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大学生涯里一项很重要的选修课。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宿舍里八个女生已经有七个掉进了爱的漩涡里。
那剩下的一个则是玲珑。其实,玲珑不是不想谈恋爱,班上也有男生追玲珑。像玲珑这种五官俏美,肌肤微丰,性格活泼的女生,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建筑大学,还是大受欢迎的。
自从进入大学之后,有男生电话向他告白,还有男生在上课时争相坐她旁边,跟她套近乎,问她要手机号微信号;还有男生偷拍她,送她各种礼物,然而她像石头一样,毫不动心,礼物除了吃的,其他都还回去。
系花琳琅感到很奇怪:“玲珑,你是不是太挑剔了?那么多男生,你就没一个看上眼的吗?”
当然有看到的啊,可是那人已名草有主了啊!玲珑这样想着,嘴上却不动声色,只是接过了琳琅手里的情书,然后开始念。
琳琅收到情书,总是想方设法让大家知道,大家也很配合的一致要求朗读,每次大家都让玲珑来念琳琅的情书,她们说,玲珑在校广播站工作,无论念什么,都有一种诗的韵味儿。
情书写得温情脉脉,琳琅凝着秋水的双眸,琳琅嘴边盛了阳光的梨涡,还有和琳琅牵手时心里的悸动,是什么样心肠的男孩,才能写出这样的字句?
琳琅收到情书后,都会在信的背后标上第几封的数字,然后放进一只白色的鞋盒里,那里面装了大半盒情书了。
玲珑念完情书后,看着琳琅将情书收进盒里,心里嫉妒得发疼。
信是琳琅的男朋友阿木写的,这家伙长得跟他的情书一样,清风秀骨,一双眼睛看谁都是笑眯眯的,抵得上冬日里的一片阳光。
玲珑常常看到他俩手牵着手走过校园的风雨大道上,把甜蜜的影子联起来,丢在观众的眼睛里。
是的,玲珑心里的理想对象就是阿木。
说起来,琳琅和阿木的缘分还是由玲珑牵起来的。国庆节,玲珑借了琳琅的行李箱回家。返校时,却在火车上提到错的行李箱回校。
直到在宿舍里,看见行李箱里那一堆陌生的男生衣物时,才傻了眼。还好行李箱里面有男生的课本,上面写了男生的学校,系别,班级和名字。男生竟然是跟自己一个学校的。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玲珑托跟男生同一个系的老乡打听,让他自己来拿行李,并把自己的行李也送过来。
阿木送来行李箱的那天,玲珑正好不在,接待他的是琳琅。后来阿木便对琳琅展开了情书攻势,估计是对琳琅一见钟情了。
后来,玲珑也想过,如果当时接待阿木的是自己,阿木会喜欢自己吗?应该不会吧,毕竟自己并没有琳琅那样的绝世美貌。玲珑自嘲地笑了笑。
玲珑喜欢阿木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有相似的品位和爱好。那个周末,玲珑在古玩城的一个小摊子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叫《大地上的故事》的书,作者是苇岸。生前并不出名,去世后靠着一本散文集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玲珑找了这本书好久,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发现了,正欲掏钱买下,手却被一个男孩给抓住了:“琳琅,快,找到莎曼布莱曼的碟片了。”
玲珑踉踉跄跄的被他拽着往前走了几步,停下来说,你认错人了。她这才发现,抓她的人就是阿木,琳琅从旁边赶过来,站在他们中间。弄清了乌龙,琳琅大笑起来,阿木垂着脑袋说,对不起。
玲珑假装没听见,红着脸回到原来的摊位前,去买自己想要的书,却被摊主告知,那本书被别人买走了。
玲珑一脸的失望。
几天后,琳琅却拿着一本八成新的《大地上的故事》,递到了玲珑的手中:“阿木我拿给你的,上次没让你买成书,他感到很抱歉。”
玲珑推辞不过,只得收下。她把那本书放在枕头下面,心里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向着春暖花开的时节,冰雪消融,清甜的泉水淙淙地流过田间,那是春天的温度。
后来发了那本书之后,玲珑心里的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原来阿木跟她很多想法都是相同的,而且他也喜欢莎曼布莱曼,可是他干嘛喜欢琳琅呢?琳琅不喜欢看书,而且音乐只听蔡依林的。
这天,玲珑正坐在床上看书。琳琅突然摔门进来,脸上阴沉得可以下雨。她气呼呼的坐在床上说:“不就是个什么莎曼布莱曼吗?听她就有文化?玲珑,那个什么曼是哪国人?你给我讲讲她。”
玲珑语焉不详地支吾两句。就听见琳琅继续抱怨阿木,她说阿木太花心,一点都不负责任,让她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据说那天他们在公寓楼下闹分手,好多人都看见阿木对琳琅大吼,他还摔碎了琳琅的热水壶,壶胆的碎片和滚烫的热水溅到了琳琅的小腿。
玲珑不愿意相信她喜欢的阿木是这样一个人,可琳琅小腿上的伤口血淋淋地提醒着玲珑,这就是事实。
她所喜欢的阿木是这么个人。一个自私虚伪花心小心眼一点都不爷们的男人。玲珑的心里难过极了,她好几天都没见到阿木。但却总能看见两个眼睛哭得跟核桃似的琳琅林嫂般诉说阿木是怎么对她的。
看着琳琅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玲珑小心翼翼地开口:“他那么渣,为什么不跟他分手?”琳琅被噎了一下,不置可否。
玲珑长长地叹了口气,有人说,女孩都是贱的,越是让她哭的男孩他就越喜欢。
两天后,琳琅又开始挽着阿木的胳膊手在校园里晃了。
那天傍晚,玲珑和琳琅一起提水。走过樱花道时,琳琅一眼看到阿木,他正跟一个大波浪女生勾肩搭背得走在一起,琳琅冲上去给他一巴掌:“阿木,咱俩玩完了!”
琳琅跑远了,而阿木揉揉自己的脸,无所谓地耸耸肩。看见呆立在一旁的玲珑,他若无其事地走过去问道:“今晚,我们系有舞会,你能做我的舞伴儿吗?”
他话音刚落,玲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阿木怎么可以是这种人呢?
他写了那么多的情话,许下那么多的诺言,怎么可以朝三暮四?怎么可以前一秒被女友甩耳光?后一秒就让她做他的舞伴?
然而,更过分的还有。一天后,她收到了一封信,信上的字一个个都根正苗直。每一个都像是长了翅膀,玲珑认得他们。很多次,她都做梦梦到那些信是写给她的,如今它真得长着翅膀飞来了,玲珑却觉得那信好像烫手一样。
她把它塞进书里,怕不安全,装进口袋里怕掉出来。晚上,玲珑去校外吃火锅,她要了特辣的,一顿饭吃得泪流满面。
那封信上其实只有六个字,做我女朋友吧!玲珑最后将信撕得粉碎,心里很多美好的感觉噗通落地,摔得粉碎。
男人怎么可以让人这么绝望呢。
和阿木分手,玲珑以为琳琅会很难过,可是出乎意料的,琳琅在分手一周后领了新男朋友给大家看,那是体育系一个男生。
玲珑依然是一个人。只是偶尔会从老乡那里听到有关阿木的消息:阿木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生,天天为她借酒消愁,还说,原来爱是这样的,撕心裂肺,不敢动,不敢追,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对不起她。
玲珑暗想,阿木指的是琳琅吧,他失去她了,才知道她的好。
可是没过多久,琳琅却来找玲珑。琳琅开门见山:“你去找阿木吧,他喜欢你。他现在就在楼下等你。”
玲珑吃了一惊:“怎么可能?”
琳琅说,是真的。
其实,一切都开始于一个大乌龙。国庆节回校时,玲珑在行李箱里面放了一本东野圭吾的书。阿木提错了行李箱之后,看了那本书。他从那本书的批注里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喜欢莎曼布莱曼,知道她对生活的态度。他觉得这个女孩儿就是他要找的人。
他来还行李箱那天,只有琳琅一个人在宿舍。他问行李箱是谁的,琳琅就回答是她的。所以阿木相当然地以为那本书就是琳琅的,他开始追求琳琅。可琳琅根本就不知道莎曼布莱曼,也根本不喜欢东野圭吾。他们再一起,常常有一种鸡同鸭讲的尴尬感。
后来,阿木见到了玲珑,他心里有种感觉,玲珑才是那书的主人。
但琳琅已经情根深种,而且阿木帅气的外表和过人的才华,深深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所以当阿木提出分手之后,琳琅一直死缠烂打,还有意无意地在玲珑面前败坏阿木的形象
“但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这段感情里面,我维持地也很辛苦。我们终究是合不来的。跟他分手,我虽难过,却不会觉得后悔。玲珑,你去找他吧,不要让自己后悔!”
“还有,那个傍晚,他勾肩搭背的那个女孩儿其实是他的妹妹。”
但玲珑已经听不见了,她三步并作两步地下楼,阿木帅气地站在一棵桂花树下,想为他披上了一身璀璨。玲珑扑进阿木的怀里,就像扑进了自己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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