处置 死不为过
而并不是说什么 逝者已逝 活着为大 请原谅他
但凡能说出这句话的人 都是有点问题的
自古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我原谅你 是情
不原谅你 是该
有何对错
对于真心悔过之人
必然态度诚恳 人人处置 而无怨无悔
但凡用情理 胁迫人 妄图使人不计较的
我是不知他是何居心
只愿他日 这样的事情 可以发生在他身上
卑鄙的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刘鑫一家彻底诠释了何谓卑鄙者的行为
正义可能会迟来,但它永远不会缺席
最早在电视剧上看到的,一直没明白这样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感觉既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别人,但是又触及到了对自己和对方观点的看法和思考,挺怪的一种立场。
今天又有了新认识
与刘鑫有关系 与她自身也有关系 只是真正导致她死亡的到底是刘鑫呢 还是江歌自己呢 还是杀人犯呢 杀人犯为什么如此冲动呢 ?中国大家庭?中国文化?中国文化谁建造呢?由大部分差不多的中国人建造的
或许更遥远点 人不完美
事情已经发生 再怎么批判评论表面的东西 也没什么用吧
我们所看到的刘鑫没人性的确可怕 但人与人之间发生口角 有各种矛盾误会 以及集体对个人的谩骂 诅咒 责备 这些事不更可怕吗 难道这些事也有人性?
刘鑫太让人失望了
以后交朋友也得看清楚
说多了都是些废话
1.见义勿为行为
间接造成
被害人江某的死亡
死者家属
在法律上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其与犯罪嫌疑人之间
为情侣关系
其与死者之间
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冲突
情杀仇杀或者财杀
亦或借刀杀人
具有客观杀人动机
可能性方面
则需
警方的证据支持
3.从案发之后的种种迹象
表明
其言论行为已严重违背
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
表明
该反常的系列行为的背后
意图在刻意隐藏或者掩盖某种事实
请用法律
来解析具体的事件
逻辑越辨越明
而若进行道德绑架
无异混淆视听
我胡诌的
别信
执直之智
语记
不做讨论
仅供思考
愿死者安息
感觉这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才敢道歉
但你必须内心更强大
才会原谅
总之江歌真是太无辜了。
有种人的确是出尔反尔的。
但如果换成是自己亲兄弟,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