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好久没有阅读英文原著了。喜欢读传记,看到《富兰克林自传》,就又有了读英文原著的冲动。以前只读过十几本英语名著。这对于一个英语专业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但确实可以静下心来读了。以前由于词汇量不够,一开始看全英文的原著就打瞌睡。现在虽然也有生词,但完全可以流利顺畅读下去。
从富兰克林的前半生来看,我个人觉得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勤奋。家里共17个孩子,他排行15。只在学校上过一年。但对于读书的热爱让他开拓了一片新天地。辍学后,在他哥哥手下当学徒工。由于勤奋好学,不仅将印刷相关的伙计了如指掌,同时也博览群书,广识英才,不断提高自己。
但他也有遇人不淑的时候,被费城总督骗到英国,不得不在那里的印刷所工作,赚取回国的路费。但一个人要足够的勤奋,一切困难都会让路。最终他又回到了费城,并几经周折后与人一起开了一家印刷所。当时在费城已经有两家颇具规模的印刷所,加之经济不景气,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肯定会草草收场。但富兰克林的勤奋努力打动了周围的人,生意开始好转。
富兰克林这位百元美钞背后的人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
其实,人和人之间智商差别挺大的。但差别更大的是勤奋程度。总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还没回报的人,那是因为你的付出还不够多,还没有勤奋到感动上帝的份儿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一滴汗水,能有一份收获。但上帝说,你的一滴汗水,只能有半份儿收入。如果你觉得你还没有收获,或者收获不够多的时候,那你就该反省一下自己付出了多少,自己是否足够的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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