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林悟道《韩非子-二柄》第八章:罚道
《韩非子-二柄》上一章韩非子告诉君主对臣子要进行“审合形名”,就是绩效考核。按臣子的主张与言论安排职位设定目标,按职责进行考核,按实效进行奖罚。绩效与职责相当,职责与言论相当,就赏;绩效与职责不相当,职责与言论不相当,就罚。一切制度都是以规范与禁罚为核心,因为把事情做好是基本要求。处罚,并不是做错事才处罚这么简单。
韩非子对于处罚的定义远超过了“制度”的范畴,更在于人品与诚信的高度,这是“忠君”思想的体现,也是“自知自明”要求的体现。处罚的依据还是“言事不异”,也就是言功相当,你当初的言论与实际功效要一致,要为当初的承诺负责。韩非子首先是“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意思就是群臣言大功小的要罚,这不是要罚小功,而是要罚“功效不符合言论”。这不是罚功小了,而是罚当初夸下海口现在却没有实现的言行。没的实现的原因不外乎有三,一是对事务没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困难估计不足;二是对自己了解不够,没有自知自明,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三是人品有问题,有欺骗君主之嫌。总之是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心态的问题。
以上是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处罚。对于完成任务但超额完成的韩非子也提出要进行处罚,这一点就让现在的管理者感到不可思议。现代销售管理,管理者都希望业务人员能超额完成,超额完成还要加倍奖励,没有听过还要处罚的。韩非子是这么认为的“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意思就是群臣言小功大的也要罚,这不是对大功不喜欢。而是认为功效不符合言论的危害超过了所建大功,所以要罚。韩非子说的很明白,当初言论过于谨慎或是过小,但实效过大,也要处罚,不是君主不喜欢大功,而是功效不符合言论的危害超过了所建的大功。其实,出现功大于言的问题原因与言大于功一样,只不过还要加一条就是有故意之为,讨君主之喜之嫌,这一点是臣子“八奸”之一,更是要受罚。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形名相合、言事无异,这是中国传统的道德标准,自然也是君主对臣子的考核标准。“一”代表着平衡与合适,也代表着自然与和谐。如果是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形名不合,言异与事,那就是做人做事不平衡不合适,不自然不和谐,对全局来说就是有问题,不利于公司的整体与可持续发展。
【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所以群臣言大功小的要罚;这不是要罚小功,而是要罚功效不符合言论。群臣言小功大的也要罚;这不是对大功不喜欢。而是认为功效不符合言论的危害超过了所建大功,所以要罚。
在公司管理中,尤其是销售公司,对市场任务的制订要全方位的考虑,既要考虑销售人员的能力,区域销售政策与环境,还要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行业发展政策,还有品种的实际情况、市场销售工作实际情况,总之,目标的设定要有可操作性,可实现性。对销售人员自己报的任务量,既不太低,也不能太高,要量力而行,公司审核也要实事求是,对于人强量低要提高,对人弱量高要降低,总之既不单纯听销售人员的,也不单纯按公司总量硬性摊派。最好不要到了年底发生“言大于功、功大于言”的事,这样公司才能可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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