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我国的本土宗教,有其丰富的宗教仪式、方术行为和规戒。然而,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有人误解道教终究不过是一种法术,算不得纯粹的宗教。意思是否定道教是一种宗教,进而否认其宗教信仰的核心理念。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完全忽略了道教的历史存在,也没有对道教作客观唯物主义的把握和理解。
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式,需要纵向地审视道教核心思想的客观存在及其精神理念的文化传承。
(一)尊道贵德
从两汉发展到唐朝,道教核心思想体系逐渐完善。
唐朝著名道士吴筠著《玄纲论》曰:“天地、人物、仙灵、鬼神,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明确指出宇宙万物都是由“道”和“德”演化而成,二者构成了生生不息的自然和社会生活。
道教把老子的《道德经》作为自己宗教信仰的经典,把“道”和“德”作为其核心信仰。
“道”是宇宙的起源,神通广大,无所不包,无所不知;其大无外,其小无内,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道”衍生而来的。
“德”是“道”的体现,二者是体与用的关系。也就是说,“道”是“德”的本质,“德”是“道”的外在表现。
道教中的“三清尊神”就是“道”最原始的人格化体现,是宇宙演化的三个具体历程。正如道家所言:“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三清尊神”又衍生了天地万物和自然神仙,但其本源是“道”。
(二)羽化成仙
道教在修持方面,强调“天人合一”、“虚心实腹”和“长生久视”的理念;主张人的生命可以自己做主,而不用听命于天,正所谓“我命在我不在天”;认为人只要善于修道养生,就可以长生不老而得道成仙。
由此就衍生出众多的道教修炼方式,较为典型的有炼丹术、存思内视、辟谷和诵经等。
道教的核心理念经历了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道教在东汉刚创立时,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黄老思想的精华,形成了道教关于宇宙生成及其运行的感性认识和诠释,有了关于“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的初步精神理念。
在魏晋南北朝时,道教核心理念侧重于具体阐释宇宙观和神仙观,编撰道教神仙谱系。
隋唐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和成熟的羽化成仙路径,主要是通过对“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的详备阐释,完善了以“道”和“德”为核心的道教思想。
明清时期,随着近代社会的逐渐变革,再加上逐步失去了皇室的扶持,道教在整体上呈现出式微的态势。作为道教核心的“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思想观念也慢慢固化,其社会影响转入一种隐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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