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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风云 郑国篇08 子产——苟利社稷,生死以之(下)

东周风云 郑国篇08 子产——苟利社稷,生死以之(下)

作者: e2a1bb8751ae | 来源:发表于2019-05-04 16:46 被阅读1次

    子皙之乱

           郑简公二十六年(鲁昭公二年),公元前540年秋,驷氏族长子上的叔叔子皙准备发动叛乱,除掉游氏取而代之。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容貌姣好美丽,游氏族长大叔的叔叔子南已经下了聘礼,打算迎娶她为妻子,而此时子皙又强迫徐吾犯接受他的聘礼。驷氏与游氏都是公室大族,徐吾犯不敢得罪,把此事告诉了子产。子产告诉他:“这是国家的政令不明,你不必为此忧患,你的妹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因此徐吾犯向二人请求,约定日期,让妹妹自己挑选夫婿,二人也都同意了。到了那天,子皙打扮华丽进入徐吾犯家,在堂上陈列礼物后退了出来。而子南则身着戎装,在堂上左右开弓射箭,出门后跳上战车,御车而去。徐吾犯的妹妹看到后对兄长说:“子皙的确很漂亮,但子南是真正的男子汉。丈夫要有丈夫的样子,妻子要有妻子的样子,这就是所谓的顺理成章。”于是嫁给了子南。子皙大怒,在衣服内里套了铠甲去见子南,打算杀了他然后霸占他的妻子。子南得知了他的阴谋,便先下手为强,在大街上用短戈把子皙砍伤。受伤的子皙回到家,却告诉诸位大夫自己是好心去他家祝贺,想不到他用戈砍伤自己。大夫们商议如何解决此事。其实此事子皙理亏,当时子南已聘徐氏之妹为妻,而子皙意欲强夺;既不能得逞,又欲杀子南而再夺其妻,而子南则是处于自卫而伤子皙。是非曲直本来分明,子产顾及驷氏为大族,所以判了个双方都无理,即子皙夺子南已聘之妻为无理,而子南砍伤子皙亦为无理。既然双方都无理,那么年纪轻的,地位低的有罪,于是罪在子南。不忍心杀他,便把他流放到南方的吴国。子南临行前,子产又征求游氏族长大叔的意见,大叔说:“我连自身都难以保护,又怎么保护我的家族?他触犯了国家的政令,又不是私人恩怨。您身为为政,做事只要对国家有利就好,又有什么犹豫的。当年周公杀死管叔而流放蔡叔,难道是不爱自己的兄弟,只是为了王室不得已而为之。”后来,因为子南的缘故,郑简公与诸位大夫在丰氏族长子石家中盟誓,穆氏六卿子皮、子产、两位子石(丰氏族长公孙段、印氏族长印段都字子石)、大叔、子上私下里在宫门外的熏遂结盟,子皙强行加入盟会,并让太史记下自己的名字,与其他六卿并称为“七子”,官职只是大夫的他也把自己算作了卿。对于子皙僭越的行为,子产再次忍了下来,没有讨伐他。

           子产的两次忍让,让子皙愈加嚣张,所以便打算发动上述的叛乱,却因为被那次子南所砍的旧伤复发而没能成形。这次子皙的行为连驷氏本族都看不下去了,准备联合诸大夫杀死他。此时子产正在边境巡查,听说了此事后,特意乘专车回到国都,派官吏历数子皙的罪状:“擅自讨伐伯有、图谋夺取兄弟子南的妻子、熏遂结盟僭越卿位,有这三条死罪,还怎能容你!”子皙见大势已去,便认罪伏法,上吊自杀。

           其实子产的所作所为,都遵循着“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汰侈者,因而毙之”的原则,游氏族长游吉为人忠厚俭朴,子产便在流放他的族人前征询他的意见;像子张、子皙这样的“汰而侈”的大夫,家族实力不大的便直接流放,而像驷氏这样的大族,就像当年的郑庄公对待弟弟共叔段一样,通过放任他们使其自我膨胀,而后一举铲除。子产通过这些方法,达到削弱卿族力量,加强公室的目的。

           子产执政第三个年头,那些曾经咒骂子产的人又编了歌谣,只不过这次从咒骂讽刺变成了赞美讴歌:“我有子弟,子产教诲他们让他们知道礼仪;我有田地,子产开垦它们使它们生长茂盛。要是子产去世了,谁能继承他的位置?”

    创制丘赋

           郑简公二十八年(鲁昭公四年),公元前538年,子产见时机成熟,开始在郑国施行“丘赋”,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丘征收赋税。此举损害了井田制基础下旧贵族的利益,再次使子产遭到了国人的毁谤:“他的老爹被人刺杀死在外边,他自己不引以为戒,又要害人,就如同挥舞着尾刺的毒蝎。让他在国内发号施令,国家的出路将在哪里?”大夫浑罕把这话告诉了子产,子产淡淡一笑,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苟利社稷,生死以之!推行善政的人不轻易改变其法度所以能够取得成功。《诗》说:‘礼义上没有过错,何必太在意别人的议论’,这次我不能满足人民,不会改变政策的。”浑罕听了,私下里说:“国氏恐怕要首先灭亡吧!君子制定法令过于刻薄,尚且会产生贪婪的结果,制定法令过于贪婪,后果不堪设想。”

           子产作丘赋与鲁国鲁成公初年施行的“丘甲”异曲同工,实质上都是增收赋税的同时也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以前由一甸(四丘为一甸)负担的赋税如今由一丘承担,即所收赋税扩大了四倍。但此时正值春秋末世,战争日渐频繁,规模日益扩大,子产这样做也是当时刀兵四起的国际大环境所迫,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所谓战乱之时,先有国后有家。郑国本身弱小,又夹在诸大国之间,唯有率先保住郑国避免沦亡,在想其他。

    铸造刑书

           两年后,即公元前536年3月,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威的铜鼎之上,向全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利于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执行。此举创新且大胆,要知道,周朝的法依托于周公旦创制的礼乐。在当时,无疑遭到了不少的指责与非难。晋国大夫叔向便特地写信责备子产,认为他把法律从礼制之中剥离出来并明文向民众公布,是“使民有争心,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也。”意思是“向公布公布成文法,是让人民有了争竞之心。人民知道有了法律,就不会再对官员有所忌讳,而损害上层贵族的权威。人民有了争竞之心,就不会在追求道德,遵守礼仪,而是凡是求诸法律文书,去钻法律条文的空子。一旦侥幸得以成功,以后就没有什么不敢做的了。”子产回信道:“我想按照您所说的去做,但实在缺少才能,无法顾及子孙后代,只能用此来挽救目前。我不能接受您的命令但不敢忘记您的大恩。”

    法鼎

           到了春秋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变迁,传统的法律体制内容陈旧,形式保守,且其依托于礼乐的神秘性已经不再适应新兴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处于大变革的时期适时推出成文法律,是有助于国家政令的推行以及缓和社会矛盾的,并且对后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即便到了近代,各个国家也会因为国际环境、生产发展、新事物出现等各种原因出台新的法规或修正案。这么看来,子产真是中国法治的先行者。

    厉鬼事件

           转年正月,郑国坊间传出八年前被杀的伯有化作厉鬼索命的消息,此消息不胫而走,造成了社会上大范围的恐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去年2月份,有人做梦梦见伯有穿着铠甲走在国都大街上,宣称:“今年三月二日,我将要杀死驷带(子上)!明年正月二十七日,我将要杀死公孙段(子石)!”八年前,驷氏族长子上受叔叔子皙挑唆攻打良氏,杀死伯有,丰氏族长子石也出兵相助。如今罪魁子皙已自杀,故而伯有的“鬼魂”宣称要杀死子上与子石报仇雪恨。一开始还没有人相信和关注此事,而到了三月二日,子上暴亡,国人联想到那个梦境,开始紧张起来;到了今年正月二十七日,子石果真也如约一般的死去。这下国人的恐惧就犹如野火一般蔓延开来,市集上,有人喊:“伯有来啦!”人们纷纷四下逃奔,慌不择路。子产一看,国民恐慌成这样,久而久之必有大祸。经过一番考虑,一个月后,安排伯有的儿子良止与更早被杀的原执政卿子孔的儿子公孙泄成为大夫,以安抚伯有的鬼魂,伯有才没有再次现身。大叔向子产询问这么做的缘故,子产回答道:“鬼魂有了归宿,就不会再作恶了,我立了伯有的后人为大夫继承良氏宗祀,为他安排好了归宿。”大叔又问,为什么同时立了公孙泄。子产叹了口气,说:“单独立良止为大夫本身不合礼义,同时立公孙泄是为了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执政的人为了争取民心,有时候需要做些违反礼义的事。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这样做,就不能取信于民,没有了信任,民众就不会服从。”

           我想,伯有“厉鬼索命”事件本身就是人为,应是良止或良氏族人为了恢复禄位而特意策划以蛊惑人心。《春秋》未曾记载子上、子石之死因,故排除刺客刺杀,而是自然死亡。也许,良氏族人得知子上、子石已患重病,命不久矣,因此开始放出鬼魂索命报仇的消息,而这个版本没有具体日期;到了二人先后死亡,良氏族人也先后加上准确的日期,利用大众的恐惧传播出去。毕竟,恐惧是最好的武器。三人成虎,良宵为厉的事口口相传,加之人们对祖宗鬼神的信仰,最终就变得无比真实。子产身为为政,必须设法安抚民众的恐慌,于是立伯有之子良止为大夫。无论厉鬼之事是真是假,如此安排都可以迅速平息此事。子孔、伯有都是获罪被诛,家族因此衰落。因此,同时把公孙泄也立为大夫,是为了告诉民众,国家是出于大义,存亡继絶,让被诛杀大夫后代延续家族祭祀,而并非为伯有厉鬼所迫,根据鬼神之事随意制定政策。按照周礼,获罪被诛的卿大夫,其后代应不得立。子产立此二人,虽违背礼义,但成功平息恐慌,又不致使执政机关失去尊严。为政者临事应变,权衡利害,不拘泥礼法成规,做出最有利的决断,身处那个年代,子产的所作所为真的算是难能可贵了。

    据理力争

           公元前530年(鲁昭公十二年),在位三十六年的郑简公去世,太子宁即位,是为郑定公。次年,即郑定公元年八月,晋昭公在平丘召开诸侯会盟子产、大叔陪同郑定公前往盟会。到了结盟时,子产争论进贡礼物轻重的问题,认为郑国是伯、子、男爵位档次的国家,而进贡却要依照公、侯爵位档次的标准,请求作为盟主的晋国予以降低纳贡标准。子产据理力争,从中午开始,一直争论到黄昏,晋国人才同意。事后,大叔责备子产,这样轻慢盟主很可能招致诸侯的讨伐。子产则不以为然,因为此时的晋国卿族掌权,政出多门,诸卿族各怀心思,苟且偷安还来不及,哪里有闲暇讨伐他国。再说,如果国家因为不敢据理力争而遭受欺凌,那就真的国将不国了。

           平丘会盟结束后,子产准备回国。还没走到国都,便传来老领导子皮病逝的消息。子产伤心的哭了,叹道:“只有这位先生了解我,他死了,没有人再帮助我做善事了。我的大限大概也快到了吧!”子皮死后,儿子子齹继任当国,具体政事仍由为政子产处理。

    子上、子石、子皮死后,郑国六卿人员变化

    政之宽猛

           郑定公八年(鲁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子产患病,在病榻上对大叔说:“我死以后,你必定会继任我成为执政。记住,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够用宽和的政策使人民服从,而当德行不足的时候,就不妨退而求其次,用严厉的政策来约束人民。严厉的政策如同火,火猛烈,人们看到就会害怕,所以很少有人被烧死;而宽和的政策则如水,水软弱,人们便掉以轻心在水中嬉戏玩耍,所以很多人被水淹死。所以施行宽和的政策难度很大。”几个月后,子产去世,大叔担任为政,不忍心用严厉的政策对待人民,故转而使用宽和的政策。结果郑国国内盗贼四起,大叔后悔莫及,恨自己没能遵从子产的遗言,于是发动步兵前往剿贼,杀了很多人,贼患才稍稍平息。

           孔子对子产宽猛相济的为政思想甚是推崇。他说:“子产说的好啊!政策宽和了人民就怠慢,怠慢了就要用严厉的政策加以纠正;政策严厉了人民就会遭受残害,这时就要用宽和的政策予以安抚。用严厉来调剂宽和,用宽和来中和严厉,政事因此得以和谐。”待到子产去世,孔子也为之流下眼泪,他对子产的评论是“古之遗爱也。”西汉的司马迁,将子产的事迹写入《循吏列传》,子产死时,“丁壮号哭,老人儿啼”。

    子产去世,游氏族长游吉继任为政

    古之遗爱

           自公元前543担任为政,至公元前522年去世,子产辅佐简公、定公两代国君,执政长达二十一年。子产所生年代,郑国已然衰落,而他仍然力克时艰,知难而上,他推行改革,团结卿族,加强公室,提拔人才,开放舆论,创立丘赋,铸造刑书,所做之事虽为救世之举但在最初也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自己也遭受着国人的讽刺和毁谤。但在改革初见成效,人民真正受益的时候,大家又转而歌颂赞扬他;他死后,人民为之痛哭,如丧考妣。

           子产治国,重礼法而不拘于礼法,所以为了取信于民,他可以做出违反礼法的事;敬鬼神而不迷信鬼神,因此他说出天道远,人道弥的言论,在郑国发生水火灾害的时候不用宝器祭祀,也不祭龙,而是处罚未尽职责的官员。为了国家利益,敢于同盟主晋国力争;为了国家存续,顶住压力施行税收与法制的改革。子产所铸的刑书与对大叔宽猛相济的告诫,使他被后世尊为法家的先驱。

           当年子产做丘赋的时候,大夫浑罕认为政策过于贪婪,预言子产的国氏家族将最先灭亡,然而终春秋之世,也未见国氏覆灭的记载。

           也许上天也不愿灭绝这位“古之遗爱”的家族吧。

           也许子产早已把这些事置之度外了,毕竟“苟利社稷,生死以之”。

           只要所做之事对国家社稷有益,个人生死,家族存亡,都由他去罢。

           2300年后,一位清朝大官因主张抗英禁烟,遭到革职充军。发配途中,写下一诗留予妻子: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

    晚晴名臣,民族英雄——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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