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货篇第十七」14
【原文】
子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
【译文】
孔子说:“路上听来便在路上传说,此为有德者所不取。”
【注释】
“道”,有两说,一说即道路之道,一说乃道德之道。但“道听”实可含“道德之道”,故从前说。
“弃”,抛弃、扔掉、不取。
【评析】
路上听来的内容,无非就是三类。第一类是人应当学习的道理和知识,第二类是各种事件或人物的资讯,第三类是除前两类之外的没有任何学习参考价值的其它传闻。
第一类内容乃人所当学。对于这部分内容,应当按照《中庸》所言“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次第,仔细钻研、详加思辨,要“温故而知新”,并“学而时习之”,在实践中加以印证运用。及至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再将所学转授他人或与人分享,方不致自误误人,也方合儒家“敬事”之道,并堪称“有德”之人。故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
第二类内容有助于增加对世事和人物的了解,能够增广见闻,增加为人处世的经验。但因这部分信息乃是传闻,所以必须明察之后方可采信。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参见《善读「论语」15.28》)。对于众口一辞的言论,君子尚且“必察之”,何况是片言只语的传言?“道听”而不察即“途说”于他人,乃不智、不信、不诚、不敬之举,有德者岂能为之?故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
第三类内容既无益于增长德才,又无助于增广见闻,徒为茶余饭后的谈笑之资,甚至是于德行有损的“非礼”之“听”。对于这类听之无益、言之有害的内容,有德者更加不屑于转述。故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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