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橄榄球赛季又展开。周围的书生们十个倒有九个半以上追着看,直至晨昏颠倒。其实何止橄榄球。还有排球、篮球、高尔夫球、足球,乒乓球……喜欢的程度或许各有不同,却都是喜欢的。
若有机会有钱去看现场比赛,费多少事,花多少时间也不计较;到不了现场,电视里的实况转播自然不能错过,这个杯接着那个杯,连续若干天茶不思饭不想,不看出个究竟来不肯罢休。更有甚者,还要招呼一帮子人去踢去打。也都是人到中年的老腰身了,这一踢打起来,动不动伤筋动骨。
我冷眼旁观,只觉得无非是一个小小的球蹦来蹦去,几个人跑来跑去,有什么好看好玩的?岂不闻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们竟不知道爱惜,简直不可理喻。
我这个人与所有球类是天敌,彼此没有丝毫瓜葛。且视所有可以称之为“运动”的东西为畏途。都说体育锻炼如何强身健体,如何延年益寿,我只觉得动一动便严重缺氧,头晕眼花,好几天都缓不过来。是以能坐着决不站着,能躺着决不坐着。自问天下之大,只有那一张书桌一铺床,是令我最最舒坦,感觉最最稳妥之所在。平时除了睡觉,无非是就着一杯茶坐着,敲字,编故事写论文。搜肠刮肚之余,顶多出去散散步。
我这般四体不勤,他们也一样看不懂。说,整天足不出户,怎么待得住?从早到晚写写写,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
其实,他们也好,我也好,所做的无非是自己喜欢做的事。别人是否理解,是否认同,与本人是否喜欢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谓喜欢,很容易,也很简单。比如在大观园里,那么多女孩子,宝哥哥偏偏就喜欢那个林妹妹。林黛玉的长相又不见得多好看,秦可卿、薛宝琴都胜过她一筹。她又生性多疑多心,恃才傲物,言语刻薄刁钻,并不好打交道。薛宝钗聪敏豁达,宽厚随和,比她善解人意得多。更何况她一天到晚生病,唧唧歪歪地,哪里有史湘云一半的活泼精神?可贾宝玉就是喜欢她,一见钟情,为她死去活来也不在话下,旁人看在眼里感慨“不是冤家不聚头”,他自己却浑不以为苦。
这就是喜欢,完全没有道理可讲。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和事,大约一出生就注定了。若要追根究底,把脑袋想穿了,也未必能得到答案。
但凡一个人喜欢上什么人或事,只要没有误国害民的嫌疑,大可以一直喜欢下去。旁人若能认同,那么彼此握握手,大家物以类聚;若认同不了,也不必吵吵闹闹,啰啰嗦嗦,置之一笑,转过身去我行我素,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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