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包里的玫瑰

作者: 李泊文 | 来源:发表于2017-03-23 08:12 被阅读2053次

    酒店里,我脱着衣服,床上的姑娘一边刷着微博一边激动不已地对我说:“诶,你知道吗,现在网上流行一种叫做‘招魂仪’的东西,据说可以招到人的鬼魂噎。”

    我笑着说这玩意肯定骗人的,就跟那种卖葫芦娃里面的‘七娃’是一个套路,她说我无趣,我说待会让你有趣有趣。她哈哈哈笑着,我脱了裤子去卫生间冲澡,刚踏进卫生间,我身体突然一软,接着噗通一声摔倒了,额头撞在马桶上,血哗啦啦流了一地。姑娘吓傻了,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我从医院醒来时,旁边围着警察,站在中间的年轻护士一脸担忧地告诉我:“以后要注意睡眠,早上一定要吃早餐。”

    长期早起不吃早餐导致的低血糖。我差点一咕噜砸死在酒店的马桶檐子上。醒来的我,被以嫖娼罪关了半个月。

    我从监狱出来时,那位护士竟然站在门口等我。第一眼我没认出她,她直接走上来跟我打招呼,说:“知道你今天出来,在这等了你半天。”

    我想着这谁啊,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五官精细,挺漂亮的,但是我确定自己不认识她。

    她说:“我是护士啊,那天要你多休息的那个。”

    我哈哈笑着,心想自己魅力果然不减,进个医院还能勾搭个护士,没想她却又道:“你果然不记得我了,陆明宇。”

    听到她直唤我的名字,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看出我的迷惑,她笑着:“你呀,还真的是,我们以前可是一个社团的啊。”

    我更加想不起她,她却笑的一脸理所当然:“你肯定想不起我,那时候你多么厉害啊,整个学校都是你的传说,没想到现在……”说到这里,她突然止住,露出一脸的窘迫。

    大学时,我是学校学生会长,还参加了校篮球社,也在无数或大或小的典礼以及晚会上出现。我很自然地得到一些爱慕,可能唯一的败笔就是在那么多爱慕自己的女孩中,选择了那一个,不过幸好,她死了。而我现在也不过是个每天早九晚五,为了生活奔波的凡夫俗子,我长期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

    但是,当她说到大学时,我还是生出一股不安来。我装作没所谓地耸了耸肩,转开话题:“走吧,老同学,请你吃顿饭,算是谢你来接我。”

    真的是单纯的吃饭。她的说法,大病未愈,虚不受补,辛辣油腻更是不能吃,于是,我便被她邀请着去她家吃她亲手做的饭。

    “这是我第一次来女孩家,以前都是直接去宾馆。”在她家玄关处换鞋时,我开玩笑道。

    她顿了顿,接着笑到:“你变了。”

    我坦然地笑了笑,跟她进了客厅。

    一室一厅一卫,极简的家饰,没有宠物,干净的一塌糊涂。就在我观望时,客厅和卧室那边挂着的一台电器引起了我的注意,时钟一样的设计,中间部位有一个巨大的插头一样部件,下面有显示器,没开机,我看不出来是什么。

    注意到我的视线,她不好意思的说:“网上看到的,说是可以招魂,我没用过。”

    “想不到还真的有人买。”我想起之前宾馆里那名姑娘分享的新闻,感叹道。

    “我就买着玩玩。”她害羞的样子特别有趣,她说,“不过,要是真的能够招魂就好了。”

    我哈哈笑着,说:“要是真能招魂,你决定问什么问题呢?”

    她突然抬起头凝视着我,眼睛里有股奇怪的认真,她说:“我想问问那个人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我。”

    我愣了一下,脑海里又闪现出那个女孩,那个总是拼命问我是不是喜欢她的女孩,用力甩了甩头,我笑着说:“你这么优秀,他后悔都来不及呢。”

    “真的吗!”她这样说着,眼睛里却毫无笑意。

    吃完饭是晚上十点,她要送我,我没有拒绝。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在讲大学时候的事情,我很少发言,因为她讲的大多数事情我都记不太清,但这一点也没有影响她回忆往昔的兴致。

    临分别时,她跟我说:“陆明宇,你知道吗,我大学时给你送过玫瑰。”

    我不大喜欢‘玫瑰’这个话题,因为那个死去的女孩也给我送过玫瑰,而且,据说她死的时候,身下铺满了玫瑰。

    还真是矫情的死法。

    可是走进出租车后,我还是忍不住去想护士的这句话,越想心里越是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直到我下车时,我才想起,我忘记了问她的名字,也没有留她的联系方式。

    不知道是不是人到了一定年纪就爱怀旧,或是说,我就是个单纯的颜控,反正从分开后,我便总想起她。

    就在我那天准备去医院看她时,像是有心电感应一般,她突然给我打了电话。我有点激动,我甚至都没问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

    她在电话里笑着,说家里炖了汤,要我一起去喝。

    我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去了她家,到她家时,发现那台‘招魂’的机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她自己的艺术照,照片里的她看起来比现在要年轻一点,穿着一件文艺衫,不知道为何,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女孩。

    那个死去的女孩,她很文艺,总是喜欢带着我去各种类似绿地,旧楼这样的地方,听说她的死都是效仿了法国电影里的文艺女青年,我至今也不知道是哪部电影,也不愿意深究,就像当初我不愿意答应和她继续相处一般。我讨厌跟她有关的一切。

    我始终不是王子,哪怕她给过我那份虚伪的殊荣,可是梦醒后,她只会让我恶心。

    护士叫了叫我,我从愣神中惊醒,不自觉打了个激灵,我为了掩饰尴尬,抓了抓头,问她:“你的招魂器呢?”

    她一愣,接着一脸窘迫:“你可别打趣我了。”

    我哈哈笑着,说我还想招个鬼问个问题呢?

    原本准备进厨房的她迅速回过头问我:“你想问什么呢?”她突然地认真让我愣了一下,我笑了笑,说:“就问她,啥时候能开饭吧。”

    她笑了笑,接着走进了厨房。

    我要去帮忙,她却拒绝了。我站在一边看着柔和白炽灯下的她,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绿色的低领毛衣,灯光下,她的锁骨和脖颈都散发着一股柔和的乳白色光芒,我突然生出一股这种生活挺不错的感觉。

    笑自己多想,我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大概看出我的奇怪,她笑着说:“你可以四处参观一下,那边是我的卧室,进去没关系。”

    说这句话时,她低下头,我看到她的耳朵透出了淡淡的红晕。我愣了一下,接着怀着丝说不上来的期待转身走进了她的房间。

    房间里的布置依旧很简单,一个衣柜,一张床,被套是女生很少会用的淡灰色,墙上挂着她的一张艺术相,应该是最近刚拍的照片,五官精细,眼睛大的超乎寻常。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一会,不知为什么,后背竟然生出了一股凉意。

    我快速落下视线,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床头柜上的花瓶旁放着一本厚厚的本子,看样子,应该是本相册。想了想,我走过去拿起了那本相册。

    封皮上娟秀的字体写了三个字:倪筱云。

    原来她叫倪筱云。我确定自己记不起任何跟这个名字有关的事情后不觉摇了摇头,我开始翻看相册。

    刚看第一页,我就惊呆了,那照片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

    我开始疯了似地快速翻看照片。

    有我打球时的照片,跟队友说笑的照片,投篮的照片,还有打水排队,吃饭,课堂上睡觉,乃至网吧里面通宵的照片,甚至有近期我跟网友约会的照片……

    无数照片汇集成记忆,一股人生被人偷窃的惊恐感深深扼住了我的喉咙,我颤抖着拼命往后翻着,一直到最后一页,那是一张单独的照片,只拍了一张殷红的玫瑰,因为失焦,玫瑰看起来像一抹晕染的鲜血,那下面还写了一行字:这是我放到他书包里的第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想,如果无法得到,那就还是毁灭吧!

    看到这行字,我像个帕金森综合征患者一般,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就在这时,一张照片从夹层里滑落在地上,我愣了一下,接着像个行动不方便的老人一般,缓慢又僵硬地弯下腰,捡起了那张照片,我在害怕,仿佛那张照片带着什么可以让人一碰就毙命的病毒一般。

    最后,我还是拿起了照片。我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将照片翻到正面,是一张自拍,尽管用PS软件磨皮了,但里面的女孩还是透着五官不协调的丑陋,而她旁边笑的一脸开怀的那人,正是我!

    我像个灵魂被剥夺的驱壳一般,僵硬在原地。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就在这时候,一个阴测测地声音从我背后响了起来:“看完了吗?”

    我惊恐地回头,同时,一股沉痛的混沌席卷了我。

    我躺在床上,黑暗中,我感觉旁边有人在凝视着我,但是我无法动弹。这种感觉有点类似于平时睡觉时的‘鬼压床’。无助,惊恐,恐惧……无数的情绪让我呼吸困难。我想着要自救。可脑海里有根筋一直强绷着,我感觉它就要断了,就在我觉得自己要疯了时,我再次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我在医院,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医院苍灰色的墙让我有点失神,我深吸了一口气,回过头,看到一个淡灰色的书包放在我旁边的椅子上,我拿过书包打开,里面放着一支生机勃勃的玫瑰,玫瑰的旁边放着一封信,信的内容是:

    明宇,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你相信招魂吗?你一定会笑我吧,但是你敢相信吗,这是十八岁的我给你写的信。是我,我是被那台仪器召唤过来的。

    那时候我正在自杀,你应该知道的,我因为你的抛弃而想不开,可是等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来到了十年后。

    这太像我了,十年前,我也时常玩碟仙等游戏来问你爱不爱我的问题。这一次似乎灵验了,却是未来的我召唤了过去的我。

    我时常在想,我这样的灰姑娘能够被你这种光芒万丈的人喜欢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可你最后抛弃了我,我没能想到命运如此搞笑,我不仅没能死成,还通过整容改头换面,更可气的是,我做这些还是为了你。

    我太卑微了。我在这份荒诞的感情中,用力过度。或许是老天都为我不值吧,我竟然在十八岁这天看到了未来的自己依旧像个傻子一般围绕在你身边。

    当我看到镜子中面目全非的自己,以及当我看到早就陌生的你时,我清醒了。

    可笑的是,十年后的我在跟你日渐熟络后竟然还想让你想起我,甚至为了让你想起,还将那本一直放在保险柜的相册拿了出来。

    不过,你的表情还是告诉了我,不可能的。除了恶心,你根本就不会对一个丑陋的我有任何的感情可言。

    明宇,当你躺在我的床上时,我有想过杀死你。就像我躺在自己的房间自杀一般。我想让你感受一下生命一点点从身体里消失地无助惶恐。

    但是,我看到你在颤抖了,是的,你像个平凡人那样开始害怕了。

    感谢这世事无常,让一切都有了变化,让我明白:在青春时光喜欢的那个人,原来,除了好看,其他一无是处。

    或许,还是因为舍不得吧。

    在我十八岁的年华里,我无数次想象过你以后的样子,每一个样子,你都是光芒万丈的,而我,都愿意成为你背后那个默默无闻的存在。但事实是,你还是没能免俗,你成为了这万千凡夫俗子中的一个。

    我不杀你了,也不再追究于这些了。或许原谅很难说起,但还是让一切过去吧。因为,哪怕我们成为了同样的普通人,却依旧不能因为这份相似有任何交集。

    就这样吧,我希望我能带着这份清醒回到过去,然后好好地生活,未来,如果我们再遇见,还是希望能跟你说一声好久不见。

    再见。

    没有落款。我看着那封信,一束阳光刚好落到信纸上,我转眼盯着那束阳光,突然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寒冷,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陌生的护士端着医用铁盘走了进来,她微笑着跟我点头,然后说是来拔针的。

    我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吊着点滴,我伸出麻木的手,就在护士伸手过来时,我却不自觉颤抖了一下,我看到,她的手腕处有一条淡淡的伤疤。

    大概是注意到我的注视,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年轻时候不懂事,留下的。”

    我笑着说抱歉,她没关系的点了点头,然后拿着仪器走了出去。

    我按着刚刚拔完针的地方发愣,一种空落的麻木感开始从针口处蔓延开来,接着一瞬间席卷了我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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