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些天都把时间花在写《杀妻》这部小说上了。三个月前,当我看到这个典故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值得一写。起初我只想把它像史实一样叙述一下,顺便加一些文学的东西,弄得有趣一点儿,后来在写到第三节时,突然灵机一动,何不写成一个梦中梦呢?于是就越写越多,起初是想写成一万多字,后来写了后就刹不住了,洋洋洒洒写了四万字,昨天终于写完。
坦白地讲,我写这部小说是用了心的,而且非常用心,为了设计其间的情节,每天在家里是做饭的时候想着,上厕所的时候想着,茫茫然若有所失,真的像丢了魂一样。为了把文章写得好看一点,在设计情节时尽量避免落入俗套,又要尽量留些悬念,让读者有读下去的欲望,确实没那么容易。
好看,应该是一篇文章该有的标准,这不是我说的,而是王小波说的,他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好看了再说,其他的就管他妈的。不得不说,这句话听了,真他妈的来劲。文章如果写出来不好看,再深刻有啥用?没人愿意看你的啊!那种通篇讲道理的,而且讲出来的都是别人都懂的大道理的文章,我觉得就不甚可观。
《杀妻》这篇文章在写到第三节的时候,坦白讲,我把自己给征服了,也真正懂得了“敝帚自珍”是个啥意思。那两天,我确实有点飘,老幻想着有个大导演看上了我写的这篇小说,把它改成电影啥的。我在做饭时还跟我老婆讨论要多少版权费合适,据说《琅琊榜》的作者只收了一百万的稿费,我想,再怎么说咱也不能超过它,就来个五十万吧!后来又一合计,不行,倘若票房大卖,只收了五十万岂不是可惜?我老婆倒也兴致勃勃,跟着我在哪里瞎合计,没办法,套用一句流行语,“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所以我骨子里其实还是有一股想获得别人承认的心思,说“敝帚自珍”也好,说“孤芳自赏”也罢,其实都是骗人的话,自己写出来,当然想多一些读者,但是又不想太多,太多了又感觉没意思,写文章到底是为了谁?这其实真是一个大道理,倘若是为了自己就应该私密起来,别让别人看到,倘若是为了别人而写,这个别人又不是越多越好,仿佛只需要那么一两个读者就行了,真真是奇了怪了。
为了我那五十万的版权费,我觉得必须要推介一下我的文章,增加一下曝光度。“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这个道理我懂,于是我一狠心,就把自己升级了,在我们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大岛主的名下升级成银牌会员了,花了近八百大洋,倒也不心疼,算不得什么大钱,况且收入非常可观啊,那可是五十万呢,想想都开心。
升级了会员,效果立现,给自己文章点赞时,曝光度确实高了些,但也不过尔尔,大变化倒也没有,阅读量还是保持在一百以内,点赞的还是那几个要好的哥们儿,五十万的计划依然遥不可及,前途渺茫。这人呢,最怕什么?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你越把自己当回事儿,别人就越不把你当回事儿,亏我还是学过庄子的人,竟然连这个道理都不懂,惭愧惭愧。
这钱没有了,文章却不能不写,就为了那几个追剧的哥们儿,就为了自己心中那颗不屈的心,说什么也要写下去,又不是什么鸿篇巨制,一个短篇还有啥纠结的,于是以每天两千字的速度,终于在昨天把它写完了,算了算,有四万字,也算是个小中篇了。
我之所以想写写它,是因为这部小说可说是我蜕变的开始,我在写它时,真真感受到了构思的乐趣,感受到了写作的乐趣,感受到了文学的乐趣,感受到了哥们儿(也包括姐们儿)的力量。当写下“剧终”二字时,真有一种惊喜,至于其它,正如王小波所言,管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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