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和他的狗

作者: 亦岚风清 | 来源:发表于2017-07-01 09:56 被阅读4064次
人生匆匆几十载

1

傻子的傻不是天生的。二十年前,富力村一整个夏天没有下一滴雨。傻子家的几亩地也都荒了,一个籽都没有结出来。傻子有一个姐姐,比傻子年长3岁,模样长得水灵,又长着一嘴伶牙俐齿,所以远嫁给了一个大户当儿媳妇。那年傻子的爹娘说什么也熬不过去了,非要拽着傻子去外地投奔女儿。傻子生性耿直:“俺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俺不去!”傻子的娘皱着眉头:“儿啊,你听娘的话,这饥荒咱今年是熬不过去了!”傻子背对着爹娘,一言不发。傻子的爹性子烈:“你他娘的爱去不去,老子不管你了。”一只皲裂的大手拽着傻子娘的胳膊,气鼓鼓地往门外走。傻子的娘心里放不下,一边被拉着往前走,一边三步一回头地往后望。最后见傻子吭都不吭一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迈出了家门。

从那以后,家里就剩下傻子一个人了。闲得发慌,喝酒玩牌。在村东头常聚的牌局,傻子认识了六奎。六奎是家里的老小,上边有四个大哥,一个姐姐,天生被宠着惯着。渐渐地,六奎变成了村里出了名的混子,喝大酒,打群架,偷邻村的鸡,调戏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也都是常有的事。这天,散了牌局,傻子耷拉着脑袋,步子沉沉地往家走。六奎在傻子背后一边跑一边喊:“兄弟,兄弟————”傻子不耐烦地回头瞟了一眼,“你找俺有啥事?”六奎挤着眼睛,冲傻子咯咯一笑:“兄弟,你家里也是一个人,今天中午咱俩喝点?”傻子正发愁今天中午该怎么对付一口,听到这儿便也欣然答应了。

一壶浊酒,几粒花生米,几盘半生不熟的凉菜。六奎和傻子吃得却是开心。兄弟俩你敬我一个,我回敬你一个。几杯酒下肚,两个人天南海北地扯起来。“兄弟,你就打算一辈子待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儿?”傻子沉默了,他只知道他心里有很多不甘,但是他不知道劲儿该往哪儿使。“兄弟,俺有一个亲戚在广州卖衣裳,生意红火,前两天寄信来,让俺过去投奔他。俺一个人总觉得——”六奎欲言又止。傻子性子直:“怎么?你想让俺跟你一起去?”六奎拿起酒杯,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口酒。“俺是这个意思。”傻子动了心,他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在这个村子里待够了。

2

第二天,傻子一大早便收拾好了行李。他和六奎一路颠簸进城,买了两张去广州的火车票。火车上人挤人地挨着,把人贴成肉饼。“香烟瓜子火腿肠,啤酒饮料矿泉水,前面的同志,麻烦腿收一下。”一路上傻子和六奎就伴着乘务员的叫卖和车上播音员的播报扯着犊子,傻子突然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充满了无尽期待。

不知不觉中,几天过去了。傻子和六奎凌晨两点在广州站下了火车。兄弟两人看着繁华的街景,街边林立的高楼,不禁出了神。六奎的手搭着傻子的肩膀:“这回咱俩可要发一笔横财喽!”说完,两个人的脸上乐开了花。第二天,六奎按照信上的地址,辗转找了好几条街,找到了亲戚的店面。店面确实不小,货架上各色各样的衣服摆得整整齐齐,店里还雇着几个20来岁的大姑娘。亲戚安顿六奎和傻子住下,给两个人安排了活。

傻子虽然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但是从小被摔打,吃苦吃得不少,干活麻利又干得漂亮。六奎自小被娇生惯养,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甚至受不得半点委屈。六奎的亲戚越发赏识傻子,把店里重要的业务都交在傻子手上。这样一来,虽然六奎和傻子拿着一样的工钱,住着一样的平板房,但是傻子比六奎认识了更多人,有大老板,有小商人。

在广州待的第三个年头,傻子认识了很多商户,熟悉了广州的每一条街道,零零碎碎地攒了不少钱。他动了自己开店的心思,毕竟他不想一辈子给人打工。他鼓动六奎跟他一起开店,一个当经理,一个当副经理。六奎答应地痛快,六奎动了歪心思,他总觉得跟着傻子干能敛到更多的钱。

80年代广州火车站

3

半年后,傻子的店顺利开张。傻子是经理,六奎是副经理,两个人喝下滴了血的碗酒,拜了把子,并发誓一起挣个盆满钵满。傻子利用之前积攒的人脉,做成了不少大生意。看着柜子里越来越多的票子,六奎有点眼红了。围在傻子身边的姑娘媳妇越来越多,秋红就是其中一个。秋红也是几年前南下的打工族。秋红的父亲嗜赌成性,家里被败光了,秋红的母亲在几年前跟人跑了。秋红从小就知道钱对于一个女人,对于维系一个家庭有多重要。她在大城市拼命打工,想得就是有一天能在城里有个安身之地。秋红心里很清楚,她爱傻子的钱。只不过她比那些娇滴滴的女人多了一份踏实和勤恳,她最终还是胜出了。

秋红和傻子成婚的那天,六奎把自己灌醉了。当初他张罗傻子出来赚钱,如今店是傻子的,媳妇也是傻子的。他越想越憋屈,越想越窝火。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往前走。秋红进了傻子的店,她也享受一把当老板娘的滋味了。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傻子经常奔赴异地谈生意。慢慢地,秋红和六奎越来越熟络。秋红独守空房,寂寞难耐。六奎正值壮年,血气方刚。两个人最终跨过了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翻云雨过后,六奎搂着一丝不挂的秋红,喘着粗气,“你喜欢大力(傻子原名)什么?”“钱,她能让我在这个城市有个安身之地。”秋红的眼睛里透着光。两个人相视一笑,仿佛达成了某种共识。

仍然是凌晨两点,傻子在广州站下了火车,他手里握着一大把刚兑换的钞票,一路小跑,想和家里的老婆亲络。傻子的店有两层,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他和秋红的家还有六奎的房间。门面的铁门大敞着,傻子的心里直犯嘀咕。他探着身子往里一瞧,店里空了!只剩下几个货架孤零零地摆在那儿。他赶紧跑上楼,边跑边喊“秋红——六奎——”。秋红和六奎的行李都不在了,抽屉里的钱也都一分不剩。

傻子瘫坐在地上,突然觉得身体里像是有什么东西一下子被抽走,他连哭的力气都没有。那天晚上他一夜没睡。走在广州大桥上,吐着那个年代价格不菲的云烟,望着远处的点点微光,他第一次想家,他想回家了。

4

从广州回来的第一天,他得知了爹娘的死讯。不知不觉离开家已经有八年了。爹娘活着的时候身体也是一直靠药物维持。当初去投奔女儿,也并未落得一番好下场。从那以后,傻子不再爱开口讲话。他时常一个人坐在村头的小河边,望着天空发呆。村里的人也因此叫他“傻子”。

那天,他正要离开。一只全身毛发黑得发亮的大狗跑到他身边,把他鞋上的灰尘舔干净,然后呆呆地看着他。傻子一眼就看出了骨瘦如柴的狗是只流浪狗,于是他把这只狗牵回了家。一朝一夕,他把狗当作自己的亲人,把狗喂得足足肥了好几圈。

村里的几个狗贩子相中了傻子家的大肥狗。于是嘀嘀咕咕地商量着找个半夜把它引出来。这天早上,傻子从屋里出来,打算给狗喂食,却怎么也找不见了。他疯也似地跑遍整个村子,回来的路上,听见有人嘀嘀咕咕地说:“这个肥狗卖了个好价钱,今天晚上有酒喝了!哈哈哈——”傻子把两个人截住,“什么狗?!是黑狗吗?”那两个人不屑地说:“是又怎么样,关你嘛事喽!”说完便把傻子的手撇开,径直往前走。

傻子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他捡起路边的大石头疯狂地往两个人的头上砸过去。一边砸,一边喊:“畜生!畜生!”

两个人一死一重伤。警察把傻子带走的那天,全村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也对,人不就是这么一个爱看别人笑话的群体吗?傻子透过警车的玻璃窗,看着这个村子,他的半生一幕一幕地都摆在眼前。

半生喝过众叛亲离的苦酒,也走过灯火通明的大路。走到最后,他最牵挂的却是一只对他不离不弃的狗。他觉得他做得对,杀人杀得对,一命抵一命,他们该杀!他从来都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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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生而为人互相理解:亲人的离去,兄弟的背叛 ,妻子的势利,让傻子看尽了生活的残酷,深刻的触摸到了人心的险恶与露骨,他绝望了、他沉默着。在这些毒药的催害下,他看到了流浪狗 黑狗,它在帮傻子梳理心情,傻子被感动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精神的伴侣,不幸又遭受陷害,直到傻子的心被掏空,心理承受不来那种痛而犯下不可轻视的错误结尾。故事是悲伤的,但是却很真实的揭露或体现出一些现实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作者写的很真情实感,棒棒哒!
    亦岚风清: @吾爱此生不羁 谢谢喽😊
  • 刘桂梅:好沉重,这是文章的价值!
    亦岚风清: @刘桂梅 谢谢😉
  • 0f7c5a6bcbfe:我想问问,傻子落得最后那个结局,是他做错了什么吗?看人不准?交友不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注意点什么才不至于跟傻子一样的结局。
  • 刘亚臣:整个夏天都熬不过去,怎么还能天天喝酒?
  • 刘亚臣:流浪狗的毛还能乌黑发亮?
  • ad1bbb720e90:应为“一杯苦酒”,对不起。
  • ad1bbb720e90:人心险恶;生活真是一百苦酒。
  • 蒋小晨:人该有自己的性格,但我们终究选择活在当下.强忍这融入社会.为了活着而活着:yum:
  • aa95219127ef:每个不同故事的人看到的结果都不一样
    aa95219127ef:@seine123 :flushed::flushed:
    亦岚风清: @vvduke 😂
  • 正常的:好文笔,好喜欢
    亦岚风清: @正常的 谢谢。共勉😉
  • 奶牛大叔:文章标题为傻子和他的狗。关于狗只在结尾的时候提到,这样的结局太过于牵强了,如果想要用一条狗和他的好朋友做对比的话,最好狗这个角色在开头就要出现了。
    亦岚风清: @石榴君兮 是哦。有道理😏
    奶牛大叔:@seine123 放在一起,更能体现这只狗对他至始至终不离不弃
    亦岚风清: @石榴君兮 我的想法是在最后一节出现狗,其实也和前边的人做对比了,而且深化主题了,个人愚见,也许不妥吧😉
  • a12041762981:一丝悲凉。或许他不该从广东回来的,再打拼几年,还会有希望。
    亦岚风清: @枯荷听雨i 这也是一种讽刺吧
  • 3568fb3f10f6:想问下作者这篇文章表达了啥,我不是很懂
    亦岚风清: @阿诺捷UV喷码机胡方真 中心思想还是有的,但是情节确实有些都省略了,以后继续努力😉
    3568fb3f10f6: @seine123 你是不是删太多了,一点情结也没有,没有中心思想
    亦岚风清: @阿诺捷UV喷码机胡方真 😂
  • 大雷君:第一句,写的好
    亦岚风清: @大雷君 不是。这个文章里边的话看小说看电视各种学的。😂
    大雷君:你是陕西人?
    亦岚风清: @大雷君 哈哈哈。点题是吗😂
  • 赫利菲尔:情节跳跃太快了。。
    亦岚风清: @赫利菲尔 嗯。有些情节是需要再扩展的😉
    赫利菲尔:@seine123 前面节奏都挺好的,到后面突然就颓废了,突然狗来了、又走了
    亦岚风清: @赫利菲尔 是,有些情节都省略了。
  • Ambition66:他的媳妇真恶心…唉…社会就是这样子?
    亦岚风清: @Ambition66 也有好的一面哒
  • 019fd7fa5502:好人为什么没好报呢?
  • Wonderin:流浪狗不近陌生人的
  • 肥肥的钩子:世俗已经模糊了人们的双眼,已经有太多人看不清事物的本质了。
    亦岚风清: @一方风水 对啊
  • 极质素:看到最后部分竟然哭了
  • 极质素:可以转载吗?
    亦岚风清: @极质素 可以的。谢谢你喜欢这篇文章
    极质素:我的意思是说可以分享吗?分享到朋友圈里。
    亦岚风清: @极质素 可以吧。我不太清楚
  • 王小二丨:看完了,有意思。
    亦岚风清: @未曾付出 谢谢
  • 王小二丨:香烟瓜子火腿肠,啤酒饮料矿泉水,前面的同志,麻烦腿收一下,来。
    亦岚风清: @未曾付出 😂
  • 長司亦文:平凡朴实的叙事,背景很好,寓意也好,就是语言太过平凡,太过白话,太过记流水账,没有铺垫没有转折,算不上大家都喜欢的那种短篇小说。作为一个小故事还是可以的。
    亦岚风清: @梵里司舞 谢谢😉
  • 绿毛de水怪:有些像王小波的《战福》,不过战福情节更曲折,伏笔更多,也更显人心的险恶。加油!
    亦岚风清: @绿毛de水怪 谢谢😉
  • Sophie2liu:很心酸,希望结局是狗和他过幸福日子,找到个好姑娘
  • 苦等老叔回家:开篇还以为1942呢。不太清楚你想说什么,而且那打击太小了,再狠点儿,为狗杀人才合理些。
    亦岚风清: @苦等老叔回家 你的见解很独到。可能是我社会阅历不够多,以后继续努力😉
    苦等老叔回家:你也承认是也许:smile:。主人公的抗压能力你已经说了。他的对钱的渴望建立在劳动致富的理念上。而男女之情你没交代感情基础,推测更多是动物本能和传宗接代。那么,老婆和好友私奔了确实是很大打击,流动资金没了是财务困境,伤筋动骨但都不要命的,因为这些对于他没有命那么重,他抗压、他不感性。所以,直接回家太突兀了,杀人也不是很合情理。
    孔瞳:我感觉那打击很大,也许会杀人
  • 黄昏树精:这是一个好剧本,但不是篇好小说
  • 影然:看得心酸
  • kjsky:有一种失落是努力之后一场空,意外的交心却最可靠,想来不过是笑笑别人,或被别人笑笑,想通的不过一场空,想不通的,或智者或傻子
    0672ce984d6f: @kjsky 你的理解能力很强👍
  • Merbng:赞
  • 轲儿迪欧:对狗的笔墨还淡了一点,人物塑造很完美。
    亦岚风清: @轲儿迪欧 嗯,是有些偏重人物塑造了
  • f2256d651275:好文章。
  • bd4a5cf008f7:太重情的人都是傻子!!!
  • 咯库咯克:你若不不见了,世界哪知道。世界上每个人从来关心自己和所爱。
  • 53509f0fb8bb:无甚感觉,竟为推送头条
    一瞥鸿影: @尘羽i 做为记叙文当然很好,但做为小说还缺必要的元素,愚以为很一般。
    6a0af42113b7: @一瞥鸿影 傻子在大城市里混的风生水起,真的傻吗?为什么被叫做傻子?个人认为,傻子代表的是人性中至真至善的部分,因为显露太明显,所以融不进伪善的人群里,村里才叫他傻子。当他认清楚这个世界的真实面孔之后宁愿选择和一条狗相依为命。狗代表的是傻子最后的信仰。文中末尾直截了当地点明傻子认为他做的对,我觉得是作者直抒胸臆的一种表达,明确表达了对现下扭曲价值观的批判。作者已经表达了他想要表达的,如果在末尾加一出反转反而有些弄巧成拙,当然这些只是个人看法,仅供交流,没有他意。我觉得这篇文章是合格的悲剧,起码真的有触及到我的内心。
    一瞥鸿影: @姓宇文的数学老师 有同感,文章结尾没有反转,写的很平庸。
  • 85e0139382c4:现实残酷 人心更是琢磨不透 只愿自己做的每个决定都不后悔
  • 云拖雨:当今小说很常用的批判,写的不错。不过看的时候虽然有些触动,却不是很深,不知道是不是语言或者细节问题。作者加油。
    亦岚风清: @鞠茗 谢谢。我会继续努力哒!
  • 越十七:这是一个好剧本
  • 章泽之:都闹饥荒熬不过去了,还喝酒?
    章泽之: @seine123 嗯嗯,我觉得一开始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以后肯定会越写越好。
    亦岚风清: @章泽之 在这个细节上我是处理不妥。以后会注意哒!
  • 有效学习:马蓉和宋喆。
    有效学习: @seine123 嗯,读者有时候跟作者看的不一样,高考语文阅读文章的作者说我写的这篇文章表达了什么情感我也不知道啊,要等标准答案出来才知道,哈哈哈,从不同的角度去联想去解读都是可以的。
    亦岚风清: @7771a32a31d1 哈哈哈。写的时候还真没想那么多,不过后来发现挺契合的
  • 75de5eef3a61:我之前一直都很天真,我把我身边的所有人和事都想得很美好,但是前段时间我经历了很多背叛,才深刻体会到什么是“人”和“人心”,看了韩国很火的那个电影,釜山行,觉得人怎么可以自私到那种地步,就算我对别人失望我也不能去改变别人,但我还是想做一个天真的人。
    亦岚风清: @hanhanhhh 嗯,做好自己就足够啦。😉
  • 夜雪东山:这个社会,突然好心酸
    亦岚风清: @夜雪东山 还是有好的一面哒!😊
  • 砚不白:看完之后有一些感触,很好啊
    亦岚风清: @砚不白 谢谢你😉😉
  • 昨日的酒:傻子这个名字,是你对当今社会上老实人的控诉。小说揭露了当今社会的一些事实,不错。
    1ac075ea15a1:@昨日的酒 我觉得在广州他就可以完全重新振作起来,只不过是不会识人的错,这不该是他的结局。
    亦岚风清: @昨日的酒 嘻嘻😉
  • 梨笑:人心险恶,想起马蓉与宋喆
    孔瞳:@曹先生的狗 哈哈,因果报应 也是封建迷信,坚持原则、活成你想要的样子,本来就很“苦”吧,如果没有诱惑,或者其他痛苦这么简单的那一定是童话
    1bf84a502674:@seine123 可偏偏现在这些人活得比我们好 为什么这个社会变成了这样 还是说 这个社会本来就这样
    亦岚风清: @梨笑 这种人没有好下场的
  • 63f391442739:如果狗还在,傻子也许还能振作起来,是世态嘛
    63f391442739: @seine123 是的嘞 傻子其实一点都不傻 狗的死就像最后一根稻草 心痛的赶脚
    亦岚风清: @想要一只猫就酱 其实我写的时候的想法是狗有的时候比人更值得依靠。人间百态,世态炎凉。所以傻子在遭遇众叛亲离的时候,会为了一只狗跟人拼命
  • 大姨妈来了啊: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把眼泪看出来了
    极质素: @大姨妈来了啊 我也是
    亦岚风清: @大姨妈来了啊 我写的时候也觉得很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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