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硯】
【原文】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①,其寫景也必豁人耳目②,其辭脫口而出,無矯揉妝束③之態。以其所見者真,所知者深也。詩詞皆然。持此以衡④古今之作者,可無大誤也。
【註釋】
①沁人心脾:壹般指香氣滲入或透出。這裏形容美好的詩文、詞品,給人以清新、爽朗、舒適的感覺。
②豁人耳目:指開闊人的眼界。
③矯揉妝束:形容過分梳妝打扮,極不自然、真切。
④衡:這裏意為權衡、衡量。
【譯文】
大家的作品,他言情壹定能深入到人們的心中,他寫景壹定能使人耳目壹新。他的詞語脫口而出,沒有矯揉造作的樣子。這是因為他所見的事物都是真實的,對事物的理解都是深刻的。詩和詞都是這樣。用這個標準去衡量古今作者,可以沒有大的偏差了。
【評析】
此則雖不著“境界”二字,但無不是為“境界”二字而發。王國維顯然並非以“境界”為詞體獨有之物,而是將其作為文學的基本特性來看待的。只是詩詞更為強調境界,而詞尤其以境界為“最上”而已。
情、景、辭三者是文學——特別是詩詞的基本元素。王國維在詞話中用了好多則以說明詩詞的相通,並在為詞體定義時也充分註意到詩與詞在內容上的交叉現象。此則所說的“大家之作”其實對應的應該是有境界的典範之作,所以對情、景、辭三者的要求懸格很高。所謂“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就是強調情感的感染力和穿透力;所謂“寫景也必豁人耳目”,就是強調景物的真實性和生動性;所謂“其辭脫口而出”,就是強調語言的即興和自然。將此三者與王國維論境界、論隔與不隔等理論對勘,在審美標準上彼此幾乎是重合的。
王國維將這種情、景、辭的特點建立在“所見者真,所知者深”的基礎之上。而“所見者真”其實需要作者“以自然之眼觀物”的,即以超越利害關系的審美方式去觀照事物,才能接觸到最為真實的生活現象,也只有透過最真實的現象才能“所知者深”,才能發掘出最深沈的本質屬性。王國維曾提出過觀照事物的“入乎其內”、“出乎其外”的“出入說”,其實與此則也是可以互相對勘的,都可以置於境界說的範疇之內予以考量的。
註:以上均轉載自易文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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