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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提供客户3个以上的设计方案

不要提供客户3个以上的设计方案

作者: 设计者木一 | 来源:发表于2016-04-29 20:32 被阅读390次

    [核心观点:人们总是倾向于为自己保留各种选择余地。客户常常对众多方案会难以取舍,觉得每个方案都有优点,都不想放弃。]

    上篇文章在结尾时我谈到:最好不要提供客户超过3个以上的设计方案。一方面说明自己没有对设计方案精益求精;另外一方面,也是本篇的核心:《怪诞行为经济学》中“多种选择的困境”给我的启示。

    “多种选择的困境” 揭示了人们在面对多种选择时的心理状态:人们总是倾向于为自己保留各种选择余地。人们一想到可能的损失他们就无法忍受,就要尽一切努力,不让可选择的任何一扇大门关闭。如书中谈到的:想想现实中我们总是买可扩展式电脑的操作系统,以备万一需要在上面装那些最新的高科技附加功能;我们让孩子学习各种课程——体操、钢琴、法语、园艺,还有跆拳道,以发掘他们在某个项目中可能激发出天才的火花……并且作者做了一个计算机的游戏试验来验证“人们是否具有保留选择余地的倾向?”结论是:人们都带着非理性的冲动,竭力保持所有的选择余地。

    保留所有选择余地带来的坏处是:人们往往认识不到,无论哪种情况,保留余地的同时我们也放弃了别的东西。因为这些事既费时费力,还挤占了我们的参与机会,使我们无法顾及那些有价值的事情。如上面提到的孩子,我们和他们都投入了太多时间——为了寻找孩子在某一方面是否可能有特长让他们把以大堆活动都体验一下。我们为了一些不一定重要的事情疲于奔命,却忘记了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下功夫。

    该放弃的选择,就必须要及时果断地放弃,虽然很多时候真的很难。

    因此,给客户递交设计方案时,最好不要多于3个。也许,设计师会基于很好的想法:给客户多一些的选择,总会有客户想要的方案。但最终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客户对众多方案常常会难以取舍,觉得每个方案都有优点,都不想放弃。正如上面说的:人们总是倾向于为自己保留各种选择余地。最终,设计师为了 妥协客户的要求,最后的方案会叠加每个方案的一些“优点”。导致,它成为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方案。

    不要给客户提供3个以上的方案,当然,也非常忌讳只提供1个方案,具体原因可以看我的上一篇文章:《怪诞行为经济学》中“选择的相对论”对设计方案的启示。

    感谢你的阅读。我叫木一,是一名体验设计师,我会在简书分享日常自己对设计的思考,欢迎关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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